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
||||
|
||||
中共玉环市委、玉环市人民政府: 2023年,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玉环市委市政府、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作为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 (二)健全机制,推进科学决策。一是亲抓共议,实现民主决策。我局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落实党委会议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局党委会议按规定进行集体讨论,坚持重大决策事项共商共议,增强重大决策民主性。二是清单管理,助力合法决策。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严格实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把好合同(协议)事项的法律审查关,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增强重大决策合法性。三是配强队伍,落实专业决策。着手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我局公职律师2名、聘任法律顾问1名,坚持法律人才参与重大决策事项讨论研究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大案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机制,增强重大决策专业性。 (三)依法履职,促进法治建设。一是构建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职责体系。我局制定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监管计划任务的通知》,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综合查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及协助检查等方式开展行政监管工作。二是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执法方式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对标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系统梳理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事项编号、名称37项。有序推进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清理工作,9人新申领《行政执法证》,考试通过率100%。三是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打造“和美自然·法润榴岛”玉环市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加强省级自然资源普法阵地提质强效建设,结合第42届爱鸟周、4.22世界地球日、6.8海洋日、6.25全国土地日、全国生态日、8.29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结合“和美海岛”创建开展“和美海岛杯”征集鸟类摄影作品及宣传活动,结合“田长制”宣传开展“耕地保护进文化礼堂”知识竞赛,结合亚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等各种普法活动为不同人群提供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以及宣传教育。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 (一)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今年以局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1件,通过合法性初审,依法出台。同时根据市司法局文件要求开展各专项文件清理行动。 (二)积极做好行政争议化解。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52件,均按规定时限全部回复。二是积极开展应复应诉工作。认真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达100%。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4件(一审被告6件、第三人1件;二审6件;再审1件),行政复议案件4件,无败诉、无复议被纠错。三是深化“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制定《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重点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梳理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三大领域案件,加强源头预防,通过重点领域风险研判、争议化解、问题整改、制度规范等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2023年,我局办理建议提案26件,其中党代会提案1件、来信2件;人大议案18件、来信3件;政协提案2件。办结率为100%,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办理任务;落实群众监督机制,按照时限要求,积极完成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交办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监督,全力支持法院行政案件审理和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承办司法建议2件。二是严格内部监督机制。积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对芦浦自然资源所和市房地产测量队有限公司开展内部巡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三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除保密内容外,将机构职能、办事指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全面公开,接受广大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四)用好“互联网+监管”检查覆盖到位。制定2023年度行政监管计划,做好监管权力事项库事项认领和监管事项实施清单、目录编制维护工作,严格执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今年共完成上级下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6个,本部门制定的检查计划5个(其中上报联合市应急管理局跨部门检查计划1个,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跨部门检查计划3个),并全面落实省林业局和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检查任务各1项,本部门建立的双随机检查任务10项,抽取检查对象60个,未发现违法。 (五)自查自纠业务报件内审复核。依据业务报件内审复核工作制度,扎实开展业务报件内审复核工作。今年共开展业务报件月自审12次,自审业务报件246件。组织成立局内审复核工作组,邀请各科室业务骨干开展交叉互审4次,随机抽取行政许可案卷28宗、不动产登记案卷11宗,发现问题案卷宗数38宗,发现问题共111个,书面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 (六)多元宣传深化法治教育。紧紧围绕《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计划(2021-2025)》相关要求,开展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弘扬法治精神。一是开展第54个世界地球日宣传。开展“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知识课堂、互动问答等形式,向学生传递“节约集约用地、珍爱美丽地球理念”;联合教育局开展“世界地球日”儿童书画公益大赛活动;各自然资源所在辖区内向群众分发宣传资料,此次宣传周向全市发送短信20000条,分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二是开展第33个全国土地日宣传。