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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307795338C/2024-13859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4-10-17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文件编号:

【消费提示警示】2024年第三季度玉环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7 09:59 浏览次数: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7 09:59

2024年第三季度玉环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相关数据采集自全国12315平台,采集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2024年9月24日,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平台接收投诉、举报、咨询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玉环市12315平台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咨询681件,同比上升1.04%,环比降低1.59%。其中,投诉459件,同比降低1.71%,环比降低1.71%,占比67.4%;举报222件,同比上升7.25%,环比降低1.33%,占比32.6%;市场监管部门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31万元,罚没金额36.20万元

类型

2024年第三季度(件)

去年2023年第三季度(件)

同比(%)

投诉

459

467

↓1.71%

举报

222

207

↑7.25%

从平台三大数据来源来看,话务接收0件,占比0%;群众互联网填写475件,占比69.75%;监管人员录入(邮箱、来函、其他部门转办等)206件,占比30.25%





 


二、投诉情况分析

 

2024年第三季度,玉环市12315平台共接收投诉459件,受理751件,同比上升4.16%,环比上升2.88%;按时初查率99.89%,同比降低0.11个百分点,环比降低0.11个百分点;调解成功535件,同比上升7%,环比上升9.41%,调解成功率70.03%;“诉转案”9件,同比降低43.75%,环比降低10%,办结972件,同比上升11.21%,环比上升10.45%。

从平台三大数据来源来看,话务接收0件,占比0%;群众互联网填写344件,占比74.95%;监管人员录入(邮箱、来函、其他部门转办等)115件,占比25.05%

 

类型

2024年第三季度(件)

去年同时期

同比(%)

接收量

459

467

↓1.71%

受理量

751

721

↑4.16%

调节成功量

535

500

↑7%

诉转案

9

16

↓43.75%

已办结

972

874

↑11.21%

 

(一)从投诉问题来看,投诉受理量较大的问题主要有:售后服务(247件)、食品安全(201件)、质量(117件)、价格投诉(58件),合计占比82.95%。增长较快的问题有广告(上升200%)、检验检测(上升100%)、不正当竞争(上升94.44%)、质量(上升27.17%)、价格投诉(上升20.83%)。

序号

投诉问题类别(共17类)

投诉受理量(件)

投诉受理量同比(%)

占比(%

调解成功量(件)

投诉和解成功率(%)

接收投诉量占比(%)

1

 售后服务

247

↑16.51%

32.89%

193

77.51%

31.81%

2

 食品安全

201

↓11.84%

26.76%

136

66.67%

12.42%

3

 质量

117

↑27.17%

15.58%

88

73.33%

31.37%

4

 价格投诉

58

↑20.83%

7.72%

40

66.67%

2.83%

5

 不正当竞争

35

↑94.44%

4.66%

20

55.56%

5.45%

6

 合同

32

↓13.51%

4.26%

18

56.25%

6.54%

7

 其他投诉问题

24

↑14.29%

3.20%

16

66.67%

0%

8

 计量

18

↓51.35%

2.40%

13

65.00%

1.31%

9

 广告

6

↑200%

0.80%

3

60.00%

2.18%

10

 人身权利

5

↓16.67%

0.67%

3

50.00%

3.49%

11

 安全

5

↓64.29%

0.67%

3

60.00%

0.87%

12

 检验检测

2

↑100%

0.27%

2

100.00%

0.44%

13

 标准化

1

↓50%

0.13%

0

0%

0.65%

14

 商标

0

↓100%

0%

0

0%

0.65%

15

 合计

751

--

100%

535

--

100%

(二)从商品投诉来看,投诉受理量较大的商品主要有:食品(153件)、家用电器(104件)、家居用品(69件)、服装、鞋帽(42件),合计占比69.82%。增长较快的商品有智能设备(上升300%)、儿童用品(上升280%)、装修建材(上升145.45%)、家用电器(上升108%)、首饰(上升83.33%)。

序号

商品类别(共37类)

投诉受理量(件)

投诉受理量同比(%)

占比(%)

