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379N/2023-13099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11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教育信息 | 文件编号: |
【财务信息】玉环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保育费资助经费的通知 |
||||
|
||||
|
||||
各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0〕39号)文件精神,对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含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低边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给予保育费资助。经教育局审核,全市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共计778人,按照文件规定的资助标准对其进行保育费资助,共计1789500元。
玉环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5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