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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307795338C/2023-12566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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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玉环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6-20 16:40 浏览次数: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6-20 16:40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包保机制,配合开展台州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舆情,确保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为加快打造“浙里食安”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贡献玉环经验。

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要点

一、统筹推进“浙里食安”建设

(一)争取试点示范。系统谋划和统筹推进“浙里食安”各项工作。积极争取试点示范,着力打好系统建设主动仗,加强成果转化。

(二)加强跟踪落实。按照省定工作指标目标,进一步细化任务,实行清单化、项目式管理,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落细各项任务要求。 

二、全面配合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一)做好迎检准备。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倒排时间,对照创建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落实市局工作要求,做好月督查迎检整改,加强工作推进,提升点位规范化水平,配合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省级初评和国家验收准备工作。(

二)加强氛围营造。根据《台州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方案》,构建部门、乡镇街道联动宣传格局,充分调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宣传,争取社会广泛参与,提高创建的公众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三、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一)加强风险会商。会同相关部门、科室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分析研判当前形势,提出风险治理清单,共享信息,分解任务,加强督办。

(二)深化“守查保”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迎亚运、保安全”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强化问题处置,推进风险问题填报、处置、跟踪、督办、评价闭环管理,全面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广泛开展典型案例宣传。

(三)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手册,及时掌握和快速处置食品安全领域突发事件。强化舆情监测,完善谣言智控,及时有效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四、全面深化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

(一)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各级有关文件精神,推动食品安全内容列入党委全会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提升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二)落实包保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制度,推进各级食药安办和包保干部常态化应用数字化履责平台,包保关系建立率、承诺书签订率、督导完成率动态保持在 100%。以实施两个责任“151”工程为抓手,持续开展包保工作,加快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工作格局。加强典型培树,及时总结做法经验。

(三)完善评议考核机制。完善市对乡镇街道、部门考核体系,将食品安全指数评价、跟踪评价情况等作为考核重要依据,注重平时工作和满意度情况,突出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个性化工作。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四)加强星级食安办建设。开展基层食安办分类评价工作和四星级以上食安办建设,加强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价,充分发挥基层食安办作用。高质量完成 3 个四星级、2 个五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 

五、切实加强社会共治

(一)开展食安科普。结合国创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活动,提升群众食安基本知识。发挥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作用,组织开展系列活动。

(二)强化社会监督。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快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体系,充分动员“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三)推进食责险工作。鼓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由公益险向商业险过渡,推动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网络餐饮商户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创新食责险风险防控服务,推动保险公司提升事前事中事后服务水平,积极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全市主动投保商业险数量 300 家。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 年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以申创“世界美食之都”为契机,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载体,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紧盯数字化进程,提升食品生产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迭代升级应用新场景。在“阳光工厂”2.0 建设的基础上,迭代升级“CCP”智控推广应用新场景,实现食品生产企业关键控制点全把控全覆盖,深化风险管控理念,优化、完善风险管控基本流程、管控措施和相关制度,持续增强食品生产的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

(二)创新推进“GM2D”二维码迁移工作。按照“赋码上链一批、培育成熟一批、广泛储备一批”目标,深入推进“GM2D”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结合玉环地方特色,打造二维码迁移新场景,实现预包装食品转码、箱码码码关联、订单码落地应用。(三)巩固“阳光工厂”建设成果。坚持让数字化监管手段成为习惯,采用科室抽查的方式,对照《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建设和应用评价标准》要求,随机抽取50%的“阳光工厂”进行“回头看”,督促基层所加强监管检查,企业加强维护管理,让食品生产过程更“阳光”。 

二、抢占共富跑道,释放品牌培育强劲动力

(一)推动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改革。根据省、市关于小作坊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目标,紧盯小作坊品牌工程建设,打造“文特旅”小作坊和“阳光”小作坊。全域提升的基础上深耕地方特色文化,挖掘食品小作坊的文化内涵,为小作坊量身打造适合自己的品牌建设方案,通过管理+服务的手段,促进小作坊的特色化发展,建成“和合好食坊”玉环新模式。