排名前五的末级类别(各类受理量;所有的“其他”都不算)

TOP3问题

1

食品

153

↓13.56%

29.03%

茶饮料(10),熟啤酒(9),饮用纯净水(5),猪肉(5),干制薯类(4)

食品安全,计量,不正当竞争

2

药品

8

↓42.86%

1.52%

中西成药(4),中药材(2),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1),诊断药品(1)

价格投诉,质量,其他投诉问题

3

医疗器械

2

↓84.62%

0.38%

医用康复器械(1),眼科器械(1)

质量,售后服务

4

化妆品

4

↓63.64%

0.76%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4)

质量,价格投诉,售后服务

5

服装、鞋帽

42

↓30%

7.97%

t恤(11),凉鞋(6),旅游鞋(6),布鞋(5),运动鞋(3)

售后服务,质量,合同

6

家居用品

69

↑72.5%

13.09%

锅具(35),燃气灶具(6),床(4),刀具(2),沙发(2)

售后服务,质量,不正当竞争

7

儿童用品

19

↑280%

3.61%

塑胶玩具(6),童装(4),童鞋(3),金属玩具(1)

售后服务,质量

8

家用电器

104

↑108%

19.73%

饮水机/净水器(18),抽油烟机(11),电饭锅(11),分体式空调(6),中央空调(5)

售后服务,质量,安全

9

计算机产品

5

↓0%

0.95%

平板计算机(3),二手计算机(1)

售后服务,不正当竞争

10

通讯产品

19

↓5%

3.61%

手持移动电话(手机)(17),配套的电源适配器(1),手机配件(1)

售后服务,质量,不正当竞争

11

房屋

1

↓0%

0.19%

普通住宅(1)

人身权利

12

装修建材

27

↑145.45%

5.12%

淋浴喷头(5),铝合金推拉窗(3),实木地板(2),陶瓷砖(2),坐便器(2)

售后服务,质量,合同

13

卫生用品

2

↓33.33%

0.38%

牙膏(1),卫生纸(1)

其他投诉问题,不正当竞争

14

出版物

1

↓0%

0.19%

图书(1)

售后服务

15

文化、运动用品

4

↓0%

0.76%

(1),胶条(1),纸(1)

质量,售后服务

16

首饰

11

↑83.33%

2.09%

黄金挂件首饰(6),铂金首饰(2),钻石(1),软玉(1)

售后服务,价格投诉,质量

17

五金交电

13

↑62.5%

2.47%

五金工具(6),电动工具(2),充电器(1),水暖器材(1),阀门(1)

质量,售后服务,计量

18

交通工具

32

↑14.29%

6.07%

普通乘用车(7),电动自行车(7),自行车零部件(4),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2),蓄电池(1)

售后服务,质量,合同

19

燃料

2

↓60%

0.38%

汽油(1)

质量

20

计量器具

1

↓0%

0.19%

计重量具(1)

质量

21

危险化学品

1

↓0%

0.19%

0

质量

22

智能设备

4

↑300%

0.76%

智能手表(2),智能机器人(1),智能家居(1)

售后服务,合同

23

其他商品

3

↓50%

0.57%

0

其他投诉问题,计量,质量

24

合计

527

--

100%

0

0

 

 

(三)从服务投诉来看,投诉受理量较大的服务主要有:餐饮和住宿服务(158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19件)、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12件)、停车服务(9件),合计占比88.40%。增长较快的服务有其他服务(上升500%)、房屋装修服务(上升100%)、租赁服务(上升100%)、停车服务(上升28.57%)、美容、美发、洗浴服务(上升5.56%)。

序号

服务类别(共28类)

投诉受理量(件)

投诉受理量同比(%)

占比(%)

排名前五的末级类别(各类受理量;所有的“其他”都不算)

TOP3问题

1

餐饮和住宿服务

158

↓5.39%

70.54%

小吃店服务(121),宾馆住宿服务(16),餐馆服务(15),自助餐服务(2),快餐厅服务(2)

食品安全,售后服务,价格投诉

2

互联网服务

1

↓0%

0.45%

网络空间(1)

