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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379N/2023-13094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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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教育信息 文件编号:

【财务信息】玉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保育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08 09:34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08 09:34

各幼儿园:

为做好学前教育保育费资助申报和网上填报等工作,确保2023季学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认定办法》文件规定,学生资助对象包括:

(一)特殊群体。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含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低边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

(二)其他群体

1.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可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039号)文件规定,公办幼儿园符合条件幼儿按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保育费标准免交保育费(一级、二级、三级分别为每月每生650元、550元、450元);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幼儿按当地公办三级幼儿园保育费标准减免(每月每生450元)。                                                                                                                                                          

三、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一)提前告知。学校通过书面通知、召开家长会、张贴公告或告家长书等形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本学期即将开展的资助工作,宣传相关资助政策、资助项目、资助对象等

(二)查看名单。学校可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网址https://zhzz.zjedu.gov.cn/)查询资助对象名单,具体方法如下:学校管理员登录同步学籍信息资助认定管理→参阅名单

(三)学生申请。学生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玉环市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提出申请并由监护人作出书面承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1.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内可以查询到的资助对象,由学校打印大数据内有关截图即可,不需要另外的证明

2.大数据外属资助对象认定类型第“特殊群体”的学生,需上交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近一个月补助发放明细。属资助对象认定类型第二类其他群体的学生,还需填写《确认表》(附件2,同时提供相应的辅助说明材料,如大病医疗单据、受灾情况证明等。

)学校认定。幼儿园通过班主任接收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确认表》,利用系统数据、大数据分析、家访、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认定。大数据内自愿放弃申请的学生,需做好登记,由已成年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订《玉环市特殊群体学生放弃资助声明》(附件4

)结果公示。学校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不再公示。其中:大数据内的资助对象,因其家庭情况已在民政、扶贫等部门予以认定,所在学校原则上不再公示。

)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报幼教专干汇总。同时,将名单汇总表、申请表确认表及有关系统数据截图、资助放弃声明、说明材料等按学期整理装订成档案,并按要求及时录入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档案电子化管理。

四、需要提交的备案材料

(一)玉环市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

(二)玉环市学生资助对象信息确认表(附件2)。

(三)玉环市学前教育保育费资助名单汇总表(附件3)。

(四)放弃资助的幼儿务必填写《玉环市特殊群体学生放弃资助声明》(附件4

(五)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截图。

(六)材料上送截止时间:118日。

五、网上申报

(一)“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上报截止时间为1110日,“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时间截止1115日。未在大数据中的幼儿务必确定符合资助条件后进行网报)。

(二)网址: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zz.zjedu.gov.cn),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https://zhzz.zjedu.gov.cn/),两个系统录入的名单务必与资助信息汇总表的幼儿名单一致(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5)。

六、其它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能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

1.学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在规定时间内补报的除外)。

2.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信息不真实的。

3.其他不符合学生资助对象认定要求的情形。

(二)根据《浙江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45号)文件精神,学前教育保育费资助纳入社会保障卡发放业务,所以请各园通知受助幼儿家长及时为幼儿办理玉环市市民卡

(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建立和健全档案制度,每学期必须将学生资助档案整理一次,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便查阅。学生资助档案整理和装订办法见附件6

联系人:王允珠  联系电话:81717032(办)

附件

1.玉环市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2.玉环市学生资助对象信息确认表

3.玉环市学前教育保育费资助名单汇总表

4.玉环市特殊群体学生放弃资助声明

    5.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申报方法

6.玉环市学生资助档案整理和装订要求

 

 

 

 

玉环市教育局

2023113

 

 

 

 

 

 

 

 

 

 

 

 

附件1

玉环市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用)

学生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校


专业及班级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户口所在地


家庭成员信息

姓名

称谓

工作(学习)单位

联系方式

家庭年总收入:_____

















类型

特殊群体

£ 城市低保家庭学生 £ 特困供养学生  £ 孤儿 £ 烈士子女

£ 持证残疾学生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可多选)

其他群体

£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遭受重大疾病

£其他困难情况                                           

申请资助项目

£ 学前教育保育费资助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免学费

£中职国家助学金       £其他资助项目:                                     (可多选)

承诺

1.本人保证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本人及家庭成员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学生资助资格的,愿意接受管理审批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

2.本人及家庭成员自愿接受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各项收入和财产信息的收集、查询、核对等并配合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同意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以上是本人自愿作出的承诺,愿自觉信守、忠实履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护人或本人签字(签章):                                

学校审核

   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注:1.请在合适选项前的£”内打“√”;

2.未成年学生申请资助,须由其监护人签字(签章)承诺。

 

附件2

玉环市学生资助对象信息确认表

家庭      经济      状况及      有关       信息

家庭经济情况(学生家庭信息需输入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尽量填写完整)

主学籍号


家庭人口数


赡养人口数


家庭人均年收入()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类型


家庭欠债金额()


欠债原因


劳动力人口数


家庭失业人数


是否低收入家庭

  

是否农村五保户

  

是否农村低保户

  

是否低保户

  

是否农村特困供养

  

是否孤儿

  

家庭是否遭受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具体情况描述


本人是否残疾

  

残疾类别


是否父母丧失劳动能力

  

