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市级部门 > 玉环生态环境分局 > 公示中心 > 环评受理公示
索引号: 11331021002687619H/2023-12991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发文日期: 2023-11-10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环评受理公示 文件编号:

关于拟对玉环洲龙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5万件汽车拉杆总成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 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3-11-10 14:47 浏览次数: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3-11-10 14:47

关于拟对玉环洲龙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5万件汽车拉杆总成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31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洲龙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5万件汽车拉杆总成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玉环洲龙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5万件汽车拉杆总成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玉环洲龙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叶祖宝

环评机构

浙江恒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



   

990万元

建设地点

 浙江省玉环经济开发区兴园路5

(汽摩园区内)

    

租赁建筑面积3933.33平方米

项目概况

玉环洲龙机械有限公司租赁玉环富捷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玉环经济开发区兴园路5号的现有已建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从事汽车拉杆总成的生产。主要购置硫化机、冲床、液压机、旋铆机、涂胶机、自动喷漆流水线等国产设备。主要原辅材料天然橡胶、冷轧板、胶粘剂、水性漆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冲压、涂胶、硫化和喷漆,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5万件汽车拉杆总成的生产规模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玉环洲龙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玉环经济开发区兴园路5号(汽摩园区内),厂区四周为工业区其他企业厂房。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南安欣佳园小区340 m。项目周边500米内敏感点为东南340 m的安欣佳园小区、西南370 m的安怡家园小区等本项目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及喷枪清洗废水委托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由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废气:涂胶废气、硫化废气、喷漆、烘干废气。

废水: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及喷枪清洗废水生活污水。

固废:一般废包装、金属边角料、橡胶边角料、次品漆渣、危险废包装、废过滤棉(含漆渣)、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

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1、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本项目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及喷枪清洗废水委托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再纳入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由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2、本项目涂胶生产区域进行密闭设置,车间进出口设置软帘,涂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不低于15 m排气筒高空排放。硫化生产区域进行密闭设置,车间进出口设置软帘,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不低于15 m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涂车间整体密闭,喷漆废气经水帘机除漆雾后与单独收集的烘干废气一并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 m排气筒高空排放

3、企业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底部加减震垫;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

4一般废包装、金属边角料、橡胶边角料、次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漆渣、危险废包装、废过滤棉(含漆渣)、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有关要求设置贮存场所,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立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与记录,危险废物在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5、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对策要求进行治理,及时将“三废”处理情况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一、公告时间:( 20231110 ~  20231117

二、反映方式: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yhhb12369@163.com

电话:87250599 传真:87250599

通信地址:玉环市为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台州生态环境

202311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