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774X/2023-13013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15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 |
关于开展矿山企业瞒报事故“大起底”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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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正在开展矿山瞒报事故“大起底”工作,为严厉打击矿山瞒报事故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举报矿山瞒报事故,拓宽线索获取途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2013年1月1日以来,玉环市矿山领域发生的瞒报事故(涉及2013年以前的瞒报事故也可追溯)。 (二)2013年1月1日以来,举报核查结果为病亡、意外死亡和不属实,且存在疑点、被反复举报的事故。 二、举报途径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热线:+86-18767644797 举报地址:玉环市应急管理局 玉城街道玉兴西路18号 三、严格依法处理 玉环市应急管理局将对瞒报事故的矿山企业严肃处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各矿山企业在2023年11月30日前主动如实报告瞒报事故的,可依法从宽处理处罚。 广大职工群众如发现矿山企业存在瞒报事故的,请及时向玉环市应急管理局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玉环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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