(二)助力大健康食品产业。发挥我市作为海洋资源等产区优势,以及保健食品产业集聚优势,通过打造标准化产业基地、建设产学研共同体、鼓励注册认证等方式有效提升产业发展力、创造力,助力大健康产业发展。以此为契机,汇集资源、搭建平台、强化联动,丰富产品品类,扩大“原产地效应”,推进食品产业集群建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探索多元化发展空间。以产业转型升级为主动力,以申创“世界美食之都”为载体,按照“一域一特色、一县一品牌”思路,实现“人人都参与,村村有工坊,坊坊有传承”的良性循环局面。依托地方政府力量,深度挖掘玉环地产美食,积极培育本土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玉环食材”追溯机制,强化源头管控,打造一系列玉环优质地产食材品牌。借助共享共用共发展轨道,积极打造现代化的高跑道多元化发展空间。

(四)深化“千企万坊”帮扶行动。推动监管部门、技术机构联系食品生产企业,走进食品小作坊,充分发挥企业和第三方社会力量的作用,以“帮扶+提升”进行现场指导,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为食品生产者解难纾困,助力食品生产主体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风险治理,深入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一)构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画像”。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任务要求,深化“通用+专业”融合应用机制,形成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档案,构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画像”,动态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实现对不同风险等级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管理,推动风险分级智慧化监管项目落地生根。

(二)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和防控,结合结合食品生产监管事权,对企业开展基础调查和动态排查。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完善闭环处置机制,在申请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 3 个月内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已实施现场核查的企业,重点检查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延续换证企业,重点检查生产条件保持情况。对一般风险企业,运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日常检查。

(三)持续开展重点地产食品风险隐患治理。实施靶向治理,根据近 3 年来食品抽检监测发现的风险隐患,围绕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以及肉制品、白酒、饮料等重点食品品种,组织开展地产食品风险隐患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一批食品安全问题。

四、强化安全意识,夯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落实企业风险防控制度。深入贯彻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落实落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督促企业加强产业链和供应链风险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推动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保持100%。

(二)组织企业履责报告活动。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在全市组织开展 1 场企业负责人履责报告活动,运用履责经验分享、失责教训剖析、监管点评跟进、公开承诺倡议、社会公众监督等方式,推动企业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开展食安员监督抽查考核。运用“食安员抽考”APP、“特食抽查考核”小程序,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实现食品生产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100%、合格率100%;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抽查考核覆盖率 100%。

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2023 年,全市食品流通监管工作思路:继续深化数字监管,聚焦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深化“浙食链”扩面贯通应用;助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优化食品销售营商环境,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联合治理突出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风险隐患闭环管理体系,着力提升食品流通风险管控水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一、工作目标

(一)持续提升 1 家农批市场、15 家农贸市场、7 家大型商超“浙食链”应用活跃度,“成链率”提升至80%以上。(二)大中型食品批发企业、集中食品配送企业“浙食链”应用全覆盖,社区生鲜店等新兴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覆盖面达到60%以上。

(三)大型商超浙产预包装食品“浙食链”赋码率达到85%以上,进口冷链食品、乳制品、肉类、牛蛙等10 类高风险食品品种上链率达到 90%以上。

(四)深化“浙食链”扩面贯通应用,推动食品领域商品一维条码向二维条码转换,实现大中型商超浙产食品销售品种转码覆盖率 85%,积极推进GM2D二维码扫码解析插件应用,商超门店二维码结算改造 120 家。

(五)食品销售企业“两员”配备率达到100%,“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履责率达到90%以上,食品销售风险动态分级覆盖率达到 100%,基本完成食品销售者的标签标识工作。

(六)强化电子许可证和电子档案管理及应用,确保电子许可证覆盖率 100%,新办许可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推动“浙食链”应用提质扩面显效能一是全面提升重点主体、重点品种上链率。聚焦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以校园食材配送单位、大中型食品批发经营者、大型商超等为重点主体,进口冷链食品、乳制品、桶装水、食盐、肉类、牛蛙、豇豆、韭菜、鳊鱼、黄鱼等 10 类高风险食品品种和杨梅、桑葚两类季节性品种为重点品种,督促食品批发市场、商超、农贸市场、配送单位等上下游经营者在市场端将食品报备赋码入市、扫码,推进追溯信息自动流转,逐步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数字化追溯体系。二是完成“浙冷链”融入“浙食链”应用。推进“浙食链”系统多跨应用,引导冷链食品经营单位持续开展冷链食品可追溯。持续深化大中型流通环节食品冷库企业(库容量大于500立方米)接入食品冷链风险智控系统,抓好第三方冷库网上备案。加强检查并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商户改造升级不符合保证食用农产品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的老旧冷库等冷藏、冷冻设施设备,并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温湿度监测设备。

