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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774X/2024-13428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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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文件编号:

玉环市工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23 14:48 浏览次数: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23 14:4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有效夯实工矿安全生产基础,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向事前预防转型,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部署及《浙江省工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2024-2026年)》台州市工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玉环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领域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奋进“三高三新”,围绕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严格落实四方责任,紧盯高风险领域、高风险场所、高风险作业,加强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数字赋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严格实施“源头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5个方面23项措施,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实现检查对象分层分级分类纳管率达95%以上,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2021-2023年平均数下降20%,确保工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阶段性目标:

2024年底,实现涉粉作业30人以上木粉尘和金属粉尘企业全部应用监测预警系统,涉粉作业10人以上的木粉尘企业和金属粉尘企业100%接入监测预警系统,建成10家达标园区(厂中厂),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动态清零、增量有效遏制。

2025年底,实现所有铝加工(深井铸造)接入监测预警系统,建成40家达标园区(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率达到80%,培育不少于1个高水平社会化服务机构,企业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常态机制有效建立。

2026年底,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建成70家达标园区(厂中厂),露天矿山采剥、破碎等一线作业人员减少10%以上。矿山和金属冶炼建设项目100%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企业全过程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初步建立。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源头防”举措

1.严格矿山源头管控。完善新办矿山联合勘查与审查制度,对新建矿山和扩大采矿范围的改扩建矿山项目实施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踏勘和审查,涉及其他部门监管职能的,一并参与联合踏勘和审查。新设露天矿山采矿范围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综合考虑危害因素,充分保障周边生产生活设施安全。严禁新建尾矿库。

2.推动矿山退出及整合。综合法治化和市场化等方式,分类、分期推动落后矿山退出。积极引导长期停产停建、无法保证正常安全投入资源枯竭型矿山有序退出。持续推动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

3.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2024年9月底前,督促矿山企业全面查清3-5年计划采掘范围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调整)每座矿山灾害防治等级。指导督促涉矿乡镇街道和矿山企业建立完善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台账。2025年底前,推动地质条件相对复杂、滑坡频繁露天矿山的属地乡镇(街道统筹组织开展区域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4.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严格实施金属冶炼、矿山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对《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已经建成但未进行设计审查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诊断并整改,2026年底前100%落实。加强环评审批把关,在环评批复中提醒督促企业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要求企业委托有相应法定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

5.推进“园中园”“厂中厂”提质增效。2024年11月底前督促“园中园”“厂中厂”出租方严格执行准入和退出制度,准入和退出情况及时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报备,及时清退存在重大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开展示范化、标准化园区创建活动,将企业准入退出执行情况作为活动评审的“一票否决”项,2024-2026年建成10家、40家、70家达标园区(厂中厂)

6.宣传贯彻重点行业领域标准规范。贯彻落实《金属冶炼目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以及粉尘防爆、危险化学品使用等重点行业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文件。印制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危险化学品使用等重点领域宣传资料分发给相关涉及企业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落实“人防”举措

7.落实企业全员安全责任。2024年6月底前,严格落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学历、职称和工作经验要求。2024年6月底前组织铝加工(深井铸造)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台州市级集中培训。2024年底按照台州市重点领域固本强基安全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要求,组织相关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2025年12月底前组织工贸领域上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台州市级集中培训,组织工贸领域规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县级集中培训。组织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应急管理部的集中培训。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三年内完成工贸领域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严格落实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履职情况及事故情况的考核奖惩制度。强化露天矿山作业人数同时作业生产中段数量管控。

8.落实“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实施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保障复工复产安全。持续开展企业员工安全素养培训工作,强化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培训,2026年底实现应培尽培。每年至少组织1次重点行业领域疏散逃生演练现场观摩会;矿山、金属冶炼、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一般工贸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2024年12月底前梳理形成安全应急产品图谱,引导企业发布供需对接清单,支持重点企业建立产业链上下游备份。

9.优化培训考试监管服务。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落实落地,力争2024年底,新建一个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2024年6月底前实施低压电工、高处作业开放式理论培训。

10.加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及时将国内发生的典型事故警示信息传达到辖区内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落实举一反三措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重点行业有较大社会影响一般事故的,由台州市级组织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发生重点行业一般事故或连续发生其他一般事故的,由县级组织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发生重点行业未亡人火灾事故的,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组织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警示教育应注重实效,突出事故原因分析和举一反三措施。

(三)落实“技防”举措

11.加强矿山智能化建设。2026年底,实现露天矿山采剥、破碎等一线作业人员(人/百万吨矿石)减少10%以上。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山,必须进行智能化改造。

