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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7360259725/2024-134325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4-04-25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玉农水函〔2024〕35号

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做好2024年绿色优质农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4-25 10:40 浏览次数:

来源: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4-25 10:4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

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是体现一个地区农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根据《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规范》(2022版)以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2024年全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我市2024年绿色优质农产品创建工作,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现就做好2024年绿色优质农产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的标准

申报主体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成立至少满一年以上,且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同时企业必须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加工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绿色优质农产品申报标准

(一)种植业

粮油作物(或稻渔共生、藕虾混养)产地规模达到500亩以上;露地蔬菜(水果)产地规模达到200亩以上;设施蔬菜(水果)产地规模达到100亩以上;茶叶产地规模达到100亩以上;土培食用菌产地规模达到50亩以上;基质食用菌产地规模达到50万袋以上。

(注: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地理标志农产品产地、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内集群化发展的蔬菜(水果)申请人,规模要求为露地蔬菜(水果)达到100亩以上,设施蔬菜(水果)达到50亩以上)

(二)养殖业

肉牛年出栏量或奶牛年存栏量达到5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量达到2000头以上;生猪年出栏量达到20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量或蛋禽年存栏量达到10000羽以上;鱼、虾等水产品湖泊水库养殖面积达到500亩以上,养殖池塘面积达到200亩以上。

(三)酒、饮料类精深加工

1酒类产品属于精深加工。包括:白酒制造,指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蒸馏酒产品的生产活动。

2饮料制造属于精深加工。包括: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制造,指以水果和蔬菜为原料,经加工制得的果蔬汁液制品生产活动,以及在果汁或浓缩果汁、蔬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可直接饮用饮品的生产活动。

三、全面排查申报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要对照绿色优质农产品申报标准,全面筛选辖区内符合条件、有意向并且积极性高的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主体)申报绿色食品,并让申报主体按照相应类型材料清单(附件1、附件2、附件3)准备材料。

四、材料报送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督促申报主体填写和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24517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zyw9160704@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郑雅雯,15968656272

 

附件:1《种植产品申请材料清单》

2《加工产品申请材料清单》

3《畜禽产品申请材料清单》 

4《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5《种植产品调查表》

6《加工产品调查表》

7《畜禽产品调查表》

 

 

 

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418


附件1

 

种植产品申请材料清单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种植产品调查表》

2.质量控制规范

3.生产操作规程

4.基地来源证明材料或原料来源证明材料

5.基地图(基地位置图和种植分布图)

6.带有绿色食品标志的预包装标签设计样张(仅预包装食品提供)

7.生产记录及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仅续展申请人提供)

8.《产地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9.《产品检验报告》

10.绿色食品抽样单

11.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证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证明等)

 

 

 

 

种植产品申请材料清单说明

一、质量控制规范要求

结构合理,制度健全,并满足绿色食品全程质量控制要求。内容应至少包括基地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种植基地管理、档案记录管理、产品收后管理,仓储运输管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等制度。需要批准人签字、申请人盖章。如基地存在未申报绿色食品产品,应提供区别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操作规程

应符合生产实际和绿色食品标准要求,内容至少包括立地条件、品种茬口(包括耕作方式,如轮作、间作等)、育苗栽培、种植管理、投入使用种类、成分、来源、用途、使用方法等)有害生物防治、产品收获及处理、包装标识、仓储运输、废弃物处理等内容。如涉及非绿色食品生产,还需包含防止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交叉污染措施。

三、基地来源及相关权属证明,基地清单要求

1.自有基地。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基地权属证书,如产权证、林权证、国有农场所有权证书等。

2.基地入股型合作社应提供合作社章程及农户(社员)清单,清单中应至少包括农户(社员)姓名、生产规模等栏目,基地使用面积应满足生产规模需要。

3.流转土地统一经营。应提供基地流转(承包)合同(协议)及流转(承包)清单,清单中应至少包括农户(社员)姓名、生产规模等栏目;基地使用面积应满足生产规模需要;合同(协议)应在有效期内。

、原料来源证明材料

1.公司+合作社(农户)

