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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4082/2023-12992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3-11-09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号:

关于2022年度服务业引导资金奖励的公示

信息来源: 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3-11-09 09:29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3-11-09 09:29

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修订)》(玉政发〔202226号)文件要求2022年度服务业引导资金奖励申报,经属地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初审以及市发改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审核后,现将奖励情况进行公示,请于20231120日之前以书面或邮件等形式反馈给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发展中心。

邮件信函地址: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新城中路甲98号);

邮编:317600

联系电话:87229007

邮箱:563644833@qq.com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9日


附件


2022年度玉环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奖励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奖励条款

奖 励 依 据

奖励金额
(万元)

备 注


一、技改和信息化建设


1

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3条

对规(限)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批发业、金融业除外)投资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用于业务经营的重要生产性设备(不含交通工具)或信息化数字化平台建设,在其投入运营后,按实际投资额的 10%、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奖励。

50



二、行业协会补助奖励


1

玉环服务业联合会

美丽经济政策53条

每年安排 60 万元专项经费,组织开展全市性服务业重大项目研讨和现代服务业人才培训等活动,对组织开展课题调研、行业统计分析、重大活动策划等工作成效显著的服务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奖励。

20



2

玉环市乡村旅游产业联合会

美丽经济政策53条

每年安排 60 万元专项经费,组织开展全市性服务业重大项目研讨和现代服务业人才培训等活动,对组织开展课题调研、行业统计分析、重大活动策划等工作成效显著的服务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奖励。

15



三、企业增量提质奖励


1

浙江腾峰进出口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2

台州弘芯光伏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3

玉环中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4

玉环市清港三和超市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5

台州市星呈酒店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6

玉环楚悦湾家宴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7

玉环市中亚加油站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8

玉环刚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9

玉环五丰大酒店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10

台州贤坤贸易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11

台州湘蒙进出口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12

台州斯坦森铜业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13

台州迪卡罗铜业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14

台州申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15

台州市鑫宏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16

浙江侠云科技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17

玉环杰恩彼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18

玉环东海鱼家餐饮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上规入统奖。对当年新增月度入统或上年度年度入统且当年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金融、房地产)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其中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 8 万元)。

5



19

玉环冠辉进出口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4条

企业增量奖励。对当年度营业收入超过 3 亿元、同比增速超过 20%的服务业存量企业,按其营业收入增幅的 1‰给予奖励(其中对软件服务、信息科技、商务服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按营业收入 1 亿元以上、增速超过 15%5000
万元以上、增速超过 30%的条件,按 5‰的标准实施),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13.49



四、企业改革创新奖励


1


浙江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5条

首次列为省级以上服务业改革试点或服务业重领
域(行业)改革试点的单位,给予 20 万元的奖励。

20



2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5条

首次列入省级、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分别给予 30 万元、50 万元的奖励。

30



3

浙江业洲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5条

支持省级平台和试点建设。对认定为省级现代服务创新发展区、两业融合示范区、现代物流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创意设计平台等高能级生产性服务业平台,现代商贸平台、休闲旅游平台等高能级生活性服务业平台,并实施数字化赋能的,以及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资金支持,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平台的规划编制、数字化建设、载体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

80



4

玉环市公共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5条

支持省级平台和试点建设。对认定为省级现代服务创新发展区、两业融合示范区、现代物流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创意设计平台等高能级生产性服务业平台,现代商贸平台、休闲旅游平台等高能级生活性服务业平台,并实施数字化赋能的,以及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资金支持,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平台的规划编制、数字化建设、载体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

50



5

智慧绿谷建设管理(玉环)有限公司

美丽经济政策55条

支持省级平台和试点建设。对认定为省级现代服务创新发展区、两业融合示范区、现代物流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创意设计平台等高能级生产性服务业平台,现代商贸平台、休闲旅游平台等高能级生活性服务业平台,并实施数字化赋能的,以及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资金支持,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平台的规划编制、数字化建设、载体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

50



总  计

4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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