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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1083000000/2024-13535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坎门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4-06-12 08:47: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JYHD99B-2024-0001 | 发文字号: | 坎门街办〔2024〕36号 |
玉环市坎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4年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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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社区(村): 现将《2024年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环市坎门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2日
2024年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依法保障我街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政办发〔2024〕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向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审批。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生,若出现超出正常入读年龄的初一学生,允许在初中学校报名。 二、招生报名 根据统一安排,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时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具体报名时间根据玉环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确定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选择公办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辖区各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预就读本街道辖区公办学校的非玉环籍适龄随迁子女凭居住证、积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三、具体内容 辖区各公办学校录取坎门籍适龄儿童、少年要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人数、班级数、班额),依据学校学区划定和户籍迁入时间、房产登记时间等因素,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入学门槛。户籍生招收完毕后,空余学额招收统筹生(政策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和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学区内公办学校户籍生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制定具体方案,平稳有序实施分流调剂。 (一)坎门中心小学和坎门海都小学招生办法 坎门中心小学和坎门海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玉环县教育局玉环县坎门街道办事处关于坎门街道小学学区划分调整的通知》(玉教〔2014〕31号)执行。[注:文件中的坎门中心小学海港校区和海都校区分别对应现在的坎门中心小学和坎门海都小学。2020年9月,后沙社区与坎中社区合并为后沙社区,新成立了海都社区。具体为:坎门社区、鹰东社区、东沙社区、渝汇社区 、海港社区、后沙社区、胡沙头社区、花岩礁村、东安村、双丰村学区属于坎门中心小学;振兴社区、海都社区、红旗社区、灯塔社区、海城社区、双龙村、水龙村、里澳社区和黄门村学区属于坎门海都小学。]。鸡山籍小学一年级新生根据家长的居住地(固定租住地),就近统筹安排在有能力接收学区外学生的学校就读。 小学适龄儿童的户口在招生当年(即2024年的8月11日,下同)5年前迁入的,按户口簿上户籍所在地学区入学。适龄儿童的户口在招生当年迁入满6个月但不满5年,其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在同一学区内的,到学区内小学入学。适龄儿童户口未迁入或在招生当年迁入不满6个月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内的小学入学。适龄儿童户口必须跟其监护人一起,挂靠在亲戚或他人户口簿上的,应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入学。 (二)坎门街道其他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坎门街道其他公办小学(西台小学、双龙小学、里黄小学、钓艚小学)按以下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坎门街道籍,不符合进坎门中心小学和坎门海都小学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在坎门有房产。 第三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儿童,其父母亲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坎门街道范围内。 第四批次:在完成第三批次招生工作后,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则对有就学需求的其他非玉环籍适龄儿童进行招生。 (三)坎门一中招生办法 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持有坎门户籍(2024 年2月11日前迁入,在招生当年迁入满6个月以上)的适龄少年均可入学。 (四)坎门二中招生办法 坎门二中按以下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少年,其监护人在 坎门有房产。 第二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少年,其父母亲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坎门街道范围内。 第三批次:在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后,学校尚有空余学额, 则对有就学需求的其他非玉环籍适龄少年进行招生。 (五)公办学校转学办法 符合转学条件的对象,在学校学额有空余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转学。在玉环市域之外就读的学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的,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不得拒绝;如果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没有空余学额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公办学校可适当突破基准班额(起始年级除外)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转入就读提供机会。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招生细则,监督招生行为,协调和管理招生具体工作,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明确工作职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抓好落实。街道将会同市教育部门及时公布辖区内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和公办学校的空余学额数,并具体做好指导,督促坎门街道范围内公办小学、初中的招生工作;派出所要加强户籍管理、登记和迁移工作,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应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相一致,防止无正当理由随意迁移户籍。 (三)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在招生期间街道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检查和督察。 本细则仅适用于2024年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未尽事宜由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度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2.玉环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 安排
附件1
2024年度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领 导 小 组 名 单
组 长:郑青波 副组长:苏李娜 成 员:颜菁函 陈俏鹏 陈世杰 魏如丰(坎门派出所) 张亦强(坎门一中) 倪建武(坎门二中) 章文剑(坎门中心小学) 瞿 芬(坎门海都小学)梁辉强(坎门西台小学) 瞿红峰(坎门双龙小学)郑新荣(坎门钓艚小学) 林晶晶(坎门里黄小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颜菁函(兼)。
附件2
玉环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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