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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774X/2023-12615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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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 文件编号:

玉环市2023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30 09:00 浏览次数: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30 09:00

1.玉环市海*冷藏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20日,玉环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玉环市海*冷藏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存在安全问题:1、电焊设备随意放置;2、气焊设备随意放置;3、制冷工赵某持假制冷证上岗,目前已离职。 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并依法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玉应急现决〔2023〕507号),责令玉环市海*冷藏有限公司立即将电焊设备、气焊设备搬离,并对赵某持假制冷证上岗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玉环市海*冷藏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3年5月4日,玉环市应急管理局给予玉环市海*冷藏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2.玉环博*阀门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30日,玉环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玉环博*阀门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电焊工李某焊接与热切割操作证未按期复审。 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并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玉应急责改〔2023〕405号),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李某焊接与热切割操作证未按期复审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玉环博*阀门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3年5月4日,玉环市应急管理局给予玉环博*阀门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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