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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10214728419675/2022-11773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发文日期: 2022-07-28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玉港航〔2022〕5号

关于印发2022年港航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2-07-28 15:52 浏览次数:

来源: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2-07-28 15:52

关于印发2022年港航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玉环港航实际,制订我中心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重点时段疫情防控准备,强化海上交通运输的各项防控措施。

二、全力抓好重点时段、重点领域以及恶劣天气下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好春运、清明、五一、中秋、国庆、元旦及春节等重点时段,客渡运、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等重点领域,大风、大雾、寒潮等恶劣天气下的港航安全管理工作。

三、开展各类专项活动。一要落实三防安全工作;二要落实港航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各类专项工作;三要全力做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四要加强港航应急管理工作;五要督促港航企业、水运工程建设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组织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人员、水运企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人员、渡管员等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消防教育,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等。

五、创新港口安全监管手段。一是配合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进行“港口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管家)管理办法试运行;二是配合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探索港口企业的信用管理办法,推进港口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六、继续抓好港口防污染工作。配合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推进港口船舶污染治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补助相结合的运行方式,探索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示范点建设。

七、切实推进渡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渡口基础设施,加快渡船更新,加强渡口安全管理工作,提升渡运安全系数。

八、开展水运运政经营资质、港口经营资质年度核查工作以及港口危险货物经营资质检查。以资质审查为抓手,严把企业、船舶准入关,对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或船舶严格按规定进行清退。

九、抓好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备案工作,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施工企业、项目业主红线自查、检查工作机制,强化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

十、加强对港航企业的安全检查,强化日常动态监管,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举一反三,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配合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做好第三方专业机构和行业专家对我市港航企业进行安全核查。

十一、开展航道安全巡查,加强习惯性航道的清障,确保航道畅通。

十二、加强港政艇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工作,确港政艇始终保持在适配、适航状态

加强办公大楼及其他出租房的安全检查,做好消防等日常安全运行管理。    

 

 

 

玉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237日

 



玉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印发           202237日




 

附件1

玉环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检查要求

1

港口经营企业安全检查

1-12月

分管领导、港科人员

做好本辖区内港口经营企业安全检查工作。

2

水路运输企业安全检查

1-12月

分管领导、运科人员

做好本辖区内水路运输企业安全检查工作。

3

航道巡查

1-12月

分管领导、建设规划科人员

每月开展2次航道巡查,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4

渡口、渡船检查

1-12月

分管领导、渡口中心、船检科人员

每月开展1次渡口、渡船检查,确保渡运安全。

5

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1-12月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

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各类方案的落实执行情况。

6

港航系统消防安全检查

1-12月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

开展港航企业消防安全督查。

7

疫情防控检查

1-12月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

做好本辖区内港航经营企业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8

春运安全检查

1-2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

开展春运安全检查,中心领导带队对春运相关企业进行督查。

9

“三防”安全检查暨隐患排查

3-10

分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

中心领导带队对各企业的“三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10

航运企业年度核查

3-5月

分管领导、运科人员

对我市航运企业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11

清明节前安全检查

节前一周

分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

中心领导带队相关科室人员参与检查,重点检查水路客运企业、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企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以及渡口、渡船安全。

12

五一、端午节前安全检查

节前一周

分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

中心领导带队相关科室人员参与检查,重点检查水路客运企业、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企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以及渡口、渡船安全。

13

安全生产月督查

6月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

中心领导带队对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随机抽查重点企业,安全科制定活动方案。

14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资质年度核验

8-10月

分管领导、港科人员

配合做好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资质年度核验工作。

15

中秋、国庆节前安全检查

节前一周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

中心领导带队相关科室人员参与检查,重点检查水路客运企业、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企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以及渡口、渡船安全。

16

开展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检查

12月

分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修订、执行情况。

17

今冬明春及防寒潮大风安全检查

12月

分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

重点检查港航企业冬季及防寒潮大风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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