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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096E/2023-12568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6-21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有效 |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乡镇(乡镇) | 文件编号: | 龙政〔2023〕37号 |
龙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龙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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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HD99I-2023-0002
各中小学、各村: 《2023年龙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溪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做好龙溪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入学对象: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2.中学招生入学对象:初中必须为小学毕业生。若出现超出正常入读年龄的小学毕业生(学籍管理上小学六年级),符合我镇招生范围,允许其报名龙溪初级中学。 二、招生计划 辖区各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凡没有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准招生。学校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 三、招生细则 1.学区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龙溪镇户籍适龄儿童(在2023年6月15日前获得龙溪镇户籍)和在龙溪镇居住的鸡山户籍适龄儿童可以报名龙溪中心小学和密溪小学就读一年级。符合入学条件的龙溪镇户籍适龄少年(在2023年6月15日前获得龙溪镇户籍)和在龙溪镇居住的鸡山户籍适龄少年可以报名龙溪中学就读七年级。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龙溪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选择公办学校、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中的其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选择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报名时间:6月27日—6月29日每日6:00—22:00。 (2)第二阶段网上补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龙溪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回原学区进行网上报名、审核及录取,报名时间:7月9日—7月10日每日6:00—22:00。若逾期的户籍生回原学区,如学区公办学校计划数已招满,则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2.镇统筹安排招生:各学校在完成学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生招生工作后,如尚有空余学额按以下批次顺序进行招生(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学校有空余学额,则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依次类推)。批次招生由龙溪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筹确定。 (1)第一批次:非龙溪籍新生,其父母一方户籍在龙溪镇且跟随该监护人长期居住龙溪镇。 (2)第二批次:非龙溪籍新生,其父母在龙溪镇有房产,且在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获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居住证明等。 (3)第三批次:非龙溪籍新生,其监护人在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在龙溪实际拥有房产,但未获得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积分办理、居住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后可进行申请。 (4)第四批次:在龙溪镇三龙企业和高新企业上班的非龙溪籍骨干员工子女,需提供积分办理、居住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后可进行申请。 (5)第五批次:在龙溪镇重点企业上班的非龙溪籍骨干员工子女,需提供积分办理、居住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后可进行申请。 3.非玉环籍随迁子女招生:在学区招生及批次招生后,尚有空余学额,招收非玉环籍随迁子女,以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注册填写报名承诺及有关信息。报名时间:7月20日—7月23日每日8:00—22:00。 四、信息公布 6月19日至24日,各学校要把学校招生简章、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学校宣传栏、校园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布。龙溪镇统筹生报名申请截止6月30日,6月30日—7月13日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7月14日前镇招录的统筹学生名单须以文件形式上报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逾期不予登记学籍。招生结束后,录取学生的相关信息在台州市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发现有重复报名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本市籍学生退回原学区学校就读。 招生咨询电话:0576—87469507(龙溪中心小学) 0576—87468535(密溪小学) 0576—89927513(龙溪中学)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领导小组。为加强2023年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龙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府分管教育的副镇长担任,党建综合办、经济发展办、平安法治办、社会事务办、警务室、龙溪中心小学、密溪小学、龙溪中学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 (二)明确工作职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事关教育公平,社会稳定,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要做好招生工作的协调,制定具体的招生政策,明确各职能科室的工作职责;各学校要及时公布区域内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和公办学校的空余学额数,并具体做好具体招生工作;警务室要加强户籍管理、登记和迁移,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应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相一致,防止无正当理由随意迁移户籍;经济发展要配合做好房产和住房的核实、做好企业入学人员名单的审核及养老保险的核对;平安法治办要协助做好外来人员入学相关政策解释;党建综合要加强检查监督,对顶风违纪、营私舞弊的违规事件,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监督追究。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在招生期间邀请人大代表、党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检查和督察。同时,镇政府设立招生监督电话(89921087),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镇招生细则擅自招生、违规收费的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一律给予党政纪和组织处理。
附件:1. 2023年龙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2023年龙溪镇统筹生就学申请表 3. 玉环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
2023年龙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江贻戌 成员:赵贤锋(党建综合办) 莫川琪(经济发展办) 李楚荣(经济发展办) 朱高峰(经济发展办) 杨秀彬(平安法治办) 金凯丽(社会事务办) 林将辉(龙溪警务站) 戚豪峰(龙溪中心小学) 张静丽(密溪小学) 陶中华(龙溪中学) 龙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金凯丽兼任。
附件2 2023年秋季龙溪镇统筹生入学申请表
附件3 玉环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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