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360R/2023-10582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28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文件编号: |
关于林苗根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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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苗根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林苗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叶灵菲同志任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政治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玉城司法所所长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潘余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一级科员,免去其玉环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一级科员职级; 粱美法同志任政策法规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楚门司法所所长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韦元进同志任法制监督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俊文同志任玉环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肖肖同志任玉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海山司法所所长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玲琼同志任玉城司法所所长、三级主任科员、港南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中队长,免去其玉环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教导员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沈仕恩同志任坎门司法所所长、一级科员、坎门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大麦屿司法所副所长职务、一级科员职级; 温晓清同志任坎门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玉环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兼社区矫正港南执法中队指导员职务; 周珂如同志任大麦屿司法所副所长、四级主任科员、港南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法制监督科副科长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颜通利同志任楚门司法所所长、四级主任科员、楚门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中队长,免去其龙溪司法所所长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马灵辉同志任清港司法所所长、四级主任科员、楚门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芦浦司法所所长兼玉环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潘绍杰同志任芦浦司法所所长、三级主任科员、港北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鸡山司法所所长兼玉环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社区矫正港南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颜海芬同志任龙溪司法所所长、三级主任科员、港北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中队长,免去其玉环市人民调解中心主任职务、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慧明同志任鸡山司法所所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清港司法所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吕晓丹同志任海山司法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一级科员; 陈琼环同志任新城司法所所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社区矫正港北执法中队指导员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汤文同志任玉环市人民调解中心主任、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坎门司法所所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梦怡同志任玉环市行政执法投诉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晓峰同志任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主任; 韩妍菁同志任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 亮同志任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建平同志的新城司法所所长职务。
中共玉环市司法局党组 2023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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