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723M/2023-13129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文广旅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20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执法公开 | 文件编号: |
(玉)文综罚字〔2023〕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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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玉)文综罚字〔2023〕81号 案件名称:台州瀚通商贸有限公司宾馆(酒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案 当事人:台州瀚通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应** 违法事实:2023年11月17日15时28分在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长乐路**、**、**号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机关:玉环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处罚日期:2023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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