1)应提供至少两份与合作社(农户)签订的委托生产合同(协议)样本及基地清单;合同(协议)有效期应在三年(含)以上,并确保至少一个绿色食品用标周期内原料供应的稳定性,内容应包括绿色食品质量管理、技术要求和法律责任等;基地清单中应包括序号、负责人、基地名称、合作社(农户)数、生产品种、面积(规模)、预计产量等栏目,并应有汇总数据;

2)农户数50户(含)以下的应提供农户清单,清单中应包括序号、基地名称、农户姓名、生产品种、面积(规模)、预计产量等栏目,并应有汇总数据;农户数50户以上1000户(含)以下的,应提供内控组织(不超过20个)清单,清单中应包括序号、负责人、基地村名、合作社名称/农户姓名、种植品种、种植面积(规模)、预计产量等栏目,并应有汇总数据。

基地清单(模板)

序号

基地村名

合作社名称

/农户姓名

种植品种

种植面积(规模)

预计产量

负责人















合计







申请人(盖章)

2.外购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原料提供有效期内的基地证书与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范围内生产经营主体签订的原料供应合同(协议)及一年内的购销凭证基地建设单位出具的确认原料来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合同(协议)真实有效的证明;无需提供《种植产品调查表》、种植规程、基地图等材料。

基地图

1.基地位置图范围应为基地及其周边5公里区域,应标示出基地位置、基地区域界限(包括行政区域界限、村组界限等)及周边信息(包括村庄、河流、山川、树林、道路、设施、污染源等);

2.种植地块分布图应标示出基地面积、方位、边界、周边区域利用情况及各类不同生产功能区域等。

六、预包装标签设计样张

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样应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应标示生产商名称、产品名称、商标样式等内容。

 

 

 

 

 

 

 附件2

 

加工产品申请材料清单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加工产品调查表》

2.质量控制规范

3.加工规程

4.配料来源证明材料

5.基地图(加工厂位置图和加工厂平面布局图

6.带有绿色食品标志的预包装标签设计样张(仅预包装食品提供)

7.生产记录及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仅续展申请人提供)

8.《产地环境质量检验报告》(必要时)

9.《产品检验报告》

10.绿色食品抽样单

11.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证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证明等)

 

 

 

 

加工产品申请材料清单说明

一、质量控制规范

结构合理,制度健全,并满足绿色食品全程质量控制要求。内容应至少包括申请人简介、管理方针和目标、组织机构图及其相关岗位的责任和权限、可追溯体系、内部检查、文件和记录管理、持续改进体系等。应由负责人签发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应有生效日期。

二、加工规程

应符合生产实际和绿色食品标准要求,内容至少包括原料验收及储存、主辅料和食品添加剂组成及比例、生产工艺及主要技术参数、产品收集、处理与批次号管理、主要设备清洗消毒方法、污水、废弃物处理、加工厂卫生管理与有害生物控制、包装标识、仓储运输等。如存在平行生产,还应包含防止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交叉污染措施

三、配料来源和证明

1.来源于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需提供与基地范围内生产经营主体(基地办提供证明)签订的三(含)年以上,并确保至少一个绿色食品用标周期内供应稳定的原料购销合同(协议),提供一年内的购销凭证和有效期内的基地证书

2.来源于绿色食品产品或其副产品的,需提供确保至少一个绿色食品用标周期内原料供应的稳定性,生产规模或产量应满足申请产品的生产需要的合同(协议),提供一年内的购销凭证和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证书

3.来源于非绿色食品产品、比例在2%~10%的,需提供年以上有效期的购销合同和发票复印件,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或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料比例小于2%(食盐小于5%)的需提供固定来源的证明文件,均不得含有绿色食品禁用成分。

四、基地图

1.加工厂位置图应为加工厂及其周边5公里区域,应标示出加工厂位置,标明加工厂周边信息(包括村庄、河流、山川、树林、道路、设施、污染源等)

2.加工厂平面布局图应标示出加工厂面积、方位、边界、周边区域利用情况及各类不同生产功能区域等。

五、预包装标签设计样张

绿色食品标志设计应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应标示生产商名称、产品名称、商标样式等内容。

、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定点屠宰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采水许可证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适用时)