12.加快实施重点行业风险监测预警。实施硬件设施物联改造,2024年12月底前实现涉粉作业30人以上和100%的10人以上金属(木)粉尘企业接入监测预警系统,正常生产矿山全面完成数字化基础部分建设。2025年底前实现所有铝加工(深井铸造)接入监测预警系统,矿山主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完善应急叫应回应响应机制,全面落实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管理办法2026年底前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3.实施工艺设备优胜劣汰。2024年12月底前贯彻落实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要求。禁止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采用固定式保温炉组、钢丝绳铸造机,淘汰无水泵、水流量监测的湿式除尘一体机。加快推广粉尘涉爆企业采取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推进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采用挂牌上锁、物理隔离、改进工艺等技术措施,推动机械化清淤。鼓励开展安全应急领域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争取认定省级首台(套)、首批次产品。

14.迭代升级安全风险防控平台。2024年底前,融合应用省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低质量隐患的排查统计、市县对乡镇线上评价晾晒等功能。强化矿山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建立矿山企业每日风险报告及重点人员巡检打卡等功能,矿山企业每月至少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分析研判。2026年底前实现工矿企业基础信息、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四)落实“工程防”举措

15.深化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督促矿山企业落实重大灾害治理主体责任,矿山揭露的实际地质条件劣于地质报告并属于地质复杂程度等级不符的,应该落实停产停建措施,补充地质勘探,调整《安全设施设计》方案;

16.深化安全生产重点帮扶指导工程。结合台州市工矿重点领域固本强基安全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每年开展治本攻坚帮扶指导。市县分级对矿山进行重点督导帮扶。配合台州市每年组织参加2期工贸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和专兼职技术检查员专题培训班,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组织参加台州市行政执法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专业能力。

17.深化重点行业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强化工贸企业使用危化品安全监管、电气焊安全监管服务、“园中园”“厂中厂”“一件事”改革;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利用信息化手段,摸清小生产加工企业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实施锂电池等新兴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机制,强化危大工程管控;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每年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排查不少于2轮次,一般环境风险源企业排查不少于1轮次,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

18.深化企业“示范引领”工程。组织市属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创新示范活动,大力开展“四化”建设,发布一批优秀实践案例。结合台州市工矿重点领域固本强基安全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按市县乡三级分重点行业领域培育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示范标杆企业,以召开现场会的形式进行推广。试点推广SCORE项目和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服务。

(五)落实“管理防”举措

19.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四方责任”。用好“提示单+督办单+警示单”,定期通报“四方责任”典型案例。针对问题突出、事故多发地区,适时派出联合督查组,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现场工作责任“三个六”和“园中园”“厂中厂”“三个十”等硬措施。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形综合采用约谈警示、通报晾晒、综合评估、“补课”提升等措施,不断压实责任链条。

20.严格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按照分级分类检查标准,通过企业自查、专题培训、专家指导帮扶、执法检查等形式开展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金属冶炼、矿山企业至少每月1次)。强化精准执法,检查处罚率达到20%以上,大幅提升乡镇执法办案率,乡镇(街道)办理5万元以下案件起数占比达到70%以上。

21.强化工业企业火灾事故全链条监管。对亡人、社会影响较大的工业企业一般火灾事故的乡镇(街道)、开发区进行挂牌督办。对不按规定时限统计上报事故信息、未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不按要求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结案后不上传事故调查报告的,及时进行通报或约谈。

22.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运行质量。将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落实达标创建联合激励政策。结合标准化建设,分行业、分等级选树一批标杆企业,每年组织专家抽查三级达标企业。2025年底前正常生产的矿山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水平2026年底全市二级达标企业不少于4家,开展一批小微企业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率达到80%。

23.规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开展社会化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对服务质量进行全覆盖检查。融合应用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平台,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和从业人员星级认定,2025年底前培育不少于1家高水平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强化社会化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服务水平,台州市对中级以上工程师进行培训考核,其他人员由县级进行培训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于4月上旬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治本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建立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加大督促推进力度。

(二)强化政策支持。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部门要加大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资金保障,制定优惠扶持政策,支持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应用先进工艺设备,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三)强化督导考评。严格运行“4353”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三年行动推进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强化考核巡查,实施月度晾晒、季度评价,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2024-2026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四)强化舆论宣传。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部门要建立工矿行业治本攻坚典型经验推广机制,定期发布一批机制办法、管理创新、先进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案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定期曝光一批涉及工矿行业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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