(二)压紧压实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促规范一是建立健全食品销售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推动食品销售企业全面配备“两员”,建立主要责任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分类修订完善“日周月”管控任务和清单,保障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落实。结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组织实施食品销售环节体系检查。二是实施风险分级监管迭代。指导各地持续开展风险信用分级管理,全面实现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信用靶向监管。在此基础上,开展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风险与通用信用风险整合,划分经营主体风险信用等级,以分类研判风险、强化结果运用、实施差异化管理等方式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是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根据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体系评审结果,指导农批市场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对照清单实施销号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评价机制,将“评价细则”守底线、“重点提升目标”推先行、“整改提升”促落实有机融合。

(三)强化重点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守底线一是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联合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持续强化监督检查,推进豇豆、牛蛙等重点品种精准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采购、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总结评估“治控促”创新举措和亮点成效,完善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长效机制。二是深化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闭环管理改革试点。持续深化肉类、蔬菜类、水果类和水产类风险隐患源头传导机制建设,通过检测不合格数据集成应用或靶向检测主动管控等有效方式,对被检出使用禁限用药物或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源头责任传导,实现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发现、处置和责任传导闭环管理。三是全面开展社区生鲜门店等食品安全规范化治理。摸清社区生鲜门店主体情况,规范社区生鲜门店布局与设施、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管理,提升社区生鲜门店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社区团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社区团购前置仓监管,保障社区团购食品质量安全。四是重点整治流通环节突出风险隐患。结合抽样检验、风险监测、投诉举报、日常检查、案件查处中发现的“潜规则”,梳理流通环节风险隐患清单,根据每个县(市、区)特色,确定1-2项作为年度重点风险隐患治理项目,推动地方政府明确监管职责,确保隐患治理工作靶向准、成效明。依法打击销售散装食盐、工业用盐、将非食用盐作为食盐销售等违法行为。推动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要求。按职责配合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一打三整治”陆域禁渔等相关工作。

(四)全面提升专业监管能力保营商。一是协同实施“快检一件事”集成改革。协同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中配送中心、农贸市场等重点单位快检实验室建设,探索检测数据与“浙食链”报备数据匹配、预警信息与部门抽检系统对接,提高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发现能力,做到食用农产品潜在风险的早发现、早处置。二是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效。按照“最多跑一次”、“证照分离”等改革要求,继续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加强电子许可证和“多证合一”管理,进一步提高电子许可证覆盖率和新办许可电子档案建档率。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在线跨省通办、信息资源跨省共享等便利化改革,探索食品销售新业态许可审批的审慎包容,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三是理顺食品流通层级监管机制。完善食品流通层级管理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厘清主体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以企业主体自查、基层所主管、乡镇协管、科室复查比对、市局督查考评的管理机制,解决多头管理所带来的重复管理及监管空白等问题。市局将重点突出问题发现收集、分析研判以及基层监管一线的问题解决,强化各层级间的业务指导和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完善原有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体系,为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提供可复制的玉环经验和样板。

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全市“实干争先”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刻把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政治性与民生性、政策性与业务性、多样性和动态性等特点,围绕“三高三新”和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以“世界美食之都”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主线,全面推进落实“两个责任”,高质高效推动我市餐饮质量安全大提升,奋力谱写玉环市场监管现代化食品安全篇章。具体开展八大行动:

一、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目标:(一)全市所有学校及二级以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二)全市所有校园“两员”实行全员培训和抽查考核,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三)初步构建校园食品安全智控体系,归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材供应商、日常监管等信息,全面分析,精准施策。

措施:(一)数字赋能。召开全市校园食安智治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现场会,推动校园食堂管理数字化改革,提高校园食安智治水平,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春秋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平台,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三)补齐短板。督促基础设施薄弱的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加快硬件改造提升,重点加强民工子弟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等薄弱环节的提升力度;加强学校“两员”培训,提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管理员的能力素养,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