2.如委托加工,需提供被委托加工厂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及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复印件,提供确保至少一个绿色食品用标周期内生产稳定的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附件3

 

畜禽产品申请材料清单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畜禽产品调查表》

2.质量控制规范

3.养殖规程(包含屠宰加工规程)

4.基地来源证明材料或原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来源证明材料

5.基地图(养殖基地位置图和养殖场所平面布局图)

6.带有绿色食品标志的预包装标签设计样张(仅预包装食品提供)

7.生产记录及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仅续展申请人提供)

8.《产地环境质量检验报告》

9.《产品检验报告》

10.绿色食品抽样单

11.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证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证明等)

 

 

 

畜禽产品申请材料清单说明

一、质量控制规范要求

结构合理,制度健全,并满足绿色食品全程质量控制要求。内容应至少包括申请人简介、管理方针和目标、组织机构图及其相关岗位的责任和权限、可追溯体系、内部检查、文件和记录管理、持续改进体系等。应由负责人签发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应有生效日期。

二、养殖规程

应符合生产实际和绿色食品标准要求,内容至少包括环境条件、卫生消毒、繁育管理、饲料管理、疫病防治、产品收集与处理、包装标识、仓储运输、废弃物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内容。投入品的种类、来源、用途、使用方法等应符合《绿色食品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T 471)、《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NY/T 472)、《绿色食品 畜禽卫生防疫准则》(NY/T 473)要求。

、基地来源证明材料

1.自有基地。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基地权属证书;天然草原放牧的应提供草场使用证明基地使用面积应满足生产规模需要。

2.基地入股型合作社。应提供合作社章程及农户(社员)清单,清单中应至少包括农户(社员)姓名、生产规模等栏目基地使用面积应满足生产规模需要。

3.流转土地统一经营。应提供基地流转(承包)合同(协议)及流转(承包)清单,清单中应至少包括农户(社员)姓名、生产规模等栏目;基地使用面积应满足生产规模需要;合同(协议)应在有效期内。

、原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来源证明材料

1.公司+合作社(农户)应提供基地清单及至少两份与合作社(农户)签订的委托生产合同(协议)样本。

2.外购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原料提供有效期内的基地证书与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范围内生产经营主体签订的原料供应合同(协议)及一年内的购销凭证基地建设单位出具的确认原料来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合同(协议)真实有效的证明;无需提供《种植产品调查表》、种植规程、基地图等材料。

3.外购已获证产品及其副产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提供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书与绿色食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书持有人签订的购买合同(协议)及一年内的购销凭证

基地图

1.养殖基地位置图范围应为基地及其周边5公里区域,应标示出基地位置、基地区域界限(包括行政区域界限、村组界限等)及周边信息(包括村庄、河流、山川、树林、道路、设施、污染源等)

2.养殖场所平面布局图应标示出基地面积、方位、边界、周边区域利用情况及各类不同生产功能区域等。

六、预包装标签设计样张

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样应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应标示生产商名称、产品名称、商标样式等内容。

、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适用时)

2.实行委托养殖的屠宰、加工业申请人,应与养殖场所有人签订有效期三年(含)以上的绿色食品委托养殖合同(协议),被委托方应满足下列要求:

1)使用申请人提供或指定的符合绿色食品相关标准要求的饲料,不可使用其他来源的饲料;

2)养殖模式为“合作社”或“合作社+农户”的,合作社应为地市级(含)以上合作社示范社;

3)如购买全混合日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等,应为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附件4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初次申请□  续展申请□  增报申请

 

 

 

申请人(盖章)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一、本表一式三份,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省级工作机构和申请人各一份。

、本表应如实填写,所有栏目不得空缺,未填部分应说明理由。

、本表无签字、盖章无效。

、本表的内容可打印或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语言规范准确、印章(签名)端正清晰。

、本表可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本表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我单位已仔细阅读《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充分了解绿色食品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自愿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现郑重声明如下:

1. 保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全部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成分,我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

2. 保证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3. 保证严格按《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

4. 保证开放所有生产环节,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的现场检查和年度检查。

5. 凡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绿色食品事业造成的不良影响,愿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所作的决定,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人(盖章)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中文)


