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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432J/2024-13203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发文日期: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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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在玉务工人员的一封信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14:46 浏览次数: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14:46

在玉务工的朋友们:

你们好!感谢你们为玉环经济发展付出的辛勤劳动。

龙年春节马上来临,在玉环辛苦工作了一年的你们,劳动报酬是否都拿到了呢?

1月22日至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我们将在市社会治理中心集中开展涉薪问题联合办公,如果您在玉环务工期间有工资没有结清,您可以携带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记录、欠条等相关证据材料,到现场反映,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依照法定程序帮您追回。

如果您不方便到社会治理中心反映诉求,也可采取以下途径反映,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一是拨打县级、乡镇(街道)两级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反映;二是线下实地反映;三是通过“浙江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在线反映。


投诉举报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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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实地反映

一、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发生欠薪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所机构投诉,我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监察,并要求其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二、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讨薪注意事项

一、受理时限∶发生在2年内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二、处理时限:在规定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投诉,劳动监察机构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立案,调查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案件调查完成后根据事实和法律,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责令改正或者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的决定。

三、要注意保全证据

劳动者要注意保全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欠条等。

四、要提供完整真实的投诉举报信息

劳动者应提供被投诉(举报)用人单位注册登记的全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并保持通讯畅通以配合调查处理。



通过平台在线反映

打开微信,搜索“浙江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下图二维码,即可在线反映欠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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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提示,准确填写要反映的问题及所在单位基本信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及时介入处理。

将相关证据材料拍照上传,证据材料越充分,权益越容易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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