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4082/2025-0034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16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文件编号: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玉环市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大麦屿分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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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玉环市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大麦屿分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试行期执行情况,经我局成本调查,现将该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公开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26 日前以书面或邮件等形式反馈给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
邮件信函地址: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新城中路98号) 邮编:317600 联系电话:87239263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6日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玉环市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大麦屿分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根据你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试行期执行情况,经我局成本调查,现将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下同)免停车费;停车30分钟到1小时收费1元,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晚上10点到次日早上6点,按上述标准减半收费;尾数取舍:停车时间超过1小时,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1小时计收。 二、免收停车费 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免收停车费。 三、其他事项 (一)停车服务收费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你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或服务承诺,对停放的车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三)你院应对停车收费财务实行独立核算,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并做好停车流量数据保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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