申请人(英文)


联系地址


邮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食品生产许可证号


商标注册证号


企业法定代表人


座机


手机



座机


手机



座机


手机


   


E-mail


龙头企业

国家级□    省(市)级□    地市级□

年生产总值

(万元)


年利润

(万元)


 

 

 

 


注:申请人为非商标持有人,需附相关授权使用的证明材料。
申请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商标

产量(吨

是否有包装

包装规格

绿色食品包装印刷数量

备注











































注:续展产品名称、商标变化等情况需在备注栏中说明。

申请产品销售情况

产品名称

年产值(万元

年销售额(万元)

年出口量(吨)

年出口额

(万美元)































   填表人(签字):                            内检员(签字):

附件5

 

 

 

 

种植产品调查表

 

 

 

 

申请人(盖章)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一、本表适用于收获后,不添加任何配料和添加剂,只进行清洁、脱粒、干燥、分选等简单物理处理过程的产品(或原料),如原粮、新鲜果蔬、饲料原料等。

二、本表一式三份,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省级工作机构和申请人各一份。

三、本表应如实填写,所有栏目不得空缺,未填部分应说明理由。

四、本表无签字、盖章无效。

五、本表的内容可打印或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语言规范准确、印章(签名)端正清晰。

六、本表可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七、本表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种植产品基本情况

作物名称

种植面积

(万亩)

年产量(吨)

基地类型

基地位置(具体到村)































注:基地类型填写自有基地(A)、基地入股型合作社(B)、流转土地统一经营(C、公司+合作社(农户)D、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E)。

 

产地环境基本情况

产地是否位于生态环境良好、无污染地区,是否避开污染源?


产地是否距离公路、铁路、生活区50 m以上,距离工矿企业1 km以上?


绿色食品生产区和常规生产区域之间是否有缓冲带或物理屏障?请具体描述


:相关标准见《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NY/T 391)和《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规范》(NY/T 1054)。


 种子(种苗)处理

种子(种苗)来源


种子(种苗)是否经过包衣等处理?请具体描述处理方法


播种(育苗)时间


  注:已进入收获期的多年生作物(如果树、茶树等)应说明。

 

栽培措施和土壤培肥

采用何种耕作模式(轮作、间作或套作)?请具体描述


采用何种栽培类型(露地、保护地或其他)?


是否休耕?


秸秆、农家肥等使用情况

年用量(吨/亩)

无害化处理方法

秸秆




绿肥




堆肥




沼肥








注:“秸秆、农家肥等使用情况”不限于表中所列品种,视具体使用情况填写。


有机肥使用情况

作物

名称

肥料

名称

年用量

(吨/亩)

商品有机肥有效成分氮磷钾总量(%)

有机质含量(%)

来源

无害化

处理






















注:该表应根据不同作物名称依次填写,包括商品有机肥和饼肥。

 

 化学肥料使用情况

 

作物

名称

肥料

名称

有效成分(%)

施用方法

施用量(kg/亩)


























注:1.相关标准见《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NY/T 394);

2.该表应根据不同作物名称依次填写;

3.该表包括有机-无机复混肥使用情况。


病虫草害农业、物理和生物防治措施

当地常见病虫草害


简述减少病虫草害发生的生态及农业措施


采用何种物理防治措施?请具体描述防治方法和防治对象


采用何种生物防治措施?请具体描述防治方法和防治对象


注:若有间作或套作作物,请同时填写其病虫草害防治措施。

 

病虫草害防治农药使用情况

作物名称

农药名称

防治对象










注:1.相关标准见《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T 8321)和《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 393);

2.若有间作或套作作物,请同时填写其病虫草害农药使用情况;

3.该表应根据不同作物名称依次填写。


灌溉情况

作物名称

是否灌溉

灌溉水来源

灌溉方式

全年灌溉用水量

(吨/亩)
















 

收获后处理及初加工

收获时间


收获后是否有清洁过程?请描述方法


收获后是否对产品进行挑选、分级?请描述方法


收获后是否有干燥过程?请描述方法


收获后是否采取保鲜措施?请描述方法


收获后是否需要进行其他预处理?请描述过程


使用何种包装材料?包装方式?


