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市级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工作信息 > 公告公示
索引号: 11331021307795338C/2023-12757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8-11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文件编号:

玉环市数控车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细则(2023年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1 15:41 浏览次数: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1 15:41

1、抽样要求

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受检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或在生产线末端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不以破坏性试验方法对该试样品进行检验,并且检验过程不会对样品质量造成实质性影响,样品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无偿提供。

现场抽样时,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应提供数控车床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并在抽样单中注明,生产者、销售者签章确认。

实施现场检验前,检验人员应仔细检查所封样品的封样状态,签章确认。

所有检验项目均为现场检验项目,现场检验原始记录应经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签章确认;实施现场检验后,如当日未完成检验工作,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做好封存记录。第二天检验前,对样品的封样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机械检验。

现场样品存放于被抽查生产者、销售者,应加封条,存放后应拍照或视频记录样品信息。

2、抽样产品种类

简式数控卧式车床。

3、抽样数量

随机抽取数控车床产品1台作为检验样品。

4、检验项目

5、1 简式数控卧式车床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不合格类别

项目设定

复检用样品

备注

1

缠绕与卷入危险

GB 15760-2004 5.2.3.1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2

限位装置

GB 15760-2004 5.2.3.3、5.5.3.2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3

防松装置

GB 15760-2004 5.2.3.5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4

非正常停止

GB 15760-2004 5.2.3.7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5

联锁保护

GB 15760-2004 5.2.3.8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6

夹持装置

GB 15760-2004 5.2.4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7

安全防护装置

GB 15760-2004 5.5.2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8

起动

GB 15760-2004 5.4.4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9

停止

GB 15760-2004 5.4.5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10

紧急停止

GB 15760-2004 5.4.6.1 a)、b)、c)、d)、e)、5.4.6.2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11

模式选择

GB 15760-2004 5.4.7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12

飞溅

GB 15760-2004 5.11.5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13

电源开关

GB/T 5226.1-2019 5.3.2、5.3.3、5.3.4

A

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14

电动机过热保护

GB/T 5226.1-2019  7.3

A

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15

电击防护

GB/T 5226.1-2019 6.2.2、6.2.3、6.3

A

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16

导线、电缆和配线

GB/T 5226.1-2019 13.1.1、13.2.1、13.2.3、13.3

A

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17

引入电源线端接法

GB/T 5226.1-2019 5.1

A

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18

连接外部保护接地系统的端子

GB/T 5226.1-2019 5.2

A

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19

噪声

GB 15760-2004 5.8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20

警告信息

GB 15760-2004 6.3.2、6.3.3、6.3.4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21

排屑装置

GB 15760-2004 5.2.8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仅适用于配有排屑装置的车床

22

随机技术文件

GB 15760-2004  6.1.4、6.1.5、6.2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23

安全标志和安全色

GB 15760-2004 5.6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24

照明

GB 15760-2004 5.13.2 a)、b)、c)、d)、e)、GB/T 5226.1-2019 7.2.6

A

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25

数控系统

GB 15760-2004 5.4.9 a)、b)、c)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26

切削冷却系统

GB 15760-2004 5.18  a)、b)、c)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27

液压系统

GB 15760-2004 5.15 a)、b)、c)、d)、e)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仅适用于配有液压系统装置的车床

28

气动系统

GB 15760-2004 5.16 a)、b)、c)、d)、e)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仅适用于配有气动系统装置的车床

29

润滑系统

GB 15760-2004 5.17 a)、b)、c)

A

强制性条款

不予复检


30

双向定位精度A

GB/T 25659.1-2010 5P1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仅适用于行程至2000mm

31

单向重复定位精度R↑、R↓

GB/T 25659.1-2010 5P1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仅适用于行程至2000mm

32

反向差值B

GB/T 25659.1-2010 5P1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33

单向定位系统偏差E↑、E↓

GB/T 25659.1-2010 5P1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34

导轨精度

GB/T 25659.1-2010 4G1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35

溜板移动在ZX平面内的直线度

GB/T 25659.1-2010 4G2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仅适用于带尾座的车床

36

尾座移动对溜板移动的平行度

GB/T 25659.1-2010 4G3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仅适用于带尾座的车床

37

主轴端部的跳动

GB/T 25659.1-2010 4G4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38

主轴定心轴颈的径向跳动

GB/T 25659.1-2010 4G5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39

主轴锥孔轴线的径向跳动

GB/T 25659.1-2010 4G6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40

主轴轴线对溜板移动的平行度

GB/T 25659.1-2010 4G7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41

顶尖的跳动

GB/T 25659.1-2010 4G8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42

尾座套筒轴线对溜板移动的平行度

GB/T 25659.1-2010 4G9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仅适用于带尾座的车床

43

尾座套筒锥孔轴线对溜板移动的平行度

GB/T 25659.1-2010 4G10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仅适用于带尾座的车床

44

主轴和尾座两顶尖的等高度

GB/T 25659.1-2010 4G11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仅适用于带尾座的车床

45

横刀架横向移动对主轴轴线的垂直度

GB/T 25659.1-2010 4G12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46

回转刀架工具孔轴线与主轴轴线的重合度

GB/T 25659.1-2010 4G13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仅适用于带回转刀架工具孔的车床

47

回转刀架附具安装基准面对主轴轴线的垂直度

GB/T 25659.1-2010 4G14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仅适用于带回转刀架的车床

48

回转刀架工具孔轴线对溜板移动的平行度

GB/T 25659.1-2010 4G15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仅适用于刀架有工具孔的车床

49

安装附具定位面的精度

GB/T 25659.1-2010 4G16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仅适用于刀架有工具孔的车床

50

回转刀架转位的定位精度

GB/T 25659.1-2010 4G17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仅适用于有刀槽的车床

51

回转刀架转位的重复定位精度

GB/T 25659.1-2010 4G18

B

非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仅适用于带回转刀架的车床

52

绝缘试验

GB/T 5226.1-2019 18.3

A

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53

耐压试验

GB/T 5226.1-2019 18.4

A

主要项目

不予复检


5、判定原则

(一)判定总则

1.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

   (二)单项质量判定

当所检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的,判该项目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该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三)综合质量判定

1.所检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发现一项或一项以上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2)发现两项或两项以上B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2.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1)未发现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

2)发现不符合执行标准的B类项目数量少于两项;

3)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

3.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要求,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

1)未发现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

2)发现不符合执行标准的B类项目数量少于两项;

3)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

6、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玉环市质量技术检测中心

联系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 422 号

联系人/电话:罗邦劼/0576-8991095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