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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3369/2024-13555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4-06-19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执法公开 文件编号: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行政执法决定公开

信息来源: 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4-06-19 17:3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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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4-06-19 17:39


做出决定日期

 

违法单位(个人)

 

执法决定类别

 

事由

 

结果

 

 

 

  

2023.8.29

 

 

 

 

玉环市干江双兴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1、责令双兴生态旅游公司将非法占用的6383.94㎡土地退还给干江镇双兴村集体经济组织;

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建筑面积共2475.12㎡)和其他设施(9个户外水池占地面积共319.57㎡);

3、对非法占用的4655.25㎡园地、223.62㎡农村道路以及779.59㎡有林地处以3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柒仟伍佰叁拾捌元整(¥1697538元)、对非法占用的725.48㎡村庄处以100 元/的罚款,计人民币柒万贰仟伍佰肆拾捌元整(¥72548元),合计人民币壹佰柒拾柒万零捌拾陆元整(¥1770086元)。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2024.1.9

  

 

林长书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1、责令该当事人将非法占用的936.51㎡土地退还给大麦屿街道杨家村集体经济组织;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1855.7㎡;

3、对非法占用的936.51㎡土地处以1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玖万叁仟陆佰伍拾壹元(¥93651元)。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2024.3.19

 

  

玉环万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1、责令你公司将非法占用的308.24㎡土地退还给海山乡南滩村集体经济组织;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其他设施37m³(柏油路面);

3、对非法占用的308.24㎡旱地处以510元/m的罚款,计人民币壹拾伍万柒仟贰佰零贰元肆角(¥157202.4元)。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2024.5.4

 

 

 

 

 

李德河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1、责令该当事人将非法占用的692.71㎡土地退还给玉城街道后塘垟村集体经济组织;

2、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184.70㎡,并恢复原状92.66 m';

3、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710.04㎡:

4、对非法占用的600.05㎡建设用地处以1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陆万陆仟零伍元伍角(¥66005.5元);对非法占用的92.66㎡旱地处以5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肆万陆仟叁佰叁拾元(¥46330元),共计罚款,计人民币拾壹万贰仟叁佰叁拾伍元伍角(¥112335.5元)。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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