二、“浙里康养”食安提升行动目标:(一)高质量完成省、市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全市建设 18 家以上养老机构食堂智能“阳光厨房”;(二)实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养老机构食堂清零;3.供餐能力100 人以上的养老机构食堂和助餐机构完成改造后,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要达到B级以上。

措施:(一)主体责任应严尽严。指导养老机构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养老机构主体责任。(二)相关证照应办尽办。加强养老机构准入管理,指导做好食堂选址、功能划区、设施布局等工作,督促并帮扶养老机构完成改造提升,办理相关证照。(三)“阳光厨房”应建尽建。督促和指导养老机构实施“明厨亮灶”工程,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升级建设智能“阳光厨房”,采取视频、互联网等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四)从业人员应训尽训。将养老机构食堂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品从业人员纳入每年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统一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实施持证上岗,提升养老服务餐饮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三、网络餐饮全链治理行动目标:(一)大力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外卖封签”使用、“浙江外卖在线”商户端使用、AI抓拍处置、“线上+线下”巡查等重点工作,实现网络餐饮从后厨到餐桌、从加工到配送、从线上到线下、从商家到骑手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二)网络餐饮治理(浙江外卖在线)阳光厨房覆盖率达到95%以上,阳光厨房在线率达到 90%以上。

措施:(一)应用贯通正常化。继续狠抓“浙江外卖在线”应用落地,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下”“人工+智能”专项巡查,提升“阳光厨房”使用规范度;坚持并完善外卖封签有奖举报、“红黑榜”等长效机制。(二)上线服务便利化。打通监管部门证照登记、外卖平台商户上线与运营商阳光厨房安装受理路径,推行外卖商户登记上线安装“一站式”服务,为外卖商户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三)问题处置高效化。构建“视频异常收集排查”“多方会商研判预警”“问题联动化解处置”“线索销号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形成责权一致、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问题精准处置体系。 

四、农村家宴规范发展行动目标:引导培育一批家宴预订、食材配送、厨师管理等全链-17-条一体化服务的农村家宴产业化公司,助推乡村振兴和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带动农村就业,推动共同富裕。

措施:(一)乡厨管理协会化。鼓励引导成立乡厨协会,通过成立乡厨协会,建立农村家宴厨师数据库,发展乡村厨师会员,壮大协会规模和扩大协会影响力。(二)加工团队公司化。引导乡村厨师“抱团”成立农村家宴经营管理公司,引入有实力、有技术、有市场牵动作用的企业参与农村集体聚餐经营和管理。(三)风险防控数字化。将农村家宴厨房数据、乡厨数据和指导人员数据录入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平台,在线申报家宴举办信息、输入现场指导情况和厨师评价,实现乡厨的健康、培训、积分,以及家宴举办、指导等信息的动态管理,提升农村家宴数字化风险防控能力。

五、“阳光餐饮”街区创建行动目标:(一)创建 1 条高品质“阳光餐饮”街区,集“管理全方位、后厨全阳光、要素全集成、数据全应用、风险全闭环、信息全公示”的“六全”工作模式;(二)组织“回头看”,按照“优胜劣汰原则”,对“阳光餐饮”街区进行动态管理。

措施:(一)严格标准。强化“阳光餐饮”街区建设的指导,组织街区主体、餐饮单位负责人员进行培训,全面理解和掌握建设标准,加大后厨环境和街区整体的改造提升。(二)数字应用。指导街区管理主体督促街区餐饮单位应用“众食安”APP企业端,在粗加工、烹饪间、洗消间、专间等点位安装视频摄像头。鼓励按照“一街一场景”建设“阳光餐饮”街区数字化系统,贯通街区管理主体自治、餐饮企业管理、监管部门检查等数据,加强街区内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操作闭环管理,相关数据统一集成并接入省局“阳光餐饮”街区应用场景。(三)长效管理。建立街区管理主体自治、餐饮企业自律、政府部门监管的“三位一体”全方位综合管理模式。督促街区主体自治管理,每月至少一次对街区内餐饮单位进行全覆盖的自查。强化与街区管理主体的联动,加大监管频次和力度。 

六、“两个责任”巩固深化行动目标:包保督导按时完成率 100%,企业“两员”配备率100%,“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落实率动态保持在100%。