6月19日下午在我市2所少年自然资源学校开展宣传进校园活动,开设土地普法课堂;6月21日联合沙门镇人民政府在水桶岙村开展“耕地保护进文化礼堂活动”进行土地法律法规知识竞赛;6月25日各自然资源所在辖区内向群众分发宣传资料;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期间通过开设咨询点、进校园、进村居、举办知识竞赛、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群众普及自然资源政策向全市发送短信20000条,分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三是开展“亚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根据“亚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要求,开展亚运会维稳安保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次,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2次,参与市信访局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现场宣教活动1次,累计分发信访宣传材料300余份;四是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宣传。联合主办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在玉环吾悦广场表演《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什么》配乐诗朗诵,为群众讲解自然资源相关政策法规,开展现场知识问答活动,吸引200余人次参加;五是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组织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宪法集中宣誓活动,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宪法日集中宣传,在玉环市少年自然资源学校(省级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开展“宪法伴我成长”为主题的“宪法进校园”活动,在楚门镇蒲田村开展宪法下乡活动,系列宪法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170余人次,分发宣传资料900余份。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自然资源执法职能多,执法领域多,各领域执法力量分布不均衡,真正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较少,在双随机行政检查中,执法力量缺乏。 (二)法律法规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职能集中,涉及土地、矿产、林业、规划、海洋、测绘、不动产等法律法规众多,我局部分执法人员以及工作人员在法律法规学习、理解上不够深入,业务水平也参差不齐。 根据以上不足,剖析原因: (一)执法领域法律人才不足。行政执法队伍的软件硬件配置虽然有了较大提高,但行政执法领域缺乏法律人才,新时代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行为要合法、合理,个别执法人员法治素养相对滞后。 (二)科室执法人员分布不均衡。我局职能广泛,涉及土地、林业、海洋、规划、测绘、不动产等,业务领域专业性比较强,有的科室无执法人员,其他科室配合的执法人员对专业业务不熟悉;或有的科室任务多阶段性执法人员调配困难。 (三)执法人员法律学习滞后。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更新速度快、涵盖领域广,不断更新的法规政策需要行政理念、思想的进一步升级。个别执法人员的学习新法律、新政策、新理念的速度尚未跟上节奏,队伍整体的法治素养有待提升。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制度建设促履职。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围绕《玉环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玉委法发〔2020〕2号)、《中共玉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办公室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通知》(玉委法发〔2020〕5号)、《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玉自然资规〔2020〕116号)、《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玉自然资规〔2020〕117号),制定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二)廉政建设协力推。我局制定《2023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对领导班子、各科室以及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进行明确分工落实,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5份;坚决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意识,要求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自觉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季度听取各分管线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定期轮岗、干部交流等制度,贯彻执行“抓苗头·转作风”廉政谈话机制,做到“新任提拔必谈、岗位调整必谈、有苗头倾向必谈”,实现风险防范“关口前移”;统筹运用设立基层所兼职纪检监察员,通过明察暗访、督促整改、提示约谈等方式,推动监督下沉落地,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良好工作氛围;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查摆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 (三)专项整治齐手抓。一是持续进行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制定印发《中共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行动部署会,对“四风”问题开展全系统自查自纠。二是严格落实中介领域专项整治,出台《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不动产中介服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畅通监督渠道、定期量化考核等形式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内部巡查,对芦浦自然资源所、市房地产测量队有限公司进行党风廉政监督检查。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工作,全力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讲好自然资源法治故事。 (一)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推动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切实将普法融入执法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提升普法宣传实效。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依托省级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着力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工作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综合查一次”,完善“一单两库”,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效率和执行力,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三)继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对标优化营商环境标准,压减手续、压减时间、压减成本、压减材料,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优化服务,持续提升土地保障能力。 (四)继续强化应诉应复工作。按照“谁行政、谁主办、谁应复、谁应诉”的原则,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主体责任,加强对新《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前研判,加强诉源治理,优化处置高发行政争议案件,规范具体行政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活动发现问题、发现短板,完善机制。 特此报告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5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