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083000000/2023-12608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29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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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 ||||
一、制定的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每隔两年组织清理一次,我局于2021年清理了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今年应当依法再次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一次体检和瘦身,废止不符合现实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对执法部门更好地开展执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制定的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清理结果的主要内容 对列入清理的10件规范性文件决定继续有效8件,暂时保留0件,宣布失效1件,废止1件。 四、文件施行日期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赵海清、李素芳 联系电话:87231886
附:玉市监法﹝2023﹞6号文件玉市监法[2023]6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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