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096E/2024-13833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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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工作信息 | 文件编号: |
关于发布《龙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和召开听证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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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结合龙溪镇实际,开展了《龙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 目前,《规划》草案已经编制完成,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草案内容,现进行草案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地点: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huan.gov.cn/col/col1229309607/index.html)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 联系地址: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莫川琪 0576-89921095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书面意见请邮寄至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城建办(邮编:317609);电话方式:0576-89921095 第二部分:关于召开《龙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自然资源部、省市各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按照相关编制规则和标准要求,我镇积极组织开展了《龙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 时间: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始,会期半天(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地点:龙溪镇人民政府2楼党委会议室(玉环市龙溪镇龙翔南路12号) 主要内容:《规划》落实上位规划对龙溪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国土开发保护目标和规划指标要求。从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等三方面,传导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国土开发保护的量化指标。 二、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0人。凡玉环市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的公民均可报名。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下午5:00。 2、报名人员可通过书面纸质邮递、传真、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名。书面纸质材料请邮递至龙溪镇人民政府,信封请署名“听证申请”,传真请发送至0576-89921082。 3、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并附身份证扫描件。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龙溪镇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10月24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包括听证时间、地点等参会事宜。 五、听证须知 1、我镇可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2、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3、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在举行听证会的10个工作日前,我镇将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会代表。 5、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6、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76-89921095。 特此公告。
龙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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