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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205D/2024-135302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楚门镇 发文日期: 2024-06-07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

关于公开征求《楚门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07 15:40 浏览次数:

来源: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07 15:40

楚门镇 2024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实施细则

(意见征求稿)

各村(社区)、各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 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8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镇 2024 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区域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以下简称公办学校)要严格按学区招生, 今年公办学校学区不作调整。

( 一)小学招生:楚门湖滨小学、文兴小学招收学区内适龄 儿童;外塘小学、筠岗小学主要招收随迁子女学生。

楚门镇义务教育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学区划分楚门湖滨小 学:湖滨社区(原城郊居、城郊村、西南村、西门居、南门居)、 北渚社区(原东门村、山北村、余家村、东门居、北门居、西山 居)、南浦社区(原谷水村、河桥村、谷坦居、水门居、东新居)、 中山村、龙王村、应家村。

楚门文兴小学:吴家村、直塘村、胡新村、前排村(原前排 村、黄家村)、小王村、东西村、三联村、马山村、彭宅村、东 兴岙村(原石角村、坑郑村)、蒲田村、田岙村、塘垟岙村(原 丁岙村、塘垟村)、筠岗村、筠岭村。

( 二)初中招生:楚门镇义务教育公办初中今年不作调整。

( 三)统筹招生:户籍生招收完毕后,空余学额招收统筹生 (鸡山籍学生、政策优抚对象等)。

小学统筹生:( 1)鸡山籍洋屿移民户口适龄儿童统一安排在  文兴小学就读。其他鸡山籍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在楚门辖区的, 一律安排在文兴小学就读。监护人房产在鸡山原籍,且在其他乡  镇无房产,在楚门镇范围内有固定租住地(满一年以上,并提供  租房合同及租金收取证明),且适龄儿童须能提供楚门范围内幼  儿园至少一年就读学籍登记卡的,可安排在文兴小学就读。(2) 原县级以上重点工程(专指红照路、镇公共服务中心、市二医 ) 涉及的拆迁户、征地户直系亲属(三代)适龄儿童,可选择楚门中心小学或文兴小学就读;楚门镇范围内 2023 年度市三龙企业骨干员工或股东的适龄子女,原则上要在有积分值的基础上进行严格把关、控制人数,安排在文兴小学就读。

初中统筹生:鸡山籍适龄少年按照“就近入学” 原则可选择楚 门一中就读。鸡山籍适龄少年监护人房产在鸡山原籍且在其他乡镇无房产,在楚门镇范围内有房产或有固定租住地( 满 一年以上,提供租房合同及租金收取证明,并由租住地村、社区提供证明),可选择楚门一中就读。如有空余学位,重点向“ 三龙” 企业的骨干员工或股东的适龄子女倾斜。

二、招生对象

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7 年 9 月 1  日-2018 年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6 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 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初中必须 为小学毕业生。若出现超出正常入读年龄的初一学生,允许在初 中学校报名。

三、招生批次

根据“ 户籍为主、房产为辅、房户一致优先” 原则,结合镇域各学区学校的生源情况,实施批次招生。批次招生应在上批次有空余学额的基础上进行,如某批次人数超计划,则按户籍迁入、 房产获取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1 、湖滨小学

第一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五年半以上,且有房产。(户籍迁入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现户籍出生申报落户或迁移到学区内的时间,以招生当年8月11日为界,下同)

第二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五年半以上(集体户除外),无房产。

第三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三年半~五年半,且有房产。

第四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一年半~三年半,且有房产。 

第五批次:户籍迁入时间半年~一年半,且有房产。

第六批次:红照路、镇公共服务中心、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涉及的拆迁户、征地户直系亲属(三代)适龄儿童,参照乡镇统筹生报名方式。

2、文兴小学

第一批次:户籍内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鸡山籍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乡镇统筹生,重点向镇域“ 三龙”企业的骨干员工或股东的适龄子女倾斜。

3、楚门第一初级中学

第一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三年半以上,且有房产。

第二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三年半以上(集体户除外),无房 产。

第三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二年半~三年半,且有房产。 第四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一年半~二年半,且有房产。 第五批次:户籍迁入时间半年~一年半,且有房产。

鸡山籍学生监护人在楚门有房产的,可认定第一批次招生对象;监护人在楚门无房产的,有固定租住地满一年以上的,可认定第五批次招生对象,

(二)2024 年招生批次

四、招生步骤

( 一)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时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具体报名时间根据上级安排确定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以下  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 浙里办” 手 机 APP ,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选择公办学校、民转公学校的其 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选择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 少年,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辖区各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

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

( 二)预就读本辖区公办学校的非玉环籍适龄随迁子女凭积 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统一报名( 网 址:ruxue.tzedu.net.cn)。

