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083000000/2022-11705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楚门镇 | 发文日期: | 2022-07-05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2022年楚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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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楚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3号)、《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2〕65号)精神和《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22] 30号)精神,现制订《2022年楚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该实施意见包括一个主文本和三个附件。主文本内容包括招生区域、招生对象、招生批次、招生步骤、强化保障等五部分。 三个附件分别是:1.2022年楚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楚门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3.统筹学生入学申请表。 三、内容解读
(一)招生区域 今年公办学校学区不作调整。 1、小学招生:楚门中心小学湖滨校区、文兴校区招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外塘小学、筠岗小学主要招收随迁子女学生。 2、初中招生:楚门镇义务教育公办初中今年不作调整。 3、统筹招生:户籍生招收完毕后,空余学额招收统筹生(鸡山籍学生、政策优抚对象等)。 (二)招生对象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初中必须为小学毕业生。若出现超出正常入读年龄的初一学生,允许在初中学校报名。(三)招生批次根据“户籍为主、房产为辅”,“房户一致优先”原则,结合镇域各学区学校的生源情况,实施批次招生。 第一批次 1.符合条件的户籍生 楚门中心小学湖滨校区:户口在招生当年(即每年的8月11日,下同)5年零6个月前迁入的适龄儿童。 楚门中心小学文兴校区:户籍内适龄儿童。 楚门一中:户口在招生当年(即每年的8月11日,下同)3年零6个月前迁入的适龄少年。户口在招生当年迁入满6个月但不满3年零6个月的适龄少年,其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在同一学区内的。 2.原签有协议的土地征用、鸡山籍学生、国家优抚对象等政策生按原有规定给予招录。 第二批次 楚门中心小学湖滨校区:适龄儿童的户口在招生当年迁入满6个月但不满5年6个月的,其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在同一学区内的,到学区内小学入学。 楚门中心小学文兴校区:乡镇统筹生,重点向镇域“三龙”企业的骨干员工或股东的适龄子女倾斜。 四、其他说明1.具体详细的招生政策请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 2.为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市教育局和楚门镇人民政府设立招生监督电话(市教育局: 81717023,81717025;楚门镇人民政府:87442574,87442951,87475385),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3.本实施意见仅适用于楚门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未尽事项由楚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五、解读单位玉环市楚门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7442574 87442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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