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环市委宣传部关于下属事业单位
市互联网宣传指导中心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玉环市委宣传部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互联网宣传指导中心,主要负责文字材料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台州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市互联网宣传指导中心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综合文字撰写工作。
二、选聘对象和范围
台州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一般不含教育、医疗系统人员和工勤岗位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及口头表达能力,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3.台州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8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乡镇(街道)新录(聘)用的人员,应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人员,应在单位工作满3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协议执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及以上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其他不适宜情形的,不得参与选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备齐所需材料,到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玉环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报考职位所需各项证明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委托他人报名的,受委托者还须提交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以不少于1:3的比例进入选聘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主要考察综合文字水平、逻辑思维能力等,成绩占总分40%;面试主要考察沟通协调、口头表达能力等,成绩占总分60%,其中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个环节。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情况,着重考察政治素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在考察、公示等阶段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替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对确定的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六)办理人员交流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手续。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玉环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玉环市委宣传部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