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现将《龙溪镇消防安全“四色”风险预警机制》印发给你们, 请对照综合评分细则,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玉环市龙溪镇委员会 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溪镇消防安全“四色”风险预警机制 第一条 为了实现精准长效管控,有效预防火灾事故,根据《中共玉环市委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消防铁拳整治成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玉市委发〔2018〕32号)、《台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台森防指〔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 镇消防整治铁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每季度对各行政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评定。 第三条 消防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通过及时辨识、评估和管控等措施,将风险化解或者降低到最小范围,防止形成火灾事故隐患。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重大风险“红色”: (一)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过火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 (二)非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事故造成2人以上死亡; (三)扑救时间超过8个小时; (四)因火灾产生重大社会舆情(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热议评论); (五)发生24小时以上森林火灾; (六)单次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达150亩以上; (七)否决项率连续3个月全镇最高; (八)消防安全或者森林消防综合评分60分以下。 第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较大风险“橙色”: (一)全口径火灾同比上升30%以上; (二)否决项率连续2个月全镇最高; (三)隐患整改率连续2个月全镇最低; (四)人均检查率连续3个月全镇最低; (五)发生6小时至24小时森林火灾,或3个月内发生2起2小时以上火情; (六)消防安全或者森林消防综合评分60至70分。 第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一般风险“黄色”: (一)全口径火灾同比上升20%至30%; (二)否决项率单月全镇最高; (三)人均检查率连续2个月全镇最低; (四)连续3个月内出现6起森林火情、火警、热点,或重点时段出现2起火情、火警、热点,或发生1起2小时以上火情; (五)消防安全或者森林消防综合评分70至85分。 第七条 未出现第四条至第六条所列情形,并且消防安全和森林消防综合评分均在85分以上,判定为低风险“蓝色”。 第八条 判定为“红色”重大风险的行政村,由镇消防整治铁拳行动领导小组或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挂牌整治。镇纪委对该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判定为“橙色”较大风险的行政村,由镇消防铁拳办或者镇森防指办挂牌整治。镇纪委对该村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 判定为“黄色”一般风险的行政村,根据风险情况,参照本机制对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或者村(社区)进行挂牌整治。 第十一条 挂牌整治期限为3至9个月,本机制由镇消防铁拳办负责解释,并由镇消防铁拳办、镇森防指办出台综合评分细则。 第十二条 本机制自2023年7月1日起试行。 附件:1. 龙溪镇消防安全“四色”风险评估表 2. 龙溪镇森林防灭火“四色”风险评估表 附件1 龙溪镇消防安全“四色”风险评估表 项目 | 分值 | 内容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一、 火警 火灾类 20分 | 20 | 全口径火灾数同比每上升1%扣0.1分,扣完为止。 | | 二、 隐患 治理 25分 | 15 | 隐患率小于全镇平均隐患率的得满分,大于平均隐患率的=全镇平均隐患率/本辖区隐患率*该项隐患率分值,否决项隐患率满分10分,一般项隐患满分5分。 | | 5 | 隐患整改率大于全镇平均隐患整改率的得满分,小于平均隐患整改率的=本辖区隐患整改率/全镇平均隐患整改率*5分。 | | 5 | 人均检查数大于全镇人均检查数的得满分,小于人均检查数的=本辖区人均检查数/全镇人均检查数*5分,检查人员数为本单位所有监管人员数。 | | 三、 基础 建设 18分 | 10 | 根据群租房智慧消防安装完成进度进行赋分,全镇平均完成率-安装总目标安装总数,本辖区得分=本辖区完成率全镇平均完成率*10分。 | | 5 | 抽查已建充电桩建设维护情况,充电桩隐患率小于全镇充电桩平均隐患率的得满分,大于充电桩平均隐患率的=全镇充电桩隐患率本辖区充电桩隐患率*5分。 | | 3 | 基础设施得分=本辖区内基础设施占比率全镇基础设施占比率*3分,基础设施占比率=基础设施数联网单位数。 | | 四、 宣传 教育 22分 | 10 | 执法打击数(5分):按照公安数据里的完成指导数的所在村占比赋分; 执法办案情况(5分):按照乡镇完成赋权执法数所在村占比赋分。 | | 8 | 消防知晓率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按比例赋分。 | | 4 | 企业蓝码任务按照完成率占比赋分。 | | 五、 重点 工作 15分 | 5 | 根据达标创建情况予以赋分,每半年25分。具体按照玉环市消安委办督查情况进行赋分。 | | 10 | 未完成上级要求部署的其他重点工作。 | | 加扣分 | 5 | 被玉环市级以上领导负面批示或者造成重大舆情的有影响火灾事故的,扣5分。消防工作被玉环市级以上批示肯定或召开现场会的,加5分。(以记分期内的时间为准) | | 备注 | 部分项目未涉及的行政村,取其他所有村平均分。 | | 总分 | 100分 | |