1. 志愿填报:小学可以选择外塘小学或者筠岗小学,每人允 许填报两所学校(平行志愿,按积分高低录取);初中填报楚门 二中。

2. 录取办法:学校根据公布的学额数、填报志愿和申请人积 分排名情况,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安排入学对象。如遇到 相同积分,依据积分制计分办法,根据个人素质、工作保险、居 住情况三项基础分的所得分数依次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 提出申请积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根据积分制 如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可以向暂未办理积分对象招生,根据新生 报名志愿、就近原则、学校容量等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五、强化保障

(一)建立领导小组。为加强 2024 年全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 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楚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见附件 1 ),主要职责是制订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 为,协调和管理招生具体工作,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 公正。

(二)明确工作职责。楚门派出所要加强户籍管理、登记和迁 移工作,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应与父、母或法定

监护人相一致,防止无正当理由随意迁移户籍;镇重点工程涉及 到的驻联村干部、村社干部要做好拆迁、征地户子女入读名单审 核;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做好三龙企业骨干员工子女入读名单审核; 招生学校必须严格审查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资格。

(三)加强监督追究。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市教育 局和楚门镇人民政府设立招生监督电话(市教育局: 81717023,

81717025;楚门镇人民政府:镇文教卫办 87475346 ,镇纪委

87475385),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 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本办法仅适用于楚门镇 2024 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  工作,未尽事项由楚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确定。

附件:

1 、2024 年楚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 、玉环市 2024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1

2024 年楚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柳国舜

副组长:吕圣锋   顾    毅  龚时群  张  波  陈童辉

成    员:林希龙  王红波  李立法  钱显斌 郑     蕾

赵福明  王庆才

附件2

玉环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工  作  内  容

6月15日前

1.发布2024年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2.发布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3.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做好招生报名前的宣传工作,家长多渠道了解学校各类有关信息;

4.发布“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家长熟悉报名操作流程;

5.各乡镇(街道)和玉环经济开发区根据市政府招生文件制定招生实施细则,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6月15-6月23日

1.各校制定招生简章,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包括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入学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

2.台州市面向各县(市、区)“入学服务平台”内部测试;

3.平台工作人员根据测试情况及时跟进解决问题,完善平台功能,确保平台稳定运行。

6月23日前

完成公办、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升初直升,实验小学、实验初级中学、玉环中学附属初级中学政策生录取工作。

6月26-28日

就读玉环市公办学校、民转公的实验小学、实验初级中学、玉环中学附属初级中学(原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民办的玉山书院(原双语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统一报名(网址:ruxue.tzedu.net.cn)。

具体时间:6月26日- 6月28日每日6:00- 22:00。

6月29-7月

2日

市教育局、各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明确审核、复核要求),对核验不通过的,告知家长及时予以更正。

7月3-

12日

(第一阶段招生)

公办学校从 7 月 3日开始,按照同步与分批录取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情形一:1.主城区环山小学状元桥校区、天河路校区、玉澜河校区、城关中心小学户籍生报读实验小学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上述4所小学7月3日前完成录取工作,7月4日完成招生数据汇总及公布空余学额;7月5日环山小学状元桥校区未能录取学生填报平行志愿、7月6日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

2.7月6日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摇号招生并公布结果;7月7日民办学校完成报名缴费、民转公学校学生报到注册;7月8日民办学校、民转公学校完成替补录取工作;

3.7月7日至7月8日未被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录取的户籍生回原学区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7月7日- 7月8日每日6:00 -22:00);7月9日前除主城区小学外的其他学校完成审核及录取工作;

情形二:1.主城区环山小学状元桥校区、天河路校区、玉澜河校区、城关中心小学户籍生报读实验小学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上述4所小学7月9日完成审核及录取工作,7月10日完成数据汇总及公布空余学额;7月11日环山小学状元桥校区未能录取学生填报平行志愿、7月12日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

2.其他学校招录按情形一的2、3点规定时间操作。

7月12-18日

(第二阶段

招生)

1.7月12日前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招录的统筹学生名单须以文件形式上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 7月13日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在玉环市域内补招报名;7月16日补招人数超计划摇号录取;

3.7月16日-7月17日统筹生、政策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网上报名(具体时间:7月16日- 7月17日每日6:00 -22:00);7月18日审核、录取工作。

7月19-7月28日

(第三阶段

招生)

1.7月19-7月22日公民办随迁子女学校积分、非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具体时间:7月19日-7月22日每日8:00-22:00);

2.7月23日-7月28日完成审核、录取工作;

3.7月28日基本完成今年“公民同招”任务。

8月22-26日

(第四阶段招生)

1.完成零散学生录取工作;

2.各学校向新生发放纸质或电子入学通知书。

9月初

公办民办学校新生同步注册电子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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