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4082/2024-1372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16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文件编号: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玉环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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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2〕368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市场调研、成本监审、审价委员会集体审议,并联合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做出制定价格的决定,形成《关于调整玉环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请于2024年8月27日前以书面或邮件等形式反馈给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 邮件信函地址: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新城中路甲98号) 邮编:317600 联系电话:87239263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 年8月16 日
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2〕368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市场调研、成本监审、审价委员会集体审议,并联合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做出制定价格如下: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方案: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方案:省一级750元/生.月;省二级650元/生.月;省三级550元/生.月;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可按幼儿园等级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40%,准办等级的公办幼儿园按照省三级保教费标准下浮10%。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并报发改局、教育局备案。 本方案自2024年秋季入学起执行,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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