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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骗保?严打!

信息来源: 玉环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4-19 16:50 浏览次数:

来源:玉环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4-19 16:50

4月18日

2023年玉环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

新闻发布会召开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华军和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孔俪霖介绍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开展情况和集中宣传月的活动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我市持续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积极畅通举报投诉方式,加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公开曝光力度,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管执法。

  通过专项治理、全覆盖检查、协议管理、智能监控等多举措,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50余家次,协议处理定点医药机构53家,处理医保医师8人,解除定点医药机构3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约12.1万元。移送涉嫌欺诈骗保案件13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起,当事人主动退回26起,共计追回医保基金约73.35万元,收缴罚款约55.15万元。

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重点工作

  今年,我市医保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以组织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为主线,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项目,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

  联合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强化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巩固和提升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

2023年医保基金集中宣传月活动内容

  本月是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主题是“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

  本月宣传内容有:

  (一)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系统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通过普法解读,提高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医保基金法制意识。

  (二)展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

  集中宣传本地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提高曝光案例的数量和质量,以案说法、形成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

  (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国家、省及地方举报投诉电话、邮箱等举报渠道。加强对举报奖励办理流程等的宣传解读,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强化社会监督,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

记者提问

01
问:请问定点医药机构哪些行为属于骗取医保基金?

  答:定点医药机构有“十严禁”,分别是: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7)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8)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9)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10)故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其他行为。

02
问:个人在就医或者购药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答:个人使用医保基金有“五不可”,分别是:

  (1)不可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不得可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不可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不可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5)不可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03
问:请问如何举报?有举报激励措施吗?

  答:一旦发现欺诈骗保行为,市民可通过以下玉环市医保基金监管举报投诉电话进行举报,举报投诉电话是0576-87278646。

  根据去年年末,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两部委联合发布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这一规定将此前的最高奖励从10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

  为获得奖金,参保人在举报欺诈骗保线索时需要注意,《奖励办法》规定,奖励举报人需要同时符合几个条件:

  (1)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违规线索,并提供了有效证据。

  (2)举报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

  (3)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已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4)举报人愿意得到举报奖励,并提供可供核查且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5)其他依法依规应予奖励的必备条件。

  所以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讲,如果想要获得奖励,一方面是一定要尽可能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详实的线索和有效证据;另一方面也要求线索是新的才行。同时,要提供举报人的真实有效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否则医保部门无法联系到您本人,从而无法发放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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