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083000000/2023-12516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05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玉环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附图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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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 ||||
现将《玉环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得到较快发展,在创新社会服务中具有独特优势,是推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主题,以社区治理、社工服务、救助帮困、社会福利、平安建设等为方向,对开展公共服务具有重大社会意义。为了适应社会组织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拟通过实施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实现创新社会治理、提高资金效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专业性、示范性公共服务项目和一批运作规范、公信力强、服务优质的社会组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为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工作提供参照和方向指引,助推我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此,玉环市民政局、玉环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玉环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管理办法(试行)》。 二、政策制定依据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2016〕46号)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 《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21〕99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玉环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管理办法(试行)》共八章。 1.总则。主要介绍市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内涵、宗旨原则、管理机制和项目资助范围。 2.组织机构和职责。规定公益创投工作的主办和承办单位,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专家组的产生办法和评审工作的基本要求。 3.项目申报和评审。规定市级公益创投的基本程序,社会组织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和提交的材料,项目审查、公示等流程,以及市民政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主要的服务内容。 4.经费预算与执行。规定单个公益创投项目资助资金一般不超过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项目资助资金根据项目协议与进度分批拨付给创投主体。 5.资金使用范围。规定项目资金全部用于申报书所规定的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 6.项目实施与评价结果的应用。对项目实施的几个重要的环节进行规范和要求,并对项目绩效评价和评价的结果的运用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7.项目监管。加强公益创投管理和监督的力度,规定创投主体有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谋取项目的;或者市民政局相关处室在对项目实施监督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弄虚作假的。”7个方面的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有权单方面终止项目协议、追回已拨付但未使用或违规使用的资助资金、约谈项目承接单位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列入社会组织诚信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公益创投项目;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8.附则。本办法由玉环市民政局、玉环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玉环市民政局 解读人:余大东 联系电话:0576-8722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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