仓储时采取何种措施防虫、防鼠、防潮?


请说明如何防止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混淆?



十一 废弃物处理及环境保护措施


填表人(签字):                              内检员(签字):

 

 

 

 

 

 

 

 

 

 

 

 

 

附件6

 

 

 

 

加工产品调查表

 

 

 

 

申请人(盖章)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一、本表适用于以符合绿色食品生产相关要求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产品为原料,进行加工和包装的食品,如米面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肉食加工品、乳制品、酒类等。

二、购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原料或绿色食品产品分包装的申请人需填写此表。

三、本表一式三份,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省级工作机构和申请人各一份。

、本表应如实填写,所有栏目不得空缺,未填部分应说明理由。

、本表无签字、盖章无效。

、本表的内容可打印或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语言规范准确、印章(签名)端正清晰。

、本表可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本表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加工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商标

产量(吨)

有无包装

包装规格

备注





































注:续展产品名称、商标变化等情况需在备注栏说明。

 

加工厂环境基本情况

加工厂地址


加工厂是否位于生态环境良好、无污染地区,是否避开污染源?


加工厂是否距离公路、铁路、生活区50 m以上,距离工矿企业1 km以上?


绿色食品生产区和生活区域是否具备有效的隔离措施?请具体描述


:相关标准见《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NY/T 391)。


产品加工情况

工艺流程及工艺条件

各产品加工工艺流程图(应体现所有加工环节,包括所用原料、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等),并描述各步骤所需生产条件(温度、湿度、反应时间等):

 

是否建立生产加工记录管理程序?


是否建立批次号追溯体系?


是否存在平行生产?具体原料运输、加工及储藏各环节中进行隔离与管理,避免交叉污染的措施



加工产品配料情况

产品名称


年产量(吨)


出成率(%)


主辅料使用情况表

名称

比例(%)

年用量(吨)

来源













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名称

比例(‰)

年用量(吨)

用途

来源
















加工助剂使用情况

名称

有效成分

年用量(吨)

用途

来源











是否使用加工水?请说明其来源、年用量(吨)、作用,并说明是否使用净水设备


主辅料是否有预处理过程?如是,请提供预处理工艺流程、方法、使用物质名称和预处理场所


注:1.相关标准见《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 392);

2.主辅料“比例(%)”应扣除加入的水后计算。


平行加工

是否存在平行生产?如是,请列出常规产品的名称、执行标准和生产规模


请说明常规产品及非绿色食品产品在申请人生产总量中所占的比例


请详细说明常规及非绿色食品产品在工艺流程上与绿色食品产品的区别


在原料运输、加工及储藏各环节中进行隔离与管理,避免交叉污染的措施

□ 从空间上隔离(不同的加工设备)

□ 从时间上隔离(相同的加工设备)

□ 其他措施,请具体描述:

 

包装、储藏和运输

包装材料(来源、材质)、包装充填剂


包装使用情况

□可重复使用   □可回收利用

□可降解

库房是否远离粉尘、污水等污染源和生活区等潜在污染源?


库房是否能满足需要及类型(常温、冷藏或气调等)


申报产品是否与常规产品同库储藏?如是,请简述区分方法


说明运输方式及运输工具


:相关标准见《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NY/T 658)和《绿色食品 储藏运输准则》(NY/T 1056)

设备清洗、维护及有害生物防治

加工车间、设备所需使用的清洗、消毒方法及物质


包装车间、设备的清洁、消毒、杀菌方式方法


库房中消毒、杀菌、防虫、防鼠的措施,所用设备及药品的名称、使用方法、用量


 

废弃物处理及环境保护措施

加工过程中产生污水的处理方式、排放措施和渠道


加工过程中产生废弃物的处理措施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填表人(签字):                                 内检员(签字):

 

 

 

 

 

附件7

 

 

 

 

畜禽产品调查表

 

 

 

 

申请人(盖章)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一、本表适用于畜禽养殖、生鲜乳及禽蛋收集等。

二、本表一式三份,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省级工作机构和申请人各一份。

三、本表应如实填写,所有栏目不得空缺,未填部分应说明理由。

四、本表无签字、盖章无效。

五、本表的内容可打印或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语言规范准确、印章(签名)端正清晰。

六、本表可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七、本表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养殖场基本情况

畜禽名称


养殖

面积

放牧场所

(万亩)


栏舍(m2


基地位置


生产组织形式


养殖场基本情况

产地是否位于生态环境良好、无污染地区,是否避开污染源


产地是否距离公路、铁路、生活区50 m以上,距离工矿企业1 km以上?


