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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7-13 09:52 浏览次数: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7-13 09:52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服务对象个人,允许个人代办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国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58-01-09

第十五条 

第一款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第二款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四、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07-01 第四条 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 第二款 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协助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等工作。 第三款 公安机关可以委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管理机构),从事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签注等工作。 第四款 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可以在社区(村)便民服务场所设立服务窗口,受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申领等事项。 第七条 第一款 流动人口应当按照国家和本条例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第二款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不能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 第三款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代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各辖区派出所

八、决定机构

玉环市公安局

九、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十、受理条件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不能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代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居住在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的近亲属家中的流动人口,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居民身份证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办理地点: 玉环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知青路1号)二楼公安窗口(62-70号);

十四、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1. 申报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等;

  2. 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3. 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需补充的材料信息。

 

十五、办理方式

公安窗口、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无期限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十八、审批结果名称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无需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流动人口应当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不能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代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二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6-89917590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250543、0576-87250809(市行政服务中心)或0576-12345投诉热线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玉环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知青路1号)二楼公安窗口(62-70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6-89917590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次数说明:窗口申请或窗口现场送达

 


 

附录1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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