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玉环市公安局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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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公安局在玉环市委市政府和台州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目标。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案件质量稳定提升,玉环市公安局玉城派出所被评为全省执法示范单位。全年共行政拘留2084人,同比上升32.82%;办理许可192014件,同比上升22.73%。 一、主要举措 (一)坚持专项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紧密结合夏季治安整治行动目标任务,制发执法指引2篇,分别为《办理管制刀具、弩及仿真枪案件相关执法依据汇编》、《办理赌博案件疑问解析》。针对夏季伤害案件突出的特点,坚持伤害案件工作专人检查,并每周予以通报。 (二)坚持自纠自查与建章立制一体开展。为切实加强中层领导履职,制定实施《玉环市公安局中层领导执法履职积分考核细则(试行)》,发布中层履职积分通报8期,推动中层领导履职尽责。开展“观点交锋”论坛会,对中层履职拟扣分的,由责任中层到会亲自说明情况,第一期论坛会共有13个办案部门21名中层干部参与,通过“观点交锋”让促进中层干部的履职意识,对容易疏忽的履职行为引起警惕。 (三)坚持问题查摆与工作实效同步推进。行政执法领域“轻微不罚”工作是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重要内容,法制部门制发《不予处罚承诺书》开具操作视频供办案单位学习。法制部门会同办公室、治安部门对“轻微不罚”决定书进行互认,对办案民警积极性予以正向引导。共开具208份,“轻微不罚”制度落实更加有力。 二、存在不足 (一)执法主体能力存在薄弱环节。新警的执法培育机制是我局的短板,都是自行在摸索中成长,缺乏对其系统的培育,原因体现在“用工荒”,5年工作下来后,新警变成骨干力量支撑我局的执法水平,后续依旧这样的模式在推进,整体执法水平依旧在原地踏步,提高不大。 (二)源头执法需要进一步规范。部分人员行政执法程序意识不强,在履行接处警规范、要求出示执法证件、传唤、强制传唤、现场笔录等方面存在执法程序瑕疵。 (三)执法理念需要进一步深化。少数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存在“以行政思维代替法治思维”的情况,导致法治政府建设在不同区域、领域、层级之间推进不平衡、统筹协调不够,相关部门配合和支持力度不足。 三、下步措施 完善集约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一是深化“办案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智能执法监管,推广弹窗式流程管控,健全智能监督预警、问题整改闭环等功能,开展大语言模型技术在咨询问答、要素提取等领域的应用尝试,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二是推动所队案管室等级化评定。制定全局所队案管室星级评定方案,从人员配备齐全、监督考核、业务能力等方面,综合量化指标指数,以一星至三星评定,同时每半年实行星级升降制度等措施,来激励案管室提质增效。三是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执法陋习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制定日常执法巡查、考评、维权等方面暴露出的执法陋习和问题,及时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方案,并配备有力的问责追责措施,促进执法问陋习及问题真正的整改落地,并出台相应的机制来防范再次反弹。四是深入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持续开展全局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工作,对涉案财物保管、处置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梳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成因,提炼总结工作经验并做好建章立制,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数据情况 《玉环市公安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玉环市公安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玉环市公安局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玉环市公安局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玉环市公安局 2025年1月8日 附件1 玉环市公安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申请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的数量。 3.“准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数量。 4.“不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5.“撤销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6.“审核转报”为行政许可申请经县(市、区)有关部门初审,经市级有关部门审核上报,由省级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
玉环市公安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本单位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处罚种类”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类别的,分别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轻微首违不罚208起。 3.“罚没款数额”以万元为单位,包括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变)卖价款。 4.“行转刑案件数”为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 5.“行转刑立案数”为移送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数量。 6.“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为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数量。 7.“被复议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8.“被诉讼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玉环市公安局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次)
说明:行政检查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
玉环市公安局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行政强制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数量。 2.行政确认、给付、裁决、征收、奖励的数量均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相应行政行为决定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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