质量

3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19

↑5.56%

8.48%

理发(6),烫发(2),面部护理(2),足浴(2),修指甲(2)

价格投诉,售后服务,不正当竞争

4

房屋装修服务

4

↑100%

1.79%

设计服务(3)

合同,售后服务

5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6

↓0%

2.68%

录像制品放映服务(3),游乐场服务(2)

其他投诉问题,价格投诉,售后服务

6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12

↓0%

5.36%

手机维修服务(4),配钥匙服务(1),电动自行车维修服务(1),电冰箱维修服务(1),汽车修理服务(1)

售后服务,价格投诉,其他投诉问题

7

租赁服务

2

↑100%

0.89%

场地租赁服务(1),电器及配件的出租服务(1)

售后服务,合同

8

洗涤、染色服务

2

↓33.33%

0.89%

水洗服务(1)

价格投诉,售后服务

9

专业技术服务

2

↓60%

0.89%

个人写真摄影服务(1),检验检测服务(1)

价格投诉,售后服务

10

销售服务

3

↓62.5%

1.34%

零售服务(3)

不正当竞争,安全

11

停车服务

9

↑28.57%

4.02%

停车场及其他(7),小区停车(2)

价格投诉

12

其他服务

6

↑500%

2.68%

0

其他投诉问题,价格投诉

13

合计

224

--

100%

0

0

 

 

 

三、举报情况分析

2024年第三季度,玉环市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举报222件,同比上升7.25%,环比降低1.33%。其中,核查236件,同比上升3.06%,环比上升3.51%,按期核查率100%,立案25件,同比降低24.24%,环比降低41.86%;办结253件,同比上升14.48%,环比上升2.85%,按时办结率100%。罚款金额28.83万元,没收金额7.37万元

从平台三大数据来源来看,话务接收0件,占比0%;群众互联网填写131件,占比59.01%;监管人员录入(邮箱、来函、其他部门转办等)91件,占比40.99%

类型

2024年第三季度(件)

去年同时期

同比(%)

接收量

222

207

↑7.25%

核查量

236

229

↑3.06%

立案量

25

33

↓24.24%

办结率

100%

100%

↑0%

(一)从举报问题来看,举报量较大的问题主要有:不正当竞争行为(46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45件)、广告违法行为(34件)、网络交易违法行为(17件),合计占比63.97%。增长较快的问题有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上升140%)、计量违法行为(上升100%)、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上升50%)、不正当竞争行为(上升24.32%)、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上升21.43%)。

序号

举报问题类别(共28类)

举报

接收量(件)

举报量同比(%)

占比(%

举报

核查量(件)

立案量(件)

立案量同比(%)

办结量(件)

办结量同比(%)

