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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7429240503/2023-12225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坎门街道 发文日期: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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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文件编号:

玉环市坎门街道后沙至红旗沿海道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 坎门街道 发布时间:2023-02-23 16:03 浏览次数:

来源:坎门街道
发布时间:2023-02-23 16:03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玉环市坎门街道后沙至红旗沿海道路。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玉环市坎门街道后沙至红旗沿海道路西起新大街与后沙街交叉口,往东至后沙岙北侧山体,为新建道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路线全长2.6km,路幅布置为:2.5m(人行道)+8m(车行道)+2.5m(人行道)+8m(车行道)。道路包含总长400m跨海大桥一座,大桥跨径布置为3×40m+4×40m+3×40m;滨海山岭隧道3座,其中1号隧道181m2号隧道250m3号隧道453.5m。项目主要以生活性和服务性功能为主,全线设置主要平交口8个,设置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真武村附近村道);其中信号灯控制交通2处,分别为起点新大街交叉口,终点新塘路交叉口;其余平交路口均采用停车让行设计。项目总投资38495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表2

1  主要海洋环境敏感目标

敏感目

标类型

序号

生态敏感目标名称

与本工程位置关系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相对位置

最近距离(km

生态保护红线

1

生态保护红线

东侧

4.7km

/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

2

坎门农渔业区

穿越

/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3

玉环农渔业区

东南东北侧

2.8km

4

玉环东农渔业区

东北侧

7.0km

5

南北爿山海洋保护区

南侧

7.2km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6

披山海洋保护区

东侧

9.9km

7

大鹿岛旅游休闲娱乐区

东侧

11.1km

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一类。

重要经济种类“三场一通道”

8

鳓、鮸、蓝点马鲛、三疣梭子蟹、大黄鱼、小黄鱼、银鲳产卵场

东侧

最近的位于其内

鳓、鮸、蓝点马鲛、三疣梭子蟹、大黄鱼、小黄鱼、银鲳

沙滩

9

后沙沙滩

道路起点处

紧邻

景观

2  陆域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序号

点位名称

方位,距离

保护目标

A

坎中社区

,最近4m

空气二类、噪声1类、4a

B

灯塔社区

北侧及南侧,最近2m

空气二类、噪声1类、2

C

红旗社区

西侧、东侧、北侧、南侧,最近为紧邻

空气二类、噪声1类、2

D

海都花园

,最近8m

空气二类、噪声14a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动力影响评价

本项目箱涵和跨海桥梁工程建成后,对大范围的流场基本没有影响,影响范围仅限于工程附近的海域。项目建设后对周围海域的涨落潮流流态影响不大,涨落潮流方向与工程前基本相同。

本项目建成后,箱涵段由于地处高滩,对海域潮流流速几乎无影响;跨海桥梁段由于桥墩阻碍潮流,导致桥墩周边流速减小,西半段桥梁桥墩局部减幅不足0.01m/s,东半段桥梁桥墩局部减幅在0.01m/s~0.02m/s。工程导致流速变化局限在桥墩附近10m左右。

2、冲淤影响评价

本项目建设后,由于桥墩阻碍海流,桥墩周边海域流速减小,海床淤积。跨海桥梁西半段桥墩周边海域首年淤积厚度在0.01~0.02m,其东半段桥墩海域首年淤积厚度在0.01~0.08m。海域冲淤达平衡状态后,跨海道路西半段桥墩周边海域首年淤积厚度在0.01~0.12m,其东半段桥墩海域首年淤积厚度在0.01~0.30m

3、水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影响

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拟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厕所和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和初步处理后定期抽运至玉环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拟通过施工场地内的废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再回用到施工场地和运输路线洒水降尘,不外排;隧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再回用到施工场地和运输路线洒水降尘,不外排;船舶舱底含油污水由船舶自备的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定期接收上岸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钻孔泥浆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排放,沉渣经沉淀固化后全部外运处置;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扩散影响范围仅为施工平台200m内的海域。整体而言,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海域水质影响较小

2)营运期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对水体的影响主要是暴雨冲刷路面形成地面径流污染水体。本项目建设沿线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而且道路路面径流较为分散,不会形成集中排放源,此外道路路面宽度有限,道路径流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较小。同时项目设置了雨水管道,收集路面径流。因此,道路营运期路面径流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及机械尾气、施工船舶废气以及沥青烟气和臭气,均呈无组织排放。项目施工期废气产生量较小,且工程位于开阔海域,通过洒水降尘、使用清洁燃料、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等措施,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影响

本项目为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项目没有集中式污染物排放源,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过往车辆汽车尾气以及隧道废气。整体而言,项目产生的车辆尾气及隧道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影响

由于本项目道路中心线两侧有较多现状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大。因此,施工单位应引起注意,尽量避免使用一些高噪声设备,同时加强施工管理,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采取隔声等措施,来减少施工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影响

空旷条件下,营运近期、中期、远期本项目最近声环境保护目标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本项目营运期对声环境保护目标会产生一定影响。因此,需对沿线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设置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如设置隔声窗、加密绿化带等,隔声窗隔声效果需达到33dB以上,以保证室内声环境质量达到《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相关标准。

6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影响评价

根据估算,确定本项目海域施工过程造成的生态损失量如下:本项目实施将造成潮间带永久损失量为11.17t,底栖生物永久损失量0.56kg。造成海域底栖生物一次性损失量约27.68kg。本工程施工期间因产生的悬浮泥沙导致鱼卵总损失量合计约158.07ind,仔稚鱼总损失量合计约474.21ind(共计折算为鱼苗为26尾),成体生物损失量1.16kg

7、其他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工程的建设,对沿线植被及动物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

本工程主要环境风险为台风、风暴潮侵袭风险;施工期施工船舶碰撞造成事故性溢油风险;隧道涌水导致水资源漏失;营运期车辆事故导致本身携带的汽油(柴油)和机油泄漏风险;地基不均匀下沉导致的不良地质风险。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加强船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培训;定期对场地进行质量检查和沉降观测,施工前做好监测工作,探清隧道区域含水地层,铺设高质量隔水布,衬砌时间避免过长;加强道路监控,及时发现交通事故并采取相应措施。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本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详见表3

3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序号

分项

处理措施

施工期

废气

洒水设备、防风篷布、施工机械维护、选用环保沥青材料、选用清洁燃料等

废水

采用先进施工工艺;泥浆废水、隧道施工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厕所和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船舶含油废水委托处置。

固废

临时生活垃圾箱(桶)、环卫部门处置费;建筑垃圾临时堆场;钻孔泥浆外运费,临时堆场使用完毕后覆土复绿。

噪声

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采取隔声等措施

风险

制订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其他

环境监理

营运期

废水

建造雨水、设立警示标志

噪声

隔声窗、限速、禁鸣等标志,

生态

海域生态补偿费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玉环市坎门街道后沙至红旗沿海道路位于玉环市坎门街道后沙社区、灯塔社区、红旗社区,本项目属于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项目的建设符合《玉环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玉环市坎门街道旧区东片NKM031NKM032NKM03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拟建项目的实施对周边环境及海洋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在采取适当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基本控制污染,使工程对环境与生态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因此,在建设单位切实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玉环市坎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玉环市坎门街道振兴路

联系电话:15958648096

(2)环评单位: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929中交财富大厦1202

联系电话:0571-87939858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地址: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76- 87250599

八、公示起止时间

自公示张贴之日第二日起,满10个工作日。

玉环市坎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0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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