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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7-12 09:44 浏览次数: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7-12 09:44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需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的本省户籍人口

服务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国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主席令第51号  2012-01-01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第一款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第二款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第三款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十一条 

第一款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二款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第十二条 

第一款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四、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公安机关治安监督管理十项便民服务措施 浙江省公安厅 2017-09-01 第一条 实行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或丢失的本省户籍居民,可在全省任一户籍派出所(含办证中心、户政办理中心等)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各公安派出所

八、决定机构

玉环市公安局

九、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十、受理条件

本省籍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以到省内任一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十一、禁止性要求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居民身份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无)

居民身份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无)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窗口申请

办理地点: 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知青路1号)二楼公安窗口(62-70号);楚门镇便民服务中心(玉环市楚门镇环保西路(新二医对面))一楼公安窗口(1-3号);坎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坎门街道振兴路22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大麦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西路51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清港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迎宾路3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沙门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科技综合楼)一楼公安窗口(1-3号);芦浦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芦浦镇莲花岙12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干江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干江镇育才路6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十四、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审核后,报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省厅制证中心统一制证。

(三)制证完成后,窗口领取或快递到付。

 

 

十五、办理方式

公安窗口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90

承诺期限:30工作日

时限说明:省内户籍快递证件10工作日内投递;非快递证件3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30个工作日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首次申领免费

《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自20184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为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为每证40元。浙价费[2004]64号。


 

十八、审批结果名称

制发《居民身份证》。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6-87250520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250543、0576-87250809(市行政服务中心)或0576-12345投诉热线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知青路1号)二楼公安窗口(62-70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受理地点:楚门镇便民服务中心(玉环市楚门镇环保西路(新二医对面))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受理地点:坎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坎门街道振兴路22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大麦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西路51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清港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迎宾路3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沙门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科技综合楼)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芦浦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芦浦镇莲花岙12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干江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干江镇育才路6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6-87250520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

次数说明:现场拍摄相片、采集指纹

 


 

附录1 本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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