1

不正当竞争行为

46

↑24.32%

20.72%

48

9

↓18.18%

53

↑76.67%

2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45

↑50%

20.27%

50

11

↑57.14%

54

↑58.82%

3

广告违法行为

34

↓19.05%

15.32%

36

0

↓100%

38

↓13.64%

4

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17

↑21.43%

7.66%

16

0

↓0%

17

↑6.25%

5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16

↓33.33%

7.21%

20

2

↓50%

18

↓33.33%

6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6

↓0%

7.21%

13

0

↓100%

16

↓0%

7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

12

↑140%

5.41%

12

0

↓100%

12

↓0%

8

价格违法行为

9

↓30.77%

4.05%

10

1

↓0%

11

↓26.67%

9

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8

↓33.33%

3.60%

10

0

↓100%

12

↓0%

10

商标违法行为

5

↓0%

2.25%

7

0

↓0%

7

↓0%

11

药品问题

3

↓0%

1.35%

3

0

↓0%

3

↑200%

12

计量违法行为

2

↑100%

0.90%

2

0

↓0%

2

↑100%

13

标准化违法行为

2

↓0%

0.90%

2

0

↓0%

2

↓0%

14

化妆品问题

2

↓50%

0.90%

2

1

↓0%

3

↓0%

15

认证认可违法行为

1

↓50%

0.45%

2

0

↓0%

2

↓33.33%

16

合同行政违法行为

1

↓0%

0.45%

1

0

↓0%

1

↓0%

17

生产许可违法行为

1

↓75%

0.45%

1

1

↓0%

1

↓66.67%

18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1

↓0%

0.45%

1

0

↓0%

1

↓50%

19

传销行为

1

↓0%

0.45%

0

0

↓0%

0

↓0%

20

合计

222

--

100%

236

25

--

253

--

(二)从举报商品来看,举报量较大的商品主要有:食品(58件)、家居用品(21件)、五金交电(17件)、交通工具(12件),合计占比72.98%。增长较快的商品有家用电器(上升300%)、药品(上升200%)、交通工具(上升140%)、儿童用品(上升133.33%)、食品(上升18.37%)。

序号

商品类别(共37类)

举报

接收量(件)

举报量

同比(%)

占比(%

立案量(件)

立案量

同比(%)

TOP3问题

1

食品

58

↑18.37%

39.19%

16

↓0%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告违法行为

2

1

↓0%

0.68%

0

↓0%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3

药品

6

↑200%

4.05%

0

↓0%

药品问题,广告违法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4

医疗器械

2

↓0%

1.35%

0

↓0%

广告违法行为

5

化妆品

1

↓90.91%

0.68%

1

↓0%

化妆品问题

6

服装、鞋帽

4

↓50%

2.70%

0

↓0%

广告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

7

家居用品

21

↑16.67%

14.19%

2

↓60%

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告违法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8

儿童用品

7

↑133.33%

4.73%

0

↓0%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

9

家用电器

4

↑300%

2.70%

0

↓0%

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告违法行为

10

计算机产品

2

↓0%

1.35%

0

↓0%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1

房屋

2

↓0%

1.35%

0

↓0%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12

装修建材

3

↓0%

2.03%

0

↓0%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13

文化、运动用品

4

↓83.33%

2.70%

0

↓0%

广告违法行为,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14

首饰

2

↓0%

1.35%

0

↓0%

商标违法行为,传销行为

15

五金交电

17

↑13.33%

11.49%

0

↓0%

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6

交通工具

12

↑140%

8.11%

1

↓0%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7

消防产品

1

↓0%

0.68%

0

↓0%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18

特种设备

1

↓50%

0.68%

0

↓0%

不正当竞争行为

19

合计

148

--

100%

20

--

0

(三)从举报服务来看,举报量较大的服务主要有:餐饮和住宿服务(36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15件)、销售服务(13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2件),合计占比89.19%。增长较快的服务有美容、美发、洗浴服务(上升400%)、销售服务(上升225%)、餐饮和住宿服务(上升33.33%)。

序号

服务类别

(共28类)

举报

接收量(件)

举报量

同比(%)

占比(%)

立案量(件)

立案量

同比(%)

TOP3问题

1

餐饮和住宿服务

36

↑33.33%

48.65%

3

↓0%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

2

互联网服务

1

↓0%

1.35%

0

↓0%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

3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15

↑400%

20.27%

1

↓0%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4

卫生保健、社会福利

2

↓80%

2.70%

0

↓0%

广告违法行为

5

教育、培训服务

1

↓50%

1.35%

0

↓0%

广告违法行为

6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2

↓0%

2.70%

0

↓0%

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7

专业技术服务

2

↓0%

2.70%

0

↓0%

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登记管理行为

8

中介服务

1

↓0%

1.35%

0

↓0%

不正当竞争行为

9

销售服务

13

↑225%

17.57%

1

↓0%

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告违法行为,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10

停车服务

1

↓0%

1.35%

0

↓0%

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11

合计

74

--

100%

5

--

0

 

四、各互联网渠道情况分析

 

平台提供了PC端、APP、微信小程序和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和城市服务等多种投诉渠道。其中,微信小程序共接收投诉举报268件,占比39.35%;电话共接收投诉举报204件,占比29.96%;互联网平台共接收投诉举报125件,占比18.36%;App共接收投诉举报44件,占比6.46%;支付宝小程序共接收投诉举报20件,占比2.94%;综上,大部分消费者选择通过电脑PC端投诉,APP、微信、支付宝等移动端形成了有益补充。

