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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老有康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11 10:15 浏览次数: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11 10:15

优享20232

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专班成员单位

现将玉环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老有康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玉环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老有康养专项实施方 

      案(2023-2027年)

附件2:玉环市老有康养专项工作重要指标清单

 

玉环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专班办公室

                   2023629

 

 

附件1

玉环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老有康养

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覆盖本市全体老年人,根据《台州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老有康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玉环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方案(2023—2027年)》,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六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质量推进我市康养工作发展,加快推进“老有康养”公共服务优享,打造“浙里康养”标志性成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重要支撑,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玉环实践贡献康养力量。

二、总体目标

围绕“老有康养”各个领域,推进改革、行动,“老”的保障不断加强,“有”的质量不断提高,“康”的水平不断提升,“养”的覆盖不断拓展。到2027年,“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基本形成,老年人经济上有保障、服务上有供给、健康上有支撑、环境上有支持,每位玉环老年人都有机会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美好生活,老年人公共服务发展整体水平达到全省上游,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背景下实现“老有康养”域范例初步形成。

三、主要任务

1.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建立完善养老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强化精准扩面和动态管理,以高校毕业生和稳定就业人员为重点,制定下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任务指标,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理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进一步拓宽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制定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扩大覆盖面;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适时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2.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在国家政策框架和省统一部署下,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坚持独立险种、城乡一体、低水平起步,强化政策规范,推进参保工作。2027年全市基本实现参保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3.探索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2023年引导国资平台承接市福利中心长者公寓运营,探索国企进军养老服务领域。鼓励各乡镇敬老院改制为国有企业或公建民营,让公办养老机构运行机制更灵活,市场竞争更有力,服务老人更专业。入住率超过70%的公办养老机构探索建立入住轮候制度。2027年,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实现应改尽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国资

4.实施养老服务认证改革。依据全省统一的“品字标”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养老服务认证制度,健全“标准+认证+采信”的养老服务认证模式,培育一批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标杆机构。2027年,全市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机构数达1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

5.推进老年助餐全覆盖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鼓励建设面向老年人的区域性中心食堂、中央厨房,设置助餐点。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提高助餐服务覆盖面,逐年增加助餐人次,2023年实现有需求的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2023-2027年,助餐人次达到350万、450万、550万、650万、750万。推进未来社区(乡村)配建老年食堂,打造优质社区老年食堂,2023年全市新增助餐点位20个以上,实现老年助餐网络全覆盖。加强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和管理能力提升。到2023年,全市养老机构食堂持证率、量化等级AB级比例分别达到100%、60%以上,建成20家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2024-2026年,养老机构食堂量化等级AB级比例和“阳光厨房”建成率分别达到70%、80%、90%,2027年,养老机构食堂量化等级全面消C,大中型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6.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落实优质均衡基本养老服务惠民行动,加快建设一批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人活动设施。完善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制度。加大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深化“海岛支老”行动,2024年前每年有计划地提升海岛照料中心建设2025 年实现所有偏远山区、海岛社区(村)基本养老服务全覆盖。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提供物质帮助、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面向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社区探访关爱服务,建立健全社区探访关爱机制,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至少探访一次。面向台州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精准发放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7.实施机构养老提升行动。全面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按照“机构分层分类、居家社区成网、环境适老宜居”的原则,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优化设施布局,着力构建城乡区域相协调, 居家社区机构相融合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努力做到“机构跟着老人走、让服务触手可及”。2023年完成规划编制,并纳入当地国土空间布局“一张图”。2024年,所有布局规划均发布并有效落实。2025年,基本解决全市老城区养老服务设施短缺问题。2027年,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趋于合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加大失智照护服务供给,建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实施认知障碍社区干预,2023年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56张以上。2023-2025年,每万老年人口拥有认知障碍床位数分别达14张、17张、20张,并持续提升认知障碍老人照护质量。大力推进养老项目建设,逐渐投运一批高水平养老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落实《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新建小区按照“四同步”要求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统一交付乡镇(街道)使用。设施配置未达标的小区,通过改造补建、政府回购、租赁、置换等方式予以解决。未来社区(乡村)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嵌入式养老机构。2023年新增”老省心”综合体(为老服务综合体)3个以上。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升,结合星级美丽乡村建设,2025年前每年提升10个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持续优化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智能服务终端配备,逐步向村(社区)照料中心延伸,2023年5个村(社区)照料中心配备智能终端。建立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提升“六助”服务,根据省定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全市推开。加大居家适老化改造力度,对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愿改尽改,并逐步向符合条件的社会老年人拓展。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大力推进社区和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持续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每年全市域开展“敬老月”活动。大力推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到2027年全市建成3个。(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市卫健局、市残联)

9.加快医康养护一体化综合集成。加大医养结合保障力度,多渠道增加医养康养结合服务供给。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积极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鼓励通过依托现有资源或新改扩建等方式建设老年病医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康复护理服务,支持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机构为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老年人开展康复护理服务,符合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量等因素相应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在楚门镇、沙门镇开展医康养护一体化综合集成探索,推进家庭病床和家庭照护床位两床合一。探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大中型养老机构和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普遍提供康养服务。整合医养康养资源,引导医疗、康复、养老资源下沉到乡镇基层,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紧密合作,建立康养联合体。2023-2024年每年依托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康养联合体3家以上,2025年实现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100%。积极培育各级医养结合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

