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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专班办公室关于2024年建设“一老一小”融合服务示范场景点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4-07-24 17:43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4-07-24 17:43

市住建局(市风貌办)、市农水局:

一老一小融合服务场景建设是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的重要内容。根据浙七优享办20241号文件要求2024年我市要建成玉城街道南门社区、清港镇垟根村2一老一小融合服务示范场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高标准推进项目建设。各主管部门要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强化工作举措倒排时间压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落地见效。今年建成的项目按照二季度完成项目进度50%三季度完成项目进度80%11月底全面完成的要求高质量推进这两个项目的建设。

二是注重整合资源共建共享。一老一小融合服务示范场景建设要与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一老一小场景建设贯通起来一体推动、一体落实。各示范点位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用为本、需求导向强化资源共享、设施共建、功能集成按照可拓展、可转换、能兼容要求科学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资源从当地居民需求出发尽可能实现各类公共服务的空间混合、功能复合、设施共享。一老一小融合服务场景中养老与托育设施一般应在同一建筑或相邻建筑内相对集中布局老旧社区或农村社区也可在500米距离以内就近布局。

三是确保通过考核验收工作。该项工作与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一老一小场景一体推动、一体落实、一同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年公共服务七优享 工程考核的重要内容。2024一老一小融合服务示范场景落地点位建设内容详见下表具体验收办法见附件。

玉环市2024一老一小融合服务示范场景落地点位

点位名称

牵头

单位

分管

领导

建设功能

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玉城街道南门社区邻里中心

市住

建局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助餐、老年学堂

市民政局

 

家门口青少年宫

团市委

张丹瑶

妇女儿童驿站、儿童之家

市妇联

陈雅倩

清港镇

垟根村

市农

水局

方张斌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党群服务中心)

市民政局

 

妇女儿童驿站、儿童之家

(文旦创意园)

市妇联

陈雅倩

 

 

 

玉环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专班办公室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4515

 


附件

 

浙江省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

一老一小服务场景验收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全省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工作推进会和现场会的会议精神加快形成一老一小公共服务系统性解决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对象

一老一小服务场景验收的申请对象为养老服务场景、托育服务场景或老幼融合服务场景完成建设并实际投入运营的城镇社区及乡村。其中对已命名或已纳入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创建名单的项目应以创建的名称和范围申请。

二、验收程序

(一)县级组织自评

对照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一老一小服务场景验收细则(详见附件)选择申请验收的场景组织开展自评自评合格后向设区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或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

(二)市级审查评价

设区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或农业农村局)收到申请后组织审查专家以及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实地踏勘和台账审核。考核组汇总打分形成一老一小场景验收通过建议名单。

(三)省级复核认定

由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对设区市评价结果开展抽查复核。复核确认后由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发布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一老一小服务场景名单。

三、申请资料

应提交一老一小服务场景验收申请函及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根据验收细则相关要求编制以文字材料、图片照片等台账记录为主。

 

附件:1城镇社区“一老一小”服务场景验收评价细则

2未来乡村“一老一小”服务场景验收评价细则

 

 

 

 

 

 


附件1

 

城镇社区一老一小服务场景验收评价细则

 

根据《浙江省城镇未来社区验收办法(试行)》中场景响应度的相应要求制定形成未来社区一老一小服务场景验收的评分要求。其中养老服务场景标配分值为10托育服务场景标配分值为9老幼融合服务场景标配分值为12分。场景验收应满足相应场景的标配要求(即标配部分应取得满分)对在标配要求基础上提升满足选配要求的将重点予以示范推广。

 

场景

名称

指标

性质

指标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支撑材料

2+X”养老服务场景

标配

满足社交、娱乐活动并提供日间一般性照护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15分钟步行圈内配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明确空间面积、空间落位、设备配置、空间权属、运营主体及模式提供普惠性定价或者普惠服务。

5

养老服务中心区位图、(竣工)测量平面图、现场照片、运营管理说明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说明普惠服务定价的证明文件并由行业主管部门盖章。

提供就餐、助餐、送餐等基础服务。

建设社区食堂根据居民需求提供就餐、助餐、送餐等服务并针对社区老人提供普惠定价。

5

社区食堂区位图、(竣工)测量平面图、现场照片、服务定价说明、用餐情况统计。

2+X”养老服务场景

选配

建设小微型养老机构配置家庭照护床位;开展老年人精神文化

活动;形成志愿服务模式;开展适老化住宅改造加装电梯。

1、建设小微型养老机构配备家庭照护床位(1分);

2、志愿组织开展老年人社交娱乐、老年大学、兴趣社团、志愿活动等多元化活动并实质性开展运作的(0.5分);

3、根据居民意愿进行建筑适老化改造如增设生活辅助设施、加装电梯入户等(2分)。

3.5

1、小微型养老机构备案信息、护理型床位配置或采购清单及现场照片;

2、老人活动记录及相应说明、现场照片;

