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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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住建的目标,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理念,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不断压实执法主体管理、规范执行检查行为、优化行政处罚实施,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有力推进。本年度,我局新申领执法证6人,共有持证执法人员55人,人员力量稳步充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住建领域行政检查主要采用双随机抽查模式,完成监督检查后均及时录入并公示。此外,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数量有所增长,累计罚没金额同比减少,个案的罚没金额整体呈降低趋势。 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刑衔接”、执法公示等工作全年相关数据及同比变化 (一)行政许可情况。2024年,我局行政许可申请446件,受理446件,准予许可446件,均同比增长14.9%,其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209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10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149件,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27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23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28件。 (二)行政处罚情况。2024年,我局承办行政处罚10件,同比增长42.9%,罚没款总额为16000元,同比减少75.0%,主要涉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未申报消防备案和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行政检查情况。2024年,我局开展行政检查51次(户),同比增长34.2%,其中,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11项、检查51次(户)。 (四)行刑衔接情况。2024年,我局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件,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运行顺畅、部门配合到位。此外,完成“三书一函”办理3件,均为检察院建议书。 (五)执法公示情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公开透明,将我局机构信息、权力事项清单、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予以全面线上公开,行政执法处罚事项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及时公示。 三、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切实提升执法质效,一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按照“能联则联、应联尽联”的原则,积极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为企业减负增能;二是以数字执法平台为载体,强化内部监督、实现信息共享,掌上执法人员开通率、激活率均100%,认领监管事项子项439项,入驻率、覆盖率均100%;三是以提升综合素质为目标,利用住建系统“周一学习会”、城建讲堂等进行集体讲法,重点面向35岁以下年轻执法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培训。 但同时,我局仍然存在执法专业人才培训机制不健全、部门法制审核力量相对薄弱、执法舆论宣传穿透力不强等问题。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增强执法刚性。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牢执法过程监督管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明显的突出问题,重点强化建筑施工等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 二是加强协同联动。深度融入“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优化衔接程序,更多开展联合执法,推动执法向高效协同转变。 三是建强执法队伍。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制定更具针对性、系统性的培训计划,开展专题授课、业务竞赛等,确保掌握执行程序、文书质量、档案管理等要求。 附件:1.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件) 2.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件) 3.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次) 4.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 日 附件1 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申请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的数量。 3.“准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数量。 4.“不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5.“撤销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6.“审核转报”为行政许可申请经县(市、区)有关部门初审,经市级有关部门审核上报,由省级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 附件2 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本单位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处罚种类”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类别的,分别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 3.“罚没款数额”以万元为单位,包括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变)卖价款。 4.“行转刑案件数”为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 5.“行转刑立案数”为移送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数量。 6.“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为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数量。 7.“被复议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8.“被诉讼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附件3 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次)
说明:行政检查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 附件4 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行政强制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数量。 2.行政确认、给付、裁决、征收、奖励的数量均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相应行政行为决定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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