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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088K/2023-12721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机构: 沙门镇 发文日期: 2023-07-31 15:26: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失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JYHD99H—2023—0001 发文字号: 沙政发〔2023〕34号

沙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门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 沙门镇 发布时间:2023-07-31 15:26 浏览次数:

来源:沙门镇
发布时间:2023-07-31 15:26

政策解读

各村、企业、学校:

现将《沙门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沙门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抄 送:市府办、市教育局。

沙门镇综合信息指挥室                      2023年6月16日印发


沙门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23〕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入学对象: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中学招生入学对象:必须为小学毕业生。若出现超出正常入读年龄的初一学生,允许在初中学校报名。

二、招生办法

(一)沙门中心小学

1.学区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沙门镇户籍适龄儿童〔在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获得沙门户籍〕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89900177。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沙门镇户籍新生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注册填写报名承诺及有关信息。报名时间:6月27日至6月29日每日6∶00—22∶00。

(2)第二阶段网上补报:未被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录取的沙门镇户籍适龄儿童回原学区进行网上报名、审核及录取,报名时间:7月9日至7月10日每日6∶00—22∶00。若逾期的户籍生回原学区,如学区公办学校计划数已招满,则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2.批次招生:沙门中心小学在完成学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生招生工作后,如尚有空余学额按以下批次顺序进行招生(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学校有空余学额,则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依次类推)。批次招生由沙门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筹确定。

(1)第一批次:监护人户籍在沙门且居住在沙门的非沙门籍适龄儿童,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2)第二批次:非沙门籍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在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拥有沙门房产,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3)第三批次:因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滨港教育基金定向企业员工子女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原因确需招录统筹生的,由沙门镇牵头,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统筹生名单,统筹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市规定的比例以内。

(二)沙门果丽小学

1.凡符合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监护人在我镇就业或经商为主,并纳入玉环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范围的,可以在沙门果丽小学申请就读,咨询电话:89057090。

网上报名。沙门镇行政区域内有积分适龄儿童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注册填写报名承诺及有关信息。报名时间:7月20日至7月23日每日8∶00—22∶00。

2.招生批次,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学校有空余学额,则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依次类推。批次招生由沙门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筹确定。

(1)第一批次:因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滨港教育基金定向企业员工子女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原因确需招录统筹生的,由沙门镇牵头,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统筹生名单,统筹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市规定的比例以内。

(2)第二批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非玉环籍随迁子女享受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待遇,按就高的原则,只取父母一方的积分。如遇到相同的积分,依据积分制计分办法,根据申请人家庭在我镇域内居住证获得时间、社会保险积分、基础积分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积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

(3)第三批次: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向暂未办理积分的对象招生。招生录取依据在我镇区域内居住证获得时间、社会保险时间,依次分别排名录取,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就读我校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

(三)沙门中学

1.学区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沙门镇户籍新生〔在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获得沙门户籍〕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87161054。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沙门镇户籍新生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注册填写报名承诺及有关信息。报名时间:6月27日至6月29日每日6∶00—22∶00。

(2)第二阶段网上补报:未被民转公学校和民办学校录取的沙门镇户籍新生回原学区进行网上报名、审核及录取,报名时间:7月9日至7月10日每日6∶00—22∶00。若逾期的户籍生回原学区,如学区公办学校计划数已招满,则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2.批次招生:沙门中学在完成学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生招生工作后,如尚有空余学额按以下批次顺序进行招生(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学校有空余学额,则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依次类推)。批次招生由沙门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筹确定。

(1)第一批次:监护人户籍在沙门且居住在沙门的非沙门籍新生,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2)第二批次:非沙门籍新生,其监护人在2023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拥有沙门房产,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3)第三批次:因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滨港教育基金定向企业员工子女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原因确需招录统筹生的,由沙门镇牵头,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统筹生名单,统筹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市规定的比例以内。

(4)第四批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在学区招生及批次招生后,尚有空余学额,招收非玉环籍随迁子女,以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注册填写报名承诺及有关信息。报名时间:7月20日至7月23日每日8∶00—22∶00。

(5)第五批次: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向暂未办理积分的对象招生。招生录取依据在我镇区域内居住证获得时间、社会保险时间,依次分别排名录取,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就读我校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

五、信息公布

6月19日至6月24日,各学校要把学校招生简章、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学校宣传栏、校园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布。统筹生就学申请接收时间

截至7月2日,7月14日前镇招录的统筹学生名单须以文件形式上报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逾期不予登记学籍。

发现有重复报名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本市籍学生退回原学区学校就读。

招生举报电话:0576-87165900/87166930

本通知仅适用于沙门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与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附件:1.沙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23年沙门镇统筹生就学申请表


附件1:

沙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志法

副组长:陈  舒  张维彪  钱显贵  庄鑫坤  吴根义

成  员:林荣升  孙仁雨  蒋定杰  孙树俊

黄祥福  赵福明  邢国君


附件2:

2023年沙门镇统筹生就学申请表

企业名称


厂 址


负 责 人


电 话


联系人


电 话


申请入学

孩子姓名


性 别


身份证

号  码


申请入学学校年级


家长姓名


与孩子关系

(父、母)

身份证

号  码


电 话


积 分

情 况


有无

居住证


社 保

时 间


工作部门、职务


原籍地


现居住地


连续任职时间


本单位承诺:

本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      2023年   月   日   

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2023年   月   日   

提供材料

1.新生户口簿

2.监护人身份证

3.监护人户口簿 

4.积分卡

5.居住证

6.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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