3、适老化住宅或适老化改造现场照片、改造数量及投资额说明。

1+X”托育服务场景

标配

建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机构或社区婴儿照护服务驿站。应符合《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浙江省家庭和社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指南(试行)》要求按社区人口规模和结构配置要求设施完备安防监控设备全覆盖。

1、按《浙江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规范配建养育托幼点或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配置照护服务托育机构或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明确空间面积、空间落位、功能配置、空间权属、运营主体及模式提供普惠性定价或者普惠服务(6分);

2、建立照护服务、安全保卫等监管体系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全覆盖监控报警系统确保24小时设防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3分)。

9

1、(竣工)测量平面图、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机构或社区婴儿照护服务驿站登记备案信息、现场照片、运营管理说明材料普惠服务定价的证明文件;

2、监控覆盖防区示意图、监控资料保存截图。

1+X”托育服务场景

选配

通过公建民营、单位办托、幼托一体等方式举办托育机构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全覆盖;探索家庭式共享托育等新模式;依托“浙里善育”智慧托育数字化平台搭建社区育儿一件事掌上服务应用;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发展儿童公益慈善事业

1、鼓励提供要素支持引导市场主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0.5分);

2、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社区驿站“养育小组活动”等多样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或按照国家《家庭托育点暂行管理办法》设置家庭托育点满足其中2项(1分);

3、依托“浙里善育”数字化平台落地社区育儿一件事服务应用(0.5分);

4培育或引入1个及以上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儿童公益慈善活动(1分)

3

1、托育服务机构登记备案信息、要素支持证明材料;

2、多样化照护服务说明及现场照片、照护服务清单;

3、平台下载地址及相关页面截图育儿一件事应用使用记录;

4、社会组织或志愿者队伍介绍、活动记录及照片。

2+X”老幼融合服务场景

标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能提供护理、中医药等医养结合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针对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的重点人群提供护理照护服务(2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中医药服务指导的(2分)。

4

照护服务和中医药服务的清单和定价、服务记录等。

2+X”老幼融合服务场景

标配

合理配置功能复合型社区幸福学堂满足多龄段需求

1、合理配置一定面积的复合型社区幸福学堂统一标识设置社区共享书房明确空间面积、空间落位、功能配置、空间权属、运营主体及模式同时因地制宜依托架空层、庭院、楼顶花园等形成多点式学习空间结构模式(6分);

2、提供青少年“四点半课堂”、职业人员“乐学课堂”、老年人“常青课堂”等多种类、符合多龄段需求的教学服务建立分时段课程制度(2分)。

8

1“一心多点”幸福学堂布局图、幸福学堂(竣工)测量平面图、现场照片、运营管理说明材料;

2、课程设置及说明;教育活动说明、现场照片。

选配

开展社区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合作的青少年综合素养拓展课程;建立项目制跨龄互动机制组织艺术创作、公益帮扶等活动;建设“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

1、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合作开展线上或线下青少年综合素养拓展课程(0.5);

2、建立项目制跨龄互动机制组织艺术创作、公益帮扶等活动(0.5分)。

3、根据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医、防、护”三位一体的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1分)。

2

1、线下培训提供培训机构合作合同及培训现场照片线上培训平台记录截图;

2、跨龄互动机制相关说明、活动记录及现场照片;

3、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区位图、(竣工)测量平面图、现场照片以及行业部门认可证明。

 


附件2

未来乡村一老一小服务场景验收细则

 

根据《浙江省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一老一小”场景实施方案》《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成效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未来乡村“一老一小”服务场景验收细则。细则分基础性要求和发展性要求对全部满足基础性要求的场景则该场景内容验收通过;在此基础上完成相关发展性要求的场景将重点予以示范推广。服务场景主要以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等资料报送实地检查复核等方式开展验收。

 

场景

名称

细则

要求

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

养老服

务场景

基础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有固定场所满足老年人读书学习、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户外活动等基本要求并提供一般性照料服务。

老年食堂

有固定场所能提供就餐、助餐、送餐等基础服务。

村卫生室

达到乡村医疗设施规范化要求能为老年人常态化提供基本医疗、慢病管理等健康服务实施责任医生服务。

发展

高水平建设“浙里康养”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实施困难老人住房设施和公共场所适老化改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乡村养老院或养老公寓等阶梯式养老服务智慧健康站、健康动态监测、一键呼救等智慧养老服务失能失智老人照护等专业化养老服务。

托育服务场景

基础

儿童驿站

能够满足幼儿阅读、游戏等活动的室内外空间及配套。

等级幼儿园教育覆盖

学龄前儿童能够享受等级幼儿园教育覆盖。

发展

高水平建设“浙有善育”

因村制宜打造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幼托一体园、上门托育等阶梯式托育服务;依托“浙里善育”数字化平台搭建育儿一件事掌上服务平台;提供云课堂、成长发育监测等智慧托育服务;提供照护课程、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品牌幼教机构等专业化服务。

 

 

 

 

 

 

 

 

 


 

 

 

 

 

 

 

 

 

 

 

 

 

 

 

 

 

 

 

 

抄送: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玉城街道、清港镇。

 

玉环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专班办公室   20245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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