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774X/2023-12614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30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 | 文件编号: |
玉环市2023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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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州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等行政处罚案 2022年12月6日,玉环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台州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除尘设备采用淘汰的粉尘沉降式除尘;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台州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台州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台州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综上,2023年1月4日,玉环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台州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2、玉环迈*机械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行政处罚案 2023年2月15日,玉环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玉环迈*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电焊工文某、覃某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玉环迈和机械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决定对玉环迈*机械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玉环迈*机械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综上,2023年2月27日,玉环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玉环迈*机械有限公司合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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