附件2 龙溪镇森林防灭火“四色”风险评估表 项目 | 分值 | 内容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一、 责任 落实 15分 | 6 | 涉林村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的,未签的扣1分,扣完为止;包山到人,落实网格员,行政村与网格员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少签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抓重点季节和重点区域森林防灭火工作,严格执行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度和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制度,狠抓责任落实。重点时段专题研究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建立完善森林防灭火责任追究制度并实施的,得3分,未建立的不得分,建立而未实施的减半扣分。 | | 4 | 对卫星热点监测系统预警需在20分钟内完成现场查勘并上报,迟报、漏报森林火灾事故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 | 二、 火灾 防范 35分 | 5 | 按任务完成林区森林消防蓄水池建设,每少1个扣1分,扣完为止。 | | 5 | 完成森林防灭火道路、生物防护林带建设,各村按照任务开展,每少建1公里扣1分,扣完为止。 | | 5 | 开展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包括林间小道)的维护保养,督查发现未及时开展维护保养的,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5 | 组织各级护林员对所属地块进行巡查活动,督查发现未及时开展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各村依托高空瞭望分级权限,结合四个平台开展视频巡查活动,督查发现未及时开展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2 | 每年组织护林员及涉林村工作人员、森林防灭火工作人员进行扑救安全培训2次。未组织扑救安全培训的不得分,少培训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5 | 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完成整改,未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的不得分。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不得分,被上级检查每发现1处隐患扣1分,扣完为止。 | | 4 | 开展对护林员、网格员林间小道、山塘水库、森林蓄水池、高空瞭望知晓率抽查,每名不熟悉人员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开展林区输配电线路隐患排查行动,发现未整改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落实重点人群管控措施,漏管一人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项目 | 分值 | 内容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四、火 灾扑 救 30分 | 5 | 落实森林消防救援队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足额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得分。 | | 5 | 加强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符合《浙江省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指导意见》标准的,得5分,未建立不得分。每缺失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6 | 值班缺岗被查,每次扣1分。值班中收到国家、省、市、县、镇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未及时贯彻落实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10 | 相邻村开展联防联控,各单位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及时调派队伍进行森林火灾扑救增援,未及时按照要求调派队伍进行增援的一次扣2分,执行增援任务不服从指挥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4 | 根据联防联控统一调度,接受属地外单位扑救支援的,及时处置后勤保障等相关问题得4分,未完成不得分。 | | 五、违 法打 击 20分 | 6 | 各村按行政区域划分开展打击各类违规用火行为,未开展的不得分。发现违规用火未进行打击的,每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 | | 5 | 森林火灾发生率同期相比下降的得5分,同期相比每上升10%的扣1分,扣完为止。1次森林火灾造成受害面积2公顷以上,每起扣1分;1次森林火灾致1人以上受伤,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 | 9 | 各村应配合做好火案侦破工作,加大森林火灾案件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辖区火案查处率达到90%以上,得3分。低于标准,每递减5%扣1分;辖区火灾刑事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得3分。低于标准,每递减5%扣1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完成案件办理的,得3分。辖区内未发生森林火灾案件的不扣分。 | | 总分 | 100分 | |
抄送:玉环市铁拳办。 | 玉环市龙溪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