措施:(一)抓好“两员”配备落地,按照“应配尽配”的要求,督促符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餐饮企业配备“两员”,配备率达到100%。(二)推动“两员”履职规范,督促配备“两员”的餐饮企业在“浙食链”--餐饮企业端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加大“线上+线下”的随机抽查,依法查处未按要求落实责任的行为。(三强化“两员”能力提升,将“两员”全面纳入年度培训考核计划,做到参训率100%、抽考率 100%、抽考合格率 100%。

七、餐饮连锁企业全链规范行动目标:(一)摸清全市餐饮连锁企业底数,建立全市连锁餐饮企业名录库和基本信息库。(二)在部分县市区试点开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

措施:(一)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明确系统内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框架,建立涵盖原料采购、操作流程、物流配送、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食品安全控制和风险防范体系。企业总部、配送中心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营门店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强化原料采购统一管理,建立供应商遴选制度,确定稳定可靠地原料供应商,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确保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来源可靠和安全。逐步建立食品原料采购信息化平台,确保采购、库存、配送的统一协调和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落实。鼓励大型餐饮连锁企业探索建立原料供应企业资格认定制度。三是强化操作过程标准化管理,企业总部应督促其配送中心和经营门店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鼓励餐饮连锁企业采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统一的餐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四是强化配送统一管理,鼓励餐饮企业总部加强对配送中心配送产品的过程管理,合理确定配送过程温度、时间等参数,确保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五是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经营门店、配送中心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六是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七是强化诚信经营意识,恪守企业社会责任,不得在食品安全方面以任何夸大、虚假手段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二)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方面: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根据餐饮连锁企业的特点,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对原料采购、加工操作、配送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连锁企业的动态监管,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快推进餐饮连锁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及时向消费者公示监督信息。二是加快推进示范企业建设,充分发挥示范餐饮连锁企业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三是加强监督抽验,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风险。四是加大违法行为稽查力度,积极落实责任约谈制度,发现存在需要约谈事项是及时进行约谈,必要时向社会公开约谈事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建立健全餐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培训机制,针对餐饮连锁企业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不同培训需求,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典型案例讲解,推动餐饮连锁企业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六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餐饮连锁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行为,鼓励和引导餐饮连锁企业创新食品安全管理方式,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信心。七是及时曝光违法案件,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及其具体情节和受处罚情况一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曝光,让公众知晓,给违纪违规企业施加舆论和信誉压力。 

八、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医院食堂规范提升行动目标:(一)摸清全市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医院食堂底数,建立全市名录库和基本信息库。(二)在部分县(市、区)试点开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

措施:(一)以规模以上用餐企事业单位和医院食堂为重点提升对象,推行“四化”模式,即主体责任清单化、记录表格固定化、规范要求图文化、培训考核常态化,打造“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食品安全制度完善、加工操作痕迹化管理、工用具实行色标管理”的规范食堂。(二)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方面:一是加强对食堂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三是杜绝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落实防控食物中毒等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四是指导督促按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严防食品交叉污染,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五是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加工制作的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食堂;六是对检查中发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无证经营、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案件,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另外,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打赢一场制止餐饮浪费的攻坚战,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曝光一批违法案件,宣贯一批标准规范,宣传一批典型经验,坚决遏制餐饮浪费势头,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并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全力做好“护航亚运”食品安全保障和“餐馆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工作。

食品抽检监管工作要点

一、聚焦靶向监管,打造全覆盖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体系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聚焦“四个”坚持,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发现问题、管控风险、治理隐患的综合作用。

