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3369/2024-13697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龙溪自然资源所 | 发文日期: | 2024-08-07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选址意见 | 文件编号: |
大密溪村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一期)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批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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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龙溪镇大密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拟在玉环市龙溪镇大密溪村(详见附图)建设大密溪村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现对该项目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广大市民在公告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本建设项目有直接重大利害关系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2024年8月12日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听证参加人。 一、公告时间:2024年8月8日到2024年8月19日。 二、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溪自然资源所,邮编:317609,联系电话:057687498679; 三、公示内容简介: 建设单位名称:玉环市龙溪镇大密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项目名称:大密溪村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一期) 建设项目位置:玉环市龙溪镇大密溪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978平方米,建设一幢四层厂房,建筑面积约43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用于本村企业生产用房需求。 建设要求:该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等于1.2,建筑密度不作要求,建筑高度不小于等于24米,绿地率不作要求,该项目场地标高为3.6-3.9米. 四、相关图片:见附图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溪自然资源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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