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0456/2024-13866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22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关于申报2024年技术创新玉环市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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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促进和鼓励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2023年修订)》(玉政发〔2023〕2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组织申报2024年技术创新玉环市市级财政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获评2023年度浙江制造精品称号的企业; 2、获得2023年度国内、省内、市级首台(套)产品称号的企业; 3、2023年通过评价为省级工业新产品的企业(以新产品评价证书发布时间为准); 4、获评2022年浙江省供应链企业共同体的企业; 5、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不得享受市财政奖补政策。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市财政奖补资金的企业,除收回奖补资金外,取消3年内申报市财政奖补资格。 ①被列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严重失信名单,且未在一年内修复信用的。 ②上年度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为D类的。 ③偷税数额较大或构成逃税罪移送司法机关的。 ④经司法生效判决认定构成环境犯罪或罚款额度在20万(含)以上的环境违法行为的。 ⑤出现亡人3人及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达500万元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⑥因产品质量、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0万元以上的。 6、上一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缴费基数夯实率未有增幅,暂缓兑现相关财政奖补资金;本年度内达到参保要求的予以兑现,具体参保要求由人社局牵头制定。 二、奖励标准 1、对取得“浙江制造精品”认定的,给予 10 万元的奖励; 2、当年认定为国内、省内、台州市级首台(套)设备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3、对企业开发并通过省级工业新产品鉴定的,给予每个新产品5万元的奖励; 4、对新认定的重点产业技术联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分别奖励 50 万元; 5、符合本政策规定同一主体的同一产品、同一事项、同一工作、同一平台等奖补出现重复时,按从优、从高、不重复计算原则享受扶持和奖励同一奖项(认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原则上只奖励差额部分,特殊情况由项目主管部门另行牵头研究。 三、申报事项 1、申报材料。 (1)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网上填报); (2)工商变更登记材料(如企业更名请提供) (3)其他相关材料。 2、申报方式。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企业无需提供纸质材料。申报企业请登录玉环市财政专项资金云平台(http://czzxzj.yuhuan.gov.cn/)根据要求填写表格,并将上述申报材料盖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玉环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 3、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4日。 4、联系方式。 电话:80751037。 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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