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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379N/2023-125656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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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 文件编号: -

2023年度市教育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6-20 15:56 浏览次数: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6-20 15:56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

对象

抽查部门

抽查类别

检查  

方式

抽查

对象数

关联信用

规则要求

抽查     时间

任务执行要求

1

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

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

牵头

教育

JY2.对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现场  检查

按照10%的比例抽取学校数,无抽查对象的不抽查,抽取数小于1的抽查1所。

信用评分中低的学校抽查比例不低于20%,不足部分由信用评分高的学校补足。

4-11

教育部门制定计划、制定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并负责牵头开展检查。

JY3.对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的检查

参与

民政

MZ03.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民政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检查对象名单,联合开展检查。

参与

消防救援

XF0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消防救援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检查对象名单,配合开展检查。

参与

市市场监管局

A122.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学校养老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检查对象名单,配合开展检查。

A177.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检查

2

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

培训机构

牵头

教育

JY01.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检查

现场  检查

按照10%的比例抽取学校数,无抽查对象的不抽查,抽取数小于1的抽查1所。

信用评分中低的学校抽查比例不低于20%,不足部分由信用评分高的学校补足。

4-11

教育部门制定计划、制定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并负责牵头开展检查。

参与

民政

MZ03.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民政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检查对象名单,联合开展检查。

参与

消防救援

XF0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消防救援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检查对象名单,配合开展检查。

参与

市市场监管局

A49.价格行为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检查对象名单,配合开展检查。

A177.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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