互联网渠道

投诉

举报

咨询

总量

同比(%)

占比(%)

互联网平台

50

75

0

125

↑33%

18.36%

App

30

14

0

44

↓68%

6.46%

微信小程序

229

39

0

268

↑25%

39.35%

电话

113

91

0

204

↑8%

29.96%

公众号

11

3

0

14

↓13%

2.06%

支付宝小程序

20

0

0

20

↓9%

2.94%

来函

2

0

0

2

↑100%

0.29%

百度小程序

4

0

0

4

↑300%

0.59%

合计

459

222

0

681

--

100%

 

附件:2024年第三季度消费维权调解典型案例

案例  莫贪方便便宜,警惕上门推销

【案情简介】2024年2024年8月15日,市民来电反映玉环市芦浦一家贵州正宗黄牛肉馆,该店让工作人员前往周边店铺,推销售卖39.9元的3荤4素套餐,并告知周边居民距离只有1公里,于8月10日来电人前往该店发现,发现路程有8公里,且店员表示餐品售完并拒绝了来电人的退款诉求,要求有关部门介入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玉环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及时与商家联系核实情况。在核查中,工作人员向商家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商家做到宣传内容要真实,对产品的具体信息有告知义务。商家表示由于疏忽,导致餐品售完没有做到告知的售后服务问题。经工作人员耐心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店家退返39.9元,投诉人扔掉或者撕掉代金券,后续由店家负责人进行对接。

【案例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二十条:经营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案中,消费者的退款为合理诉求,商家应及时为消费者办理退款。

【消费警示】目前,各种各样的上门推销层出不穷,吸引着消费者的眼球。然而,在享受优惠的同时,应保持警惕,注意识别商家的促销手段是否合法合规,后期如出现售后服务问题等,消费者合法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为防止更多消费者遭遇类似陷阱,玉环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要了解常见消费陷阱,如虚假广告、欺诈销售等,提高识别能力。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要注意尽量选择可信赖的、售后服务较完善的品牌及正规的经营者,不要盲目从流动商贩处购买,以免发生质量及售后问题,无法解决。

二、要理性消费,不盲目追求低价或促销商品,警惕消费陷阱。对待上门推销的业务员,一定要谨慎查看了解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包括生产厂家、经销商的证照是否齐全,店面具体地址及产品是否真实,售后服务是否有保证等,也可以拨打厂家及经营商家电话进行核实。

三、学习商品知识,掌握辨别真伪的方法,如查看商品标识、防伪标识等。购买前要仔细查看产品说明书、生产日期、相关批准文号,注意产品的功能和材质,不要盲目轻信商家的口头宣传。

四、要学会维权,在发生纠纷后,选择正确的维权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记索取正规的发票、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票证,并妥善保管,一旦发生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例  用餐收费不合理 依法调解助维权

【案情简介】2024年9月2日,市民来电反映其于8月30日20:30左右在玉环市干江镇的一家川菜馆用餐,价格700元,付款后其发现并不是按照菜单的价格计算,其表示若按照菜单价格计算则费用会少200元左右,其认为涉及价格欺诈,要求退一赔三。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玉环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对涉事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菜单是否进行明码标价,未注明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询问该店负责人表示收取费用可能存在计算有误的情况。经调解,2024年9月5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投诉人赔偿投诉人200元,被投诉人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给投诉人。至此,双方再无纠纷。

【案例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本案中,餐馆由于计算有误多收费用,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也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理应退回多收部分。

各餐饮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守法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若遇到额外收取费用的情况,消费者可以拒绝缴纳未标明的费用,同时也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二是保留相关消费凭证。一般而言,消费后会在留下消费记录、支付凭证等痕迹,为了避免消费纠纷,建议消费者截图保留相关凭证,同时,让商家开具的发票注意保留,便于事后维权所需。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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