(一)做实抽检监测工作。一是坚持四个统一。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全年市县抽检监测任务达到4.53.5批次/千人以上,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达到21.8批次/千人以上。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和《浙江省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 年)》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进行抽检监测,超出细则项目须报省局审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靶向发力,强化食品抽检职责分工,提升抽检效能。市县监督抽检不合格率≥2%。三是坚持功能定位。深化食品安全抽检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突出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功能定位,突出重点、高效衔接。四是坚持检管结合。推动食品安全风险快速联动、快速反应、快速处置,提升抽检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纲举目张作用。均衡推进抽检工作,各季度抽样及检验进度分别为20%、30%、30%和 20%,允许偏差±5%;每月抽样及检验进度为10%(每月抽样10%-23-有困难,招标结束就在 5 月份,一启动各县市局区都在抢机构抽样),允许偏差±5%。五是严格信息公示。按照信息公布“时效度”要求,及时通过局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准确把握政策,稳妥处理可能存在重大舆情风险的不合格产品信息。涉及成品粮、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等公众关注度较高、易产生重大负面舆情的抽检不合格信息公开工作,要及时向省局请示确定。应发布信息 100%公示。 (二)全面提升风险监测预警效能。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常态化开展违法添加、非标项目风险监测。组织综合治理中心、监测站共同研究风险,依托数字化手段监测、筛选、分析、研判、预警风险,编写风险隐患清单、治理清单,向市、县各级领导报送风险专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风险预警交流,邀请专家开展风险会商。

(三)加强重大活动保障。按照“迎亚运、保安全”食品安全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做好重点整治品种跟踪抽检计划,客观评估整治成效。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食品抽检、监测保障工作。加大对一老一小重点人群食品安全抽检。

二、聚焦数字赋能,打造全链条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

(一)浙里食安-浙食检。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全流程集成改革试点,配合省局完善浙食检系统功能,为全省推广提供改革样板。

 (二)数字化实验室建设。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水-平,食品检验领域实现“过程记录自动化、检验流程可视化、数据保存痕迹化、结果追溯证据化、检验考核透明化、风险研判智能化”。年底前全市食品承检机构数字化实验室建设实现全覆盖,100%接入“浙食检”系统;配合省局做好食品承检机构数字化实验室评比和质量核查工作。 

(三)核查处置掌上办。统一使用“核查处置APP”开展不合格核查处置,办理人员绑定“浙政钉”账号进行领取、办理、审核,核查处置全流程掌上办理、实时查看、责任到人,办案人员及时填报报告送达、现场检查、原因排查、产品控制、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移送通报等处置情况。监管部门办案人员在向企业送达食品抽检不合格检验结果后,通过“两个责任平台”在“浙里办”通知相应包保干部。

 三、聚焦联防严控,打造多跨协同的食品安全治理保障体系

(一)严格核查处置。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作为落实包保责任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抽、检、处、研、服”综合治理食品安全风险与“两个责任”落实紧密结合,形成核查处置、责任落实、质量帮扶等工作协同,建立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整改问效的不合格食品闭环管控新模式。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及时将不合格食品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推送包保干部;属地将不合格食品原因排查以及整改情况,作为企业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多批次不合格企业组织飞行检查、问题调查和专项督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通知包保干部;组织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二是落实“五个到位”。严格按照“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到位”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核查处置办结率 100%、按时办结率95%、立案率85%,生产环节行政处罚率 75%。 

(二)落实风险闭环管控。贯彻落实省政府共同富裕示范区1+7+N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闭环机制,实现风险全链闭环管控。积极配合省局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落实风险隐患治理工作,治理率 100%,绩效评价整治有效率95%以上。

(三)开展企业整改帮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局负责一年内 3 批次及以上或连续 2 年不合格企业,开展区域特色食品风险研究,编写特色产业发展白皮书;县局负责一年内2批次不合格企业。连续不合格企业跟踪抽检合格率90%以上,帮扶响应率 100%。 

四、聚焦民生实事,建立多元化的食品安全共建共治体系(

一)打造“百姓点检”民生实事品牌。聚焦省委共富示范区建设重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制度重塑、流程再造、功能集成,将食品安全“百姓点检”打造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的食品安全民生实事项目。年底前,各地开展免费食品检测服务(含抽检监测、快检)不少于1 批次/千人,活动场次不少于-10 场次;“百姓点检”应用程序关注收藏人数不少于2千人次/县(市、区);抽检响应率及结果反馈率100%。打造“流动+定点”的“你送我检”模式,依托市场主体快检室(含政府筹建及市场自有等)设立“你送我检便民服务点”,服务点覆盖率不低于50%。

(二)筹建食品安全监督团。邀请食安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抽检相关工作,打造社会共治共建新格局。(三)开展“百姓点检”“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商超)活动。各地随时报送好做法、好经验,市局将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固化制度化宣传成果,建立“百姓点检”宣传的长效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识需求,推动形成食安城市创建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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