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4082/2024-13756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28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文件编号: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玉环市农业用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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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减排,保障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根据《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浙水农电〔202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农业用水成本测算,形成《关于玉环市农业用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请于2024年9月6日前以书面或邮件等形式反馈给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 邮件信函地址: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新城中路甲98号) 邮编:317600 联系电话:87239263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 年8月28 日
为进一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减排,保障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根据《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浙水农电〔202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农业用水成本测算,现就我市农业用水价格有关事项征求意见如下: 一、农业用水标准为:水稻0.09元/m3,蔬菜0.33元/m3,果木0.38元/m3。 二、农业用水价格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原则上超定额20%以内的,按现行水价的1倍计列;超定额20%-30%(含20%)的,按现行水价的1.2倍计列;超定额30%(含30%)以上的,按现行水价的1.5倍计列。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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