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723M/2023-13086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文广旅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06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执法公开 | 文件编号: |
(玉)文综罚字〔2023〕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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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玉)文综罚字〔2023〕72号 案件名称:玉环礼微包装有限公司未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案 当事人:玉环礼微包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违法事实:2023年10月23日14时50分在玉环市干江镇盐盘村未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警告 处罚机关:玉环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处罚日期:2023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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