10.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进社区。中医药健康服务进社区行动。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康复诊室和康复治疗区,开展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康复技术培训,鼓励家庭医生团队掌握和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制定适宜推广的中医药签约服务包,优化高血压、糖尿病、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2023-2027年,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分别达70%、73%、74%、75%、7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11.深化安宁疗护服务提升行动。安宁疗护服务提升行动。推进医疗机构安宁疗护病区(房)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创新推广“居家—社区—门诊—病床”多元一体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到2023年,1家市级医院建立安宁疗护病区,50%县(市、区)建立县级医院安宁疗护病区;2024年,75%的县(市、区)建立县级医院安宁疗护病区;2025年,每个县(市、区)均有1家县级医院建立安宁疗护病区;到2026、2027年,医疗卫生机构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显著增加。(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12.实施养老人才增能行动。加强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每个护理员每年至少有一次免费培训机会。每年举办养老护理员大赛,以赛促训提高护理技能。2023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40名以上,2027年前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8人以上。全面落实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适当扩大津贴覆盖面。享受特殊岗位津贴护理员人数2025年前达到500人以上。落实高校和中职学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入职奖补。鼓励因地制宜出台护理员激励措施,提高护理员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2027年,全市持证护理员不少于4500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13.实施老年教育先行行动。加强老龄化国情教育,普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扩大老年人教育资源,让老年人的终身学习理念能够落实,想学习的人人有机会。加快老年教育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培养老年教育专业人才。实施老年教育优秀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领雁”教师。整合提升老年人教育资源,2023年,全市乡镇(街道)老年学校覆盖率达到90%,到2025年实现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全覆盖;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村(社区)开设老年学堂,2023年村(社区)老年学堂覆盖率达到20%以上,到2025年实现35%以上村(社区)建有老年学堂,2027年村(社区)老年学堂覆盖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

    14.深化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坚持一地创新、全市共享,迭代升级“老省心”数字化应用,不断丰富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新技术和智能设备在老年用品领域深度应用,增强养老服务效能。规范老龄数字环境,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保留线下服务途径,方便老年人获取服务和福利。强化各类数字应用的适老化改造,加大老年人的使用培训和推广,缩小老年人数字鸿沟,每年开展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培训11场以上。构建老年人就医配药、紧急救助、家庭照护等应用场景,未来社区(乡村)优先落地“邻里康养”应用。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2025年前建成2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强化公共服务优享,市“老有康养”与“浙里康养”专班合一运作,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扩充。各乡镇(街道)加强对“老有康养”工作的支持,确保各项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各项任务根据工作进展和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优化调整。各地在落实中碰到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工作专班报告情况。

(二)加强统筹协调。市民政局做好牵头统筹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开展跟踪监测、综合评价、动态调整等;各责任单位立足职能,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各乡镇(街道)要制定相应工作推进方案和年度计划。加强部门协同,创新优化机制,强化工作协同联动、资源要素统合集聚,形成共同推进打造“老有康养”标志性成果。

(三)强化数字支撑。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整合部门资源和制度政策,加快“老有康养”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进程,推动养老数据资源转化为服务能力和治理能力。围绕“老有康养”重点指标、重点任务,整合优化“老省心”应用场景建设,打造多跨协同、综合集成、多方参与的“大养老”共享图景。

(四)加强督考评比。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由市工作专班牵头开展工作进度考核评估,对工作推进成效显著的镇街酌情加分并优先推荐省政府督查激励;对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相应提示、约谈、扣分。引导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

 

附件:玉环市老有康养专项工作重要指标清单

 

 

 

附件2

 

玉环市老有康养专项工作重要指标清单

 

序号

指标名称

2022年值

2023年目标

2024年目标

2025年目标

2026年目标

2027年目标

责任单位

1

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24

25

25.5

26

27

28

市民政局

2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56.7

460

465

470

473

475

市人社局

3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人群(万人)

/

/

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

全覆盖

市医保局

4

助餐村(社区)覆盖率(%)和人次(万)

新增20个助餐点,全覆盖

全覆盖

全覆盖

全覆盖

全覆盖

市民政局

350

450

550

650

750

5

市县级公办养老机构转型为国企数/转型率(含公建民营)(个/%

/

1

应改尽改

应改尽改

应改尽改

应改尽改

市民政局、

市国资委

6

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机构数(家)

0

0

1

1

1

1

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

7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60

61

62

63

64

65

市民政局

8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认知障碍床位数/新增认知障碍床位数

-

14/新增56张以上

17

20

20

20

市民政局

9

(社区)养老服务智能服务终端配备数/覆盖率(个/%

0

5

500

900

1300

50%

市民政局

10

医养结合示范项目(个)

启动培育工作

推进培育工作

1

2

3

4

市卫健委、

市民政局

11

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新增康养联合体数

-

50/新增3

70

100

100

100

市民政局、

市卫健委

12

县(市、区)安宁疗护病区覆盖率(%

22.22

50

75

100

100

100

市卫健委

13

养老机构食堂量化等级AB级比例(%

8.99

60

70

80

90

100

市市场监管局

14

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成率(%

4.08

50

70

80

90

100

市市场监管局

15

乡镇老年学校覆盖率(%)

85

90

95

100

100

100

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16

村(社区)老年学堂覆盖率(%

15

20

30

35

40

50

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17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74.16

70

73

74

75

75

市卫健委

18

享受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人数(人)

292

300

400

500

500

500

市民政局

19

开展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培训数(场)

11

11

11

11

11

11

市民政局

20

每个县市区建成智慧养老院数(家)

1

≥1

≥1

≥2

≥2

≥2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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