天然牧场周边是否有矿区?养殖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是否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企业?


请简要描述养殖场周边情况


:1.相关标准见《绿色食品 畜禽卫生防疫准则》(NY/T 473);

2.“生产组织形式”填写自有基地(A)、基地入股型合作社(B)、流转土地统一经营(C公司+合作社(农户)D


养殖场基础设施

养殖场是否有相应的防疫设施设备?请具体描述


养殖场房舍照明、隔离、加热和通风等设施是否齐备且符合要求?请具体描述


是否有符合要求的粪便储存设施?


是否有粪便尿、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请具体描述


是否有畜禽活动场所和遮荫设施?


请说明养殖用水来源


:相关标准见《绿色食品 畜禽卫生防疫准则》(NY/T 473)。

 

养殖场管理措施

是否具有针对当地易发的流行性疾病制定相关防疫和扑灭净化制度?


养殖场生产区和生活区是否有效隔离?


养殖场排水系统是否实行雨水、污水收集输送分离?


畜禽粪便是否及时、单独清出?


养殖场是否定期消毒?请描述使用消毒剂名称、用量、使用方法和使用时间


是否建立了规范完整的养殖档案?


绿色食品生产区和常规生产区域之间是否设置物理屏障?



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情况

 

畜禽名称


幼畜(禽雏)来源


品种名称


养殖规模


年出栏量及产量


养殖周期


 

生长阶段

 

饲料及

饲料添加剂





年用量

(吨)

来源

用量(吨)

比例(%)

用量(吨)

比例(%)

用量(吨)

比例(%)

用量(吨)

比例(%)


































1.使用酶制剂、微生物、多糖、寡糖、抗氧化剂、防腐剂、防霉剂、酸度调节剂、粘结剂、抗结块剂、稳定剂或乳化剂应填写添加剂具体通用名称。

2.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表格不足可自行增加行数。

:1.相关标准见《绿色食品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T 471);

2.“养殖周期”及“生长阶段”应包括从幼畜或幼雏到出栏。


发酵饲料加工(含青贮、黄贮、发酵的各类饲料)

原料名称

年用量(吨)

添加剂名称

储存及防霉处理方法





















 

饲料加工和存储

工艺流程及工艺条件


是否建立批次号追溯体系?


饲料存储过程采取何种措施防潮、防鼠、防虫?请具体描述


请说明如何防止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饲料混淆?



畜禽疫苗和药物使用情况

畜禽名称


疫苗使用情况

疫苗名称

接种时间







兽药使用情况

兽药名称

批准文号

用途

使用时间

停药期
















:1.相关标准见《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NY/T 472);

2.表格不足可自行增加行数。

畜禽、生鲜乳收集和储运

待宰畜禽如何运输?运输过程中采用何种措施防止运输应激?请具体描述


生鲜乳如何收集?收集器具如何清洗消毒?请具体描述


生鲜乳如何储存、运输?请具体描述


请就上述内容,描述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的区分管理措施



禽蛋收集、包装和储运

禽蛋如何收集、清洗?请具体描述


如何包装?请描述包装车间、设备的清洁、消毒、杀菌方法及物质


库房储藏条件是否能满足需要?


请具体描述运输方式及保鲜措施等


请就上述内容,描述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的区分管理措施


:相关标准见《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NY/T 658)和《绿色食品 储藏运输准则》(NY/T 1056)。

资源综合利用和废弃物处理

养殖过程产生的污水是否经过无害化处理?污水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畜禽粪便是否经过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养殖场对病死畜禽如何处理?请具体描述


填表人(签字):                                 内检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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