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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4082/2024-13756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4-08-28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号: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玉环市农业用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 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4-08-28 09: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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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4-08-28 09:15

为进一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减排,保障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根据《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浙水农电〔202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农业用水成本测算,形成《关于玉环市农业用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请于202496日前以书面或邮件等形式反馈给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

邮件信函地址: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新城中路甲98号)

邮编:317600

联系电话:87239263

邮箱:441818047@qq.com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 828


关于玉环市农业用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减排,保障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根据《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浙水农电〔202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农业用水成本测算,现就我市农业用水价格有关事项征求意见如下:

一、农业用水标准为:水稻0.09元/m3,蔬菜0.33元/m3,果木0.38元/m3

二、农业用水价格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原则上超定额20%以内的,按现行水价的1倍计列;超定额20%-30%(含20%)的,按现行水价的1.2倍计列;超定额30%(含30%)以上的,按现行水价的1.5倍计列。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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