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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日期: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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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发布时间:2023-05-12 16:40 浏览次数:

来源:市府办
发布时间:2023-05-12 16:40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实现政府预算体系建设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9部分:

(一)总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市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主要涉及指导思想、适用范围、指导原则、主管部门职能、国资预算企业职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内容。

(二)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按规定应当上交的税后利润收入、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等。

(三)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是指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内容。

(四)预算编制和批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后,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在30个工作日内批复至国资预算企业等。    

(五)预算执行。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应严格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确定的支出内容执行,遵循先收后支的原则,区别轻重缓急拨付。

(六)预算调整。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确定后,国资预算企业改变产权或财务隶属关系引起预算级次和关系变化的,应当同时办理预算划转手续。

(七)决算。市财政局(市国资办)按照编制决算的统一要求,根据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国资预算企业的决算草案,编制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

(八)监督检查。国资预算企业按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总体情况应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报告应对各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及上交情况进行披露。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等。

三、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以下简称“国资预算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监督等预算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资预算企业,是指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实施范围的市本级国有一级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市级国有独资企业、市级国有控股企业、市级国有参股企业。所有市级国有一级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应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实施范围。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玉环市财政局

解读人:  柯锋利(资产科科长)

联系电话:05768725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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