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10214728419675/2022-117737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2-07-28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玉港航〔2022〕8号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大麦屿港集装箱补助奖励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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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大麦屿港集装箱 补助奖励资金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国家一类口岸优势,调动各方力量进一步促进大麦屿港开发开放,推动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3号)精神,现就2021年度大麦屿港集装箱补助奖励资金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 二、补助奖励标准 补助奖励标准按《玉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3号)精神执行 三、申报程序 1、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登陆玉环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http://122.226.136.54:88/WebHall/Weblndex. aspx)进行申报(新用户需先注册),业务开通后根据要求填写和上传所需资料。 2、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打印《大麦屿港集装箱运输发展补助申请表》,及提供相关申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玉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 3、经玉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玉环市财政局审核,报玉环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由玉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会同玉环市财政局联合发文,拨付补助奖励资金。 四、申报材料 1、《大麦屿港集装箱运输发展补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集装箱吞吐量箱量证明(须经有关部门确认)。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4月30日; 2、联系人:应卫,0576-87299911;潘灵利,0576-87250055; 3、《(2021年度)大麦屿港集装箱运输发展补助申请表》(要求正反面双面打印)。
玉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4月11日
(2021年度)大麦屿港集装箱运输发展补助申请表
抄送:玉环市财政局。
玉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印发 2022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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