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7360259725/2024-134322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25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玉农水函〔2024〕34号 |
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申报2024年玉环市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补助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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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2023年修订)》(玉政发〔2023〕20号文件),我市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与补助。现结合我市农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认证补助,培育和扩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规模,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向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提高我市农业品牌竞争力和知名度,促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补助对象 申请补助的生产经营主体为注册登记地址、生产基地都在玉环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国有农场、国有林场等生产单位,申报产品为2024年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 (一)初次申报。初次申报主体应提供有效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证书。 (二)续展。续展主体应提供上一周期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证书及本周期内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证书。 三、补助标准 (一)绿色食品。符合补助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初次申报认证成功的,按每个3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通过续展的,每个奖励1万元。 (二)有机食品。符合补助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初次申报认证成功的,按每个3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通过续展的,每个奖励1万元。 四、补助实施操作及审核流程 (一)补助申请。符合补助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填写《玉环市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补助申报表》(见附件),连同获得的证书复印件,一并交至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二)审核。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补助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条件。 (三)公示。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将拟补助对象、金额、类别等信息资料在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补助资金的发放。公示并复核无误后,由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五、补助对象责任 获补助单位应保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推动我市绿色食品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并主动接受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附件:玉环市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补助申报表 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玉环市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补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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