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系化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玉环市人民政府坎门街道办事处执行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公示。
玉环市人民政府坎门街道办事处执行的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