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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10:54 浏览次数:

来源: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10:54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动,是实施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体现着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根据《台州市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和《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20〕49号)的要求,为促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建设,总结2022年度行政执法过程中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我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全年情况

(一)全年数据

2022年,行政许可共办件3575件,其中农业农村共3381件,水利共194件。

2022年农业、水利行政处罚承办案件28起,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6起,实际收缴罚没款204026元。案件线索移送10起(其中移送公安1起)。

(二)同比变化

行政许可办件同比减少24% ,行政处罚案件同比减少42.9%。

(三)变化主要原因

行政许可相比去年减少,主要是由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这一事项减少。由于2021年下半年以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进行数字化改革,所有检疫许可都要求经网上系统核发,原来生猪检疫采取一头猪一个检疫许可,当前采取一批猪核发一个检疫许可,因此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大幅减少。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玉环市养猪量大幅减少,导致相关产品合格证核发减少。

行政处罚案件量有所减少,主要由于:1. 2020年农业行政执法队机构、编制改革以及2022年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使农业行政执法权限得到明晰,水利行政执法大范围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各乡镇,使我局行政处罚事项减少,行政处罚案件减少。2. 近年来我市在农业农村、水利方面针对性地开展了普法工作,全市农业、水利主体守法意识提高。

二、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情况

2022年,我局以线索移送公安部门处理1起,是玉环某果园专业合作社涉嫌使用禁用农药,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移送。2022年4月,我局执法人员在抽检玉环某果园专业合作社生产并销售的两款大棚番茄及一款草莓后发现其中番茄(黄妃)及番茄(浙樱粉)毒死蜱含量超标,属于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农产品。后经复查,仍显示毒死蜱含量超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在食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适用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某果园专业合作社在番茄种植过程中涉嫌使用禁用农药,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我局将该案件移送玉环市公安局(玉农水便函〔2022〕39号)。玉环市公安局对该案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调查后,认为某果园专业合作社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立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不予立案(玉环市公安局关于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案件移送函的复函)。

三、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加大法制审核力度

2022年,我局严格遵循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凡是涉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中的行政执法行为均须经过法制审核。凡是行政处罚案件的各个办案阶段形成的法律文书均经局法规科教科法制审核,同时在办案过程中给予行政审批科、行政执法队等执法科室法律方面指导。同时,给予乡镇行政执法队农业农村行政执法案件指导,并对赋权其办理的案件进行法制审核。2022年,续聘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协助撰写相关法律函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重大政府合同,以及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根据《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于应当进行案件集体讨论的重大案件均组织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本年度共开展案件集体讨论会3次,共同审查案件材料,形成集体讨论意见,作出处罚决定。

(二)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力度

2022年,由局法规科教科牵头组织行政审批科、农业行政执法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交叉评查行政处罚案卷3卷,行政许可案卷3卷。积极参与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共抽查行政处罚案卷2卷,行政许可案卷1卷。根据市司法局在评查案卷后作出的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农业行政执法队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撰写报告,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以此为标准,避免相关的错误。

同时,积极参与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和台州市水利局组织的案卷评查会。参与台州市农业农村局评查行政处罚案卷3卷,行政许可案卷2卷,其中我局执法人员吴晨鹏、林吉两人办理的“玉环梦航化肥经营部(陈道聪)销售包装上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案”(玉农水(肥料)罚〔2022〕第 16 号)获“台州市农业农村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参与台州市水利局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共评查行政许可案卷10卷。

四、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均按照要求将行政处罚结果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信息公开。2022年,累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7件。

五、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情况

2022年,共组织2人参加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率100%。我局现持有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人数为43人,持证率95.6%。

六、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队伍法律素养需提升

2022年,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和行政审批人员经历机构及人员变化,一线执法人员有所减少,办案、办件压力增大。且执法人员专业均为农业、水利相关,有较强的农业、水利专业知识,但是缺乏法律专业人员,无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法律适用及程序方面的了解不够,法律素养有待提高。

(二)执法队伍配置力量不够

2022年我省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对行政执法设备提出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缺乏一些先进的执法设备,不具备每个执法人员配备一台执法仪的条件。同时,因部分执法权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的权限变化,办案过程中,往往需要其他机关的协助,无法对当事人采取一些强有力的手段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后续跟踪,在收集涉案人违法证据的过程中也有所局限。

(三)执法案件移送联动机制有待增强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下,我局大部分水利行政执法事项和部分农业行政执法事项划转、赋权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乡镇。案件线索发现后,移送衔接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执法科室与其他业务科室衔接联动有待增强

行政处罚案件来源大多为执法人员日常行政检查,与业务指导科室的日常监管联动性有待加强。比如,业务指导科室对告知承诺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存在不到位,执法巡查对业务指导的盲区,业务监管对违法行为的鉴别力尚需加强,缺少执法与业务配合的联动机制,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能。

七、对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并与行政执法部门政务网对接,实现信息共享。

(二)制定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

执法队伍应明确设备标准、配备标准、配备比例,并按照工作必需、适量够用的原则为行政执法部门配备音像记录设备。

(三)加强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培训

各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往往具有较强的专业领域知识,对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需要加强培训。当前,《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新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修订,行政执法人员急需进行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程序等相关领域的培训。

(四)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监管部门应严格对各单位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日常检查,积极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附件:1.行政许可年度统计报表(另附)

2.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统计报表(另附)

附件1

行政许可年度统计报表

2022年度

项 目

数 量

行政许可项目(项)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件)

重大行政

许可备案(件)

许可后续监督管理(件)

行政复议(件)

行政诉讼(件)

责任追究情况(件)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举行听证程序

时限

收费

应备案

实际备案

审查纠正

撤销

撤回

总数

维持

要求履行

确认违法

变更

撤销

撤回申请

总数

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

确认违法或无效

变更

撤销

撤诉

责令改正

对主管人员处分

对责任人员处分

申 请

受 理

不予受理

准予许可

不予许可

总数

其中

按期完成

告知延长期限

经批准超期限完成

事项

(元)

总数

其中

总数

其中

依职权举行

依申请举行

需赔偿

赔偿金额

(元)

需补偿

补偿金额(元)

法定听证

需要听证

农业农村

51

3381

3381

0

3381

0

0

0

0

0

338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水利

14

194

194

0

194

0

0

0

0

0

19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附件2

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统计报表

2022年度

填表单位: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承办案件数︵件︶

办结案件数︵件︶

罚没款总额︵元︶

行政处罚情况(件)

重大处罚决定备案情况(件)

适用处罚程序情况(件)

处罚执行情况(件)

执法监督情况(件)

行政救济情况(件)

国家赔偿情况(件)

警告、通报批评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人︶

其他处罚

上报备案

经审查纠正数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当事人自行履行

行政强制执行

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执行

自行纠正

上级机关予以撤销或改变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申请数

决定赔偿数

赔偿金额︵元︶

应上报备案数

实际上报备案数

其中

总数

其中听证程序

申请数

执行数

申请行政复议

其中

提起行政诉讼

其中

较大数额罚款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10日以上行政拘留

其他

告知

实际适用

维持原处罚决定

确认原处罚决定违法

变更原处罚决定

撤销原处罚决定

撤回申请

审理中

维持原处罚决定

确认原处罚决定违法或无效

变更原处罚决定

撤销原处罚决定

撤诉

审理中

听证程序数

听证程序数

总数

较大数额罚款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10日以上行政拘留

其他

总数

较大数额罚款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10日以上行政拘留

其他

28

26

204026

12

罚款:26;没收违法所得:8;没收非法财物: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

21

5

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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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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