是否军烈属或优抚子女

  

家中是否有大病患者

  

是否残疾人子女

  

家庭是否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突发意外事件具体情况描述


是否单亲家庭子女

  

其他


是否留守儿童

  

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其他群体

申请理由:

注:其他群体1类写明受灾情况、遭受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大病情况(病历、出院小结、医疗发票等复印件附后),给家庭造成的具体损失情况并附上相关辅助材料。其他群体2类需要出具相应辅助材料或学校家访等能据实认定的相关佐证材料。

学校家访、走访、调查核实情况说明:

调查人签名:

学校

调查

审核

确认        意见

班主任

审核意见

上述信息核对准确,相关证明材料已收并审核。经初审,该生符合以上资助项目的条件。               

班主任签字:

学校意见

 

根据本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和校内公示结果,同意给予资助,报上级审定。

 

 签名(公章)           

        

 

 

注:1. 请在合适选项后的£”内打“√”;

2.学生申请其他群体资助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建档立卡材料、医疗单据、家访记录等)。


附件3

玉环市学前教育保育费资助名单汇总表

学校名称:  幼儿园(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学生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家长姓名

家长联系电话

困难类别

幼儿玉环市民卡账户














































注:此表由幼儿园填写一式两份(教育局、幼儿园各一份)并盖章,同时电子稿发到幼教专干处,专干在表格“序号”后加入一列学校名称用Excle 汇总后发给王允珠老师(办电81717029)。

 

 

 

 

 


附件4

玉环市特殊群体学生放弃资助声明

         

放弃人姓名


放弃人身份证


监护人姓名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所在学校班级


实际居住地址


放弃原因


放弃类别


填表时间


 

 

_____________同学自愿放弃__________年(春、秋)季学生资助,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监护人签名:                               联系电话:

        

 

班级

审核意见

 

                                 

                        班主任字:

                                                         

学校审核及公示结果意见

 

 

(学校盖章)

 

 负责                                           

备注


注:大数据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烈士子女、特困供养学生、持证残疾学生,低保边缘学生放弃类别请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烈士子女、特困供养学生、持证残疾学生,低保边缘),学校必须对以上学生进行资助,如以上学生(这些数据来自浙江省大数据)放弃资助需签署放弃声明。

 

附件5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申报方法

一、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方法:

用业务操作人员账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浙江平台(域名:zz.zjedu.gov.cn)。

第一步:学校操作人员进入【学生信息管理→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块,进行家庭经济信息录入;

第二步:学校操作人员进入【学生信息管理→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块,进行困难学生认定;

第三步:学校操作人员进入【资助项目管理→政府资助→资助名单录入】模块,勾选对象→发放信息录入保教费***(按照表格上的补助金额填) →保存;

第四步:学校审核人员登录系统,进入【资助项目管理→政府资助→资助名单审核】模块,对学校审核通过的资助名单进行审核;

 

二、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申报方法

(一)学校管理员操作:在电脑上用学校账号登录网址https://zhzz.zjedu.gov.cn/

1.学生管理——批量删除——同步学籍系统学生数据。    

2.系统管理——用户管理——为班主任建立账号(已经建立的忽略此步骤)

(二)资助申请人操作:以班主任代学生申请操作为例。班主任用手机登录网址( 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或用手机扫码(下图)登录,为幼儿做代申请。

 

(三)班主任审核步骤:班主任在电脑上登录网址https://zhzz.zjedu.gov.cn/资助认定管理——资助认定列表——查看,点击一下“认定报告”——(实际应发金额)——通过点后面的笔——再改动前面实际发放金额(资助金额按照实际填写,民办幼儿园是每生2250元,公办幼儿园是按照实际收取的保教费资助,填2025225027503250元。)。接着点同意——特别困难——班主任扫描签字——提交审核就可以了。

(四)学校管理员审核步骤:在电脑段操作:资助认定管理——资助认定列表——查看,点击一下“认定报告”——写审核意见——手机扫描二维码签字——提交审核。

 

 

 

 

 

 

 

 

 

 

 

 

 

附件6

玉环市学生资助档案整理和装订办法

一、学生资助档案整理

(一)学生资助申请表、学生资助对象信息确认表(必须仔细检查是否填报完整、是否填报类别错误,尤其注意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已签字和盖章)以及相关辅助材料。

(二)学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相关台账

1.学校开学初宣传工作。如通过告家长书、宣传橱窗、微信群、短信等形式进行宣传的图片,应打印存档。建议在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里,纳入学生资助内容。

2.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本学期的资助学生名单及其他有关资助工作的会议纪要,应复印存档。

3.公示情况的影像资料。注意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4.学生资助各类明细表和汇总表,应装订成册。

5.个别学生放弃资助的声明表格。

(三)各类学生资助的有关文件

1.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2.关于学生资助经费下达的文件复印件。

3.其他资助文件。

二、学生资助档案装订要求

(一)汇总表+“大数据学生递交的申请表、系统截图+“大数据外”学生递交的申请表、确认表和佐证材料复印件,公示情况的影像资料,按学生资助汇总表前后顺序装订成册(先“大数据,后大数据)。

(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教育局和财政局关于学生资助经费下达的文件。

(三)每学期应有封面及卷内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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