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乡镇)
索引号: 11331021794396026E/2023-1317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大麦屿街道 发文日期: 2023-12-21 15:3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JYHD99C-2023-0003 发文字号: 大麦屿街办〔2023〕151号

关于印发《大麦屿街道人才“屿”绿卡申领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 大麦屿街道 发布时间:2023-12-21 15:32 浏览次数:

来源:大麦屿街道
发布时间:2023-12-21 15:32

政策解读

JYHD99C-2023-0003

 

 

玉环市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文件

 

大麦屿街办〔2023〕151


关于印发《大麦屿街道人才“屿”绿卡申领

实施细则的通知

 

 

企事业单位

现将《大麦屿街道人才“屿”绿卡申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环市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19

大麦屿街道人才“屿”绿卡申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吸引各行业人才,全面落实深化扶工助企、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加快建设成“五个大麦屿”,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屿”绿卡申领对象

(一)顶尖人才

1.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3.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

4.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及美英德法日加澳等主要科技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诺贝尔奖、图灵奖、沃尔夫奖、拉斯克奖、阿贝尔奖、泰勒奖、克拉夫德奖、科学突破奖、未来科学大奖等国际性重大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美英德法日加澳等主要科技发达国家科学技术顶级奖项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

7.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计划顶尖人才;

8.经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领军人才

1.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项目入选者(省特级专家);

2.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不含青年项目)、国家文化英才(不含青年项目)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计划领军人才;

4.经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首席专家);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要负责人(首席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近5年内担任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浙江科技大奖获得者;何梁何利科技奖获得者;梁思成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

(三)高端人才

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文化英才项目获得者;

2.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

3.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计划高端人才;

4.经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全国一流学科负责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国家级名中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近5年担任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第一负责人;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入选者;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省特级校长;省级医学重点科学带头人等。

(四)特优人才

1.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计划特优人才;

2.经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国家博士后海外引才专项入选者(自主申报);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B类人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获得过奥运会奖牌或世锦赛(奥运项目)金牌的运动员;具有国家级教练资格且执教的运动员获得过奥运会奖牌或世锦赛(奥运项目)金牌的教练员;省特级教师省国医名师;省级名中医;省级“海外工程师”(长期)等。

(五)高级人才

1.经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定,相当于本层次的人才;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政工师),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地级市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3位完成人),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3位完成人),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2位作者);

3.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国家级文联各协会理事,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台州市“海外工程师”;台州市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领衔人;

4.省“百万”高技能领军人才(拔尖技能人才);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浙江工匠;杰出台州工匠;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专业技能人才:获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地级市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曾获世界冠军的教学骨干、世界冠军的教练员;具有高级教练员以上资格,曾获亚运会、全运会冠军的教学骨干或亚运会、全运会冠军教练员;

5.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地级市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3位完成人),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3位完成人),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2位作者);

6.省青年文艺“新松”“新峰”“新荷”“新光”计划培养人选。浙江美术奖、书法奖、摄影金像奖、戏剧金桂奖、电影凤凰奖、电视牡丹奖、音乐奖、舞蹈奖、曲艺奖、杂技奖、民间文艺映山红奖、文艺评论奖单项奖获得者。近5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含青年、后期资助等)项目负责人;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第1位完成人);

7.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六)玉榴人才

1.市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领衔人;

2.市实用人才;

3.市服务业高素质人才A类;

4.市“绿领英才”;

5.教育、卫生等领域特殊人才、急需紧缺人才;

6.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七)港城优才

1.高级工程师;

2.浙江青年工匠;

3.玉环眼镜行业实用人才A类;

4.其他经大麦屿街道党工委认定的人才。

二、“屿”绿卡申领条件

1.引进的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为新参保人员(引进前在台州市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记录),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2.在玉环市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

三、“屿”绿卡优抚政策

对符合分类的企业人才及其家属,经大麦屿街道认定可获得“屿”绿卡,在街道辖区将享有子女优先就读公办学校(幼儿优先就读公立幼儿园,新生优先就读陈屿中学和陈屿中心小学,插班生根据公办学校学额空余情况优先安排)、就医就诊享有“绿色通道”(在门诊可享受优先挂号就诊,定点医院根据预约情况及时安排就诊、住院)、家庭医生签约“1对1”服务(开设健康咨询服务热线,提供上门巡诊)、指定景点(商家)免费或折扣等方面的优抚政策。

四、“屿”绿卡申领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2.新参保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一份;

3.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术等级证书等复印件一份(高技能人才需提供);

4.高校毕业生相关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五、“屿”绿卡申领办理流程

1.每年1月初开展认定工作,月底完成认定工作,申请对象向大麦屿街道办事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大麦屿街道办事处对申报材料初审后决定是否受理,并对受理的申请开展复核和审核;

3.在大麦屿街道办事处办公场所明显位置公示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的,向申请对象反馈核定结果。

六、“屿”绿卡申领办结时限及有效期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审核和公示工作,经大麦屿街道审批同意后进行公示,“屿”绿卡有效期5年。

七、其他事项

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今后一律取消再次申报的资格。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