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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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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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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对《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要求各县(市、区)及时调整本地区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稳妥有序推进工作交接。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 二、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 (四)《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25〕18号) 三、主要内容 本目录主要内容为纳入综合行政执法的具体行政处罚事项(含事项代码、事项名称)以及对应的划转范围、职责边界等,涉及档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人防、发展改革、经信、教育、科技、民宗、公安、民政、财政、人力社保、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水利、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粮食物资、林业、消防救援、地震、气象共25个领域合计1191项。 四、新旧政策变化 调整自然资源、建设、水利和林业等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实施的目录事项由原来的1292项调整为1191项。 五、适用范围 浙江省玉环市。 六、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玉政办发〔2020〕40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玉环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玉政办发〔2021〕50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玉环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玉政办发〔2022〕45号)同时废止。 七、解读机关、解读科室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解读科室: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执法指导协